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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11-5-22 20: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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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2 21:30:03
分配首先是指:生产资料的分配。
2、从生产一般的分配内容上看,无论其发展形式如何——按协议、按资、按劳、按需,等,首先是指生产资料的分配,生活资料的分配只是其结果(同上卷第33-34页)。分配不过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的生产关系。马克思“设想”结论段也明确写到:“劳动时间计量每个生产者在共同劳动中所占的份额,同时也计量每个生产者在共同产品的消费部分中所占的份额”(法文版《资本论》第59页)。可是,庸俗“经济学不考察劳动者(即劳动)同他所生产的产品的直接的关系,借以掩盖劳动本质的异化”,也就罢了;许多社会主义理论家却也总是排斥生产资料在联合劳动中的个人分配,而把由其决定的——把生产过程以外,因而本身不属于经济学的范围,通常表现为奴役制-资本制时代的分配公式即生活资料的分配,看作是社会主义分配的本质内容,终使社会主义经济学脱离了科学轧道,坠入了庸俗化、甚而世上绝迹的旧资本主义泥潭……
——摘自拙稿:从《宣言》等著述看《资本论》“重建个人所有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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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3 12:24:49
龚民 发表于 2011-5-22 20:16
盼铁成钢在回复中并未对考核办法的优劣做任何评述,何来“推三阻四要条件”之说?如果要继续讨论您考核办法或者考核办法的优劣,您最好另外开帖。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 ... e=3&from^^uid=1332194
     并非针对你个人,而是针对否认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贯彻的必要性思潮,当然你也许并不有意加入其中。
既然如此,您能否指出在这里的讨论中有具体都有哪些“否定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贯彻的要性”的言论、观点?

如果不具体列举出来,您的发言的“针对”性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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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3 12:49:13
龚民 发表于 2011-5-22 20:22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1-5-22 19:41
龚民 发表于 2011-5-22 19:10
按劳分配就必须依靠和考核“劳动量”,“考核办法与分配原则不是一回事。”当然不是一回事,分配的依据来自劳动量劳的考核,体现着按劳、如果不依这种考核数据,按劳分配又如何体现,还是根本不要去体现。又有什么东西在防碍着不去体现?

       “工资、奖金还是一些津(补)贴,这些都是企业的工薪性支出,与购买设备、原材料等生产资料支出一样,是购买劳动力的支出,是企业支付的劳动力成本,是对劳动力成本的补偿。”-------如果这是在说私有制企业,那就却实如此,是在购卖雇佣劳动和劳动的补偿;可如果是公有制?“与购买设备、原材料等生产资料支出一样,是购买劳动力的支出,”哈哈哈!雇佣劳动性质的“公有制”当然不需依据考核出的劳的数据、而按劳分配了。所以也就无需按劳分配原则来碍手碍脚!
        重复说一遍:“计时”与“计件”历来是考核“劳动量”的常见办法。考核办法与分配原则不是一回事。如果说这样的考核办法与按劳分配有必然联系的话,那么这样的考核办法不仅不是有了公有制企业才有,也并不是只存在于公有制企业。



   “工资、奖金还是一些津(补)贴,这些都是企业的工薪性支出,与购买设备、原材料等生产资料支出一样,是购买劳动力的支出,是企业支付的劳动力成本,是对劳动力成本的补偿。”-------如果这是在说私有制企业,那就却实如此,是在购卖雇佣劳动和劳动的补偿;可如果是公有制?


        请问:在企业核算中,这些支出在公有制企业就不是劳动力成本?就不是成本支出了?
       你是从会计核算角度谈论按劳分配的误读、误解吗?如是,那就不谈了!
       明确回答你:不是。

       重复说一遍:计时”与“计件”历来是考核“劳动量”的常见办法。考核办法与分配原则不是一回事。



        无论是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工薪、奖金以及津补贴,都是计入成本的支出,是劳动力成本。不管是公有制企业还是飞公有制企业,“计时”、“计件”所支付的工薪、奖金及津补贴,都是对劳动力成本的补偿, 工薪、奖金、津补贴,是劳动所得,但不是按劳分配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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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3 13:03:00
27# 盼铁成钢
       赞成刘老所言: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只有分析清楚初级阶段的经济“实际上是怎样”的问题,即对客观存在的事实及其内在联系和规律表现予以实事求是的分析和说明。才能对它面临的问题有明析的概念和提出可行的方案。才能 更具说服力、感召力!


      【 社会主义有不同的发展阶段,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处于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并不具备在实践中实行按劳分配的基本必备条件。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应该根据自身所处的不同阶段,创立、实行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分配方式、制度。

        中国已经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按劳分配是未来发展的方向、原则,必须坚持,但要成为现实,不管是为主还是为辅,都还相当遥远。】——引自主帖.


       只有分析清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想的“实际情况是怎样”的问题——实际上并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基本必备条件,才能对初级阶段和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社会主义分配问题“有明晰的概念和提出可行的方案”——根据自身所处的不同阶段,创立、实行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分配方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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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3 16: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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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3 17:07:20
龚民 发表于 2011-5-23 16:35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1-5-23 12:24
-------您能否指出在这里的讨论中有具体都有哪些“否定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贯彻的要性”的言论、观点?

如果不具体列举出来,您的发言的“针对”性又在哪里?
请看二层、“别再扯按劳分配的犊子。只有按要素分配!”再看三层“虽然我不认同按劳分配的理论,但更看不得用按要素分配来掩盖资本所有者吃独食。”------这些帖子你没看,还是贵人多忘事!
既然如此,何不直接给“二层”、“三层”发回复?那样岂不“针对”性更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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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3 17: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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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3 17: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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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3 20:34:17
本人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分配原则应该是按生产要素分配为主,提高劳动分配比重,再以按需分配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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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3 20:34:37
本人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分配原则应该是按生产要素分配为主,提高劳动分配比重,再以按需分配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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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3 20: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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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3 20:49:45
社会主义的特征就是,人造的东西不再支配人,而重新由人来支配。
所以,在真接生产过程中,就是通过劳动的计量,来衡量个人的生产才能,衡量和分配个人生产资料。平等就在于以劳动的同一的尺度。至于直接生产过程原有的所有者关系,及其由此而生的分配关系,将严格限制在不剥夺他人劳动的基础上,不再支配他人劳动的条件上,根据生产需要程度的一定报酬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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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3 21: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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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4 18:42:13
40# 龚民
【这么说你是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和社会主义理论角度来谈论、交流按劳分配问题,这样就令人不解了……】

对不起!让您费解了。请问:应该从什么角度来谈论、交流就不令人费解?

【我也重复一遍:考核办法与分配原则百分百不是一回事。】

既然不是一回事,能不能不扯在一起?


【按劳分配原则虽是建立在对劳动的考核之上,但并不=现实中按其劳动量考核进行分配,也就是说也可能不按“劳”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按考核中的数据进行分配,谁能否认、这也不是在执行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


恕本人愚钝,没怎么读懂。您能把这段话做更通俗些的解释吗?


【“计时”、“计件”所支付的工薪、奖金及津补贴,都是对劳动力成本的补偿, 工薪、奖金、津补贴,是劳动所得,但不是按劳分配所得。”

        --------其一,按劳分配的劳动者所得就不是对自己劳动付出补偿、而是收蒇积累么?
       其二,“是劳动所得,但不是按劳分配所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雇佣劳动吗?问题就在于,这种“劳动所得”体现的是什么分配原则?还是离开按劳原则、成了领导的随心恩赐:今天心情好、看你顺眼,奖金多发一万!社会主义就是由此步入失败、低潮。】


个人看法:



其一,未来社会的确将实行按劳分配,到那时,依据按劳分配原则所分配给劳动者的——劳动者所得,是在做了各种必要的扣除之后,劳动者从社会领到的自己全部劳动的成果,这里面的确有对劳动力的补偿,但又不止或者说不仅仅只是对劳动力的补偿。


其二,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企业劳动者的工薪性所得,解释为按劳分配所得,是对按劳分配的重大误解。因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并不具备实行马克思所预测的按劳分配的基本必备条件。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所使用的劳动力,依然是从劳动力市场购得的劳动力使用权,依然是劳动者将将自己的劳动力使用权让渡的结果,工薪,不过是使用劳动力的价格,无论是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薪、奖金、津补贴工薪性所得)都是劳动所得,但不是按劳分配所得——如果硬要问这种所得体现的是什么分配原则,那么,它体现的不过是劳动力价格或者说是市场交换的原则。


至于您后面所说的"还是……低潮”,您认为有必要在这里发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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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5 07: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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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5 13:49:42
龚民 发表于 2011-5-25 07:31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1-5-24 18:42
个人看法:

其一,未来社会的确将实行按劳分配,到那时,依据按劳分配原则所分配给劳动者的——劳动者所得,是在做了各种必要的扣除之后,劳动者从社会领到的自己全部劳动的成果,这里面的确有对劳动力的补偿,但又不止或者说不仅仅只是对劳动力的补偿。


其二,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企业劳动者的工薪性所得,解释为按劳分配所得,是对按劳分配的重大误解。因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并不具备实行马克思所预测的按劳分配的基本必备条件。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所使用的劳动力,依然是从劳动力市场购得的劳动力使用权,依然是劳动者将将自己的劳动力使用权让渡的结果,工薪,不过是使用劳动力的价格,无论是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薪、奖金、津补贴工薪性所得)都是劳动所得,但不是按劳分配所得——如果硬要问这种所得体现的是什么分配原则,那么,它体现的不过是劳动力价格或者说是市场交换的原则。
       从楼主的主帖及本帖知晓其赞同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分配,认定将来“社会的确将实行按劳分配  ”;而从本帖的其二中,楼主说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未能实行按劳分配,其在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所使用的劳动力,依然是从劳动力市场购得的”,显然,这里贬低了公有企业劳动者的政.治地位,也贬低了社会主义,和私有社会一样都是雇佣劳动力从事生产。

         低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意义,只会压抑劳动者作为企业主人的重要作用,使他们消极对待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实践中同样有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说的严重些,是个私有化阴谋,使公有制和劳动者离间,便于复辟行为无阻推行,既然公有制与劳动者主人地位无关,劳动者又有什么理由维护它,自巳的劳动力卖给私企、外企也是卖,卖给公企也是卖,公有私有、社会主义、资本主义那就无所谓。
      【从楼主的主帖及本帖知晓其赞同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分配,认定将来“社会的确将实行按劳分配  ”;】

      没错!开宗明义,楼主认为:【按劳分配,是马克思主义对未来社会个人消费品分配方式、制度的科学预测,是社会主义分配发展的方向、原则,也是已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必须坚持的方向、原则。】——见主帖.

       楼主的确认定,当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到了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之时,社会的确将实行按劳分配。

      【而从本帖的其二中,楼主说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未能实行按劳分配,其在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所使用的劳动力,依然是从劳动力市场购得的”,】

      请不要以您君子之心度楼主的小人之腹。

       明眼人应该可以看出, 楼主的“其二”说的根本不是您所说的那样,在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未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因作什么解释、说明,所表达的个人看法是无论是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薪、奖金、津补贴工薪性所得)都是劳动所得,但不是按劳分配所得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企业劳动者的工薪性所得,解释为按劳分配所得,是对按劳分配的重大误解。

       楼主认为:【把现实中原本不是按劳分配的形式、现象和分配所得当做按劳分配来解释,是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按劳分配的误读、误解甚至是故意曲解,结果只能是误导。】——引自主帖.把现实中原本就不是按劳分配所得工薪、奖金、津补贴工薪性所得解释为按劳分配所得,就是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按劳分配的误读、误解甚至是故意曲解,结果只能是误导。


更让楼主莫名其妙的是,这样的个人看法,凭啥就竟然不仅【
贬低了公有企业劳动者的政.治地位,也贬低了社会主义……】【 低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意义……】,而且“严重”到了【是个私有化阴谋,使公有制和劳动者离间,便于复辟行为无阻推行……】的地步?

     既然是讨论,就该讲道理。 有理讲理嘛!为啥不能把个人认为实行了按劳分配和是按劳分配的道理摆出来?凭啥就给人家扣这样的帽子,合适吗?是否也扣得大了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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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5 15: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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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6 08: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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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6 15:40:24
龚民 发表于 2011-5-25 15:54
明眼人应该可以看出, 楼主的“其二”说的根本不是您所说的那样,在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未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因作什么解释、说明,所表达的个人看法是:无论是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薪、奖金、津补贴(工薪性所得)都是劳动所得,但不是按劳分配所得,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企业劳动者的工薪性所得,解释为按劳分配所得,是对按劳分配的重大误解。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 ... e=5&from^^uid=1332194
      显然,你是在说社会主义公有企业,“工薪、奖金、津补贴(工薪性所得)都是劳动所得”,但不是执行贯彻公有制的按劳分配原则范围、影响下分配劳动所得,是这个意思吗?既然是劳动所得,却又不是执行依劳动付出的分配原则,古怪的很,说的通吗,矛不矛盾?

    只是因为咱们还处于社主低级阶段,因此无须理会按劳分配原则,那是将来再去做的事,--------能推脱掉不想实行按劳分配的嫌疑吗?为什么将来就能实现按劳分配,是因为现在不努力,将来再努力,现在电子计算机慢缺乏计劳的技术条件,将来计算快,因此按劳分配原则才能执行,现在此原则必须封存起来,谁要宣传、推行、贯彻,那就是误读、误解、误判!
      您的提问:【你是在说社会主义公有企业,“工薪、奖金、津补贴(工薪性所得)都是劳动所得”,但不是执行贯彻公有制的按劳分配原则范围、影响下分配劳动所得,是这个意思吗?】

     实际上早在36楼就已经表明并在后来的回复中几次重复了我的个人看法:无论是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工薪、奖金以及津补贴,都是计入成本的支出,是劳动力成本。不管是公有制企业还是飞公有制企业,“计时”、“计件”所支付的工薪、奖金及津补贴,都是对劳动力成本的补偿, 工薪、奖金、津补贴,是劳动所得,但不是按劳分配所得     无论是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您是真的没仔细看还是真没看清其中的“意思”?


    您说:【 既然是劳动所得,却又不是执行依劳动付出的分配原则,古怪的很,说的通吗,矛不矛盾?】

     没大看懂你的“执行依劳动付出的分配原则”,但请问:劳动所得,就一定是按劳分配所得吗?如果是这样,您不觉得“古怪”、“矛盾”吗?

     您说:【只是因为咱们还处于社主低级阶段,因此无须理会按劳分配原则,那是将来再去做的事,--------能推脱掉不想实行按劳分配的嫌疑吗?】

       这只能是您对我的观点的理解, 我的个人看法是:

       虽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尚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但对按劳分配绝不是象有的人所说的那样——“无须理会”,更不是要“封存起来”,“谁要宣传、推行、贯彻,那就是误读、误解、误判!”。

    【按劳分配,是马克思主义对未来社会个人消费品分配方式、制度的科学预测,是社会主义分配发展的方向、原则,也是已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必须坚持的方向、原则。】——引自主帖.【我觉得: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按劳分配的科学预测从理论上进行深入研究、探讨,是完全应该】

——引自15楼.


       按劳分配,是科学的预测,是有基本必备的客观条件的,在基本必备客观条件还不具备的情况下,绝不是单凭谁的主观愿望、想象就能实行得了的。【“社会主义有不同的发展阶段,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处于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并不具备在实践中实行按劳分配的基本必备条件。”“中国已经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按劳分配是未来发展的方向、原则,必须坚持,但要成为现实,不管是为主还是为辅,都还相当遥远。”想在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中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实行按劳分配,是很不现实的。】——引自9楼. 如果说,这样的观点就具有“不想实行按劳分配的嫌疑”,盼铁成钢并不想“推脱掉”。

      您问我:【为什么将来就能实现按劳分配】。

      因为我认为:因为“社会主义有不同的发展阶段,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处于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并不具备在实践中实行按劳分配的基本必备条件。”“中国已经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按劳分配是未来发展的方向、原则,必须坚持,但要成为现实,不管是为主还是为辅,都还相当遥远。”想在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中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实行按劳分配,是很不现实的。】——引自9楼. 所以,只有在社会主义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具备了实行按劳分配的客观条件的阶段,才能、就能实行按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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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6 18: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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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7 14:48:40
51# 龚民
还是先看看49楼的回复:

龚民 发表于 2011-5-25 07:31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1-5-24 18:42
个人看法:

其一,未来社会的确将实行按劳分配,到那时,依据按劳分配原则所分配给劳动者的——劳动者所得,是在做了各种必要的扣除之后,劳动者从社会领到的自己全部劳动的成果,这里面的确有对劳动力的补偿,但又不止或者说不仅仅只是对劳动力的补偿。


其二,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企业劳动者的工薪性所得,解释为按劳分配所得,是对按劳分配的重大误解。因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并不具备实行马克思所预测的按劳分配的基本必备条件。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所使用的劳动力,依然是从劳动力市场购得的劳动力使用权,依然是劳动者将将自己的劳动力使用权让渡的结果,工薪,不过是使用劳动力的价格,无论是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薪、奖金、津补贴工薪性所得)都是劳动所得,但不是按劳分配所得——如果硬要问这种所得体现的是什么分配原则,那么,它体现的不过是劳动力价格或者说是市场交换的原则。

       从楼主的主帖及本帖知晓其赞同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分配,认定将来“社会的确将实行按劳分配  ”;而从本帖的其二中,楼主说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未能实行按劳分配,其在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所使用的劳动力,依然是从劳动力市场购得的”,显然,这里贬低了公有企业劳动者的政.治地位,也贬低了社会主义,和私有社会一样都是雇佣劳动力从事生产。

         低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意义,只会压抑劳动者作为企业主人的重要作用,使他们消极对待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实践中同样有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说的严重些,是个私有化阴谋,使公有制和劳动者离间,便于复辟行为无阻推行,既然公有制与劳动者主人地位无关,劳动者又有什么理由维护它,自巳的劳动力卖给私企、外企也是卖,卖给公企也是卖,公有私有、社会主义、资本主义那就无所谓。

      【从楼主的主帖及本帖知晓其赞同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分配,认定将来“社会的确将实行按劳分配  ”;】

      没错!开宗明义,楼主认为:【按劳分配,是马克思主义对未来社会个人消费品分配方式、制度的科学预测,是社会主义分配发展的方向、原则,也是已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必须坚持的方向、原则。】——见主帖.

       楼主的确认定,当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到了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之时,社会的确将实行按劳分配。

      【而从本帖的其二中,楼主说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未能实行按劳分配,其在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所使用的劳动力,依然是从劳动力市场购得的”,】

      请不要以您君子之心度楼主的小人之腹。

       明眼人应该可以看出, 楼主的“其二”说的根本不是您所说的那样,在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未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因作什么解释、说明,所表达的个人看法是无论是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薪、奖金、津补贴工薪性所得)都是劳动所得,但不是按劳分配所得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企业劳动者的工薪性所得,解释为按劳分配所得,是对按劳分配的重大误解。

       楼主认为:【把现实中原本不是按劳分配的形式、现象和分配所得当做按劳分配来解释,是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按劳分配的误读、误解甚至是故意曲解,结果只能是误导。】——引自主帖.把现实中原本就不是按劳分配所得工薪、奖金、津补贴工薪性所得解释为按劳分配所得,就是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按劳分配的误读、误解甚至是故意曲解,结果只能是误导。


      更让楼主莫名其妙的是,这样的个人看法,凭啥就竟然不仅【贬低了公有企业劳动者的政.治地位,也贬低了社会主义……】【 低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意义……】,而且“严重”到了【是个私有化阴谋,使公有制和劳动者离间,便于复辟行为无阻推行……】的地步?

     既然是讨论,就该讲道理。 有理讲理嘛!为啥不能把个人认为实行了按劳分配和是按劳分配的道理摆出来?凭啥就给人家扣这样的帽子,合适吗?是否也扣得大了点呢?——引自49楼.



        然后再来看看51楼的“解释”:


       【可能说的沉重了些,只是逻辑推演、纸上谈兵。成钢网友不必太上心,虽然你我看法有差异,但并无过节和个人间成见!】——见51楼.


       51楼的“解释”,是不是有些太轻松?


       楼主的那些个人看法,凭啥就竟然不仅贬低了公有企业劳动者的政.治地位,也贬低了社会主义……】【 低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意义……】,而且“严重”到了是个私有化阴谋,使公有制和劳动者离间,便于复辟行为无阻推行……】的地步?

       既然是“逻辑推演”,那么,这些个人看法又是如何被“推演”成不仅贬低了公有企业劳动者的政.治地位,也贬低了社会主义……】【 低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意义……】,而且“严重”到了是个私有化阴谋,使公有制和劳动者离间,便于复辟行为无阻推行……】的地步的呢?这是什么“逻辑”呢?

       盼铁成钢与这位网友的看法的确有差异,看法有差异,很自然,也很正常。  既然是讨论,就该讲道理。 有理讲理嘛!如果这位网友认为现行的公有制企业实行的就是按劳分配,劳动者的工薪性所得就是按劳分配所得,完全可以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进行讨论、交流。

       不是盼铁成钢“太上心”,而是这位朋友很上心,上心到不惜用贬低了公有企业劳动者的政.治地位,也贬低了社会主义……】、【 低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意义……】、【是个私有化阴谋,使公有制和劳动者离间,便于复辟行为无阻推行……】等“大帽”的地步。诚如这位网友所说,盼铁成钢与这位网友之间的确不存在任何“过节和个人成见”,既然如此,不知这位网友却还要如此大动肝火,给盼铁成钢扣上如此沉重的大帽。

      如果觉得随便给人扣这样的沉重的大帽不妥,51楼不是“解释”的太轻松了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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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7 16:09:55
龚民 发表于 2011-5-26 18:31
只有在社会主义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具备了实行按劳分配的客观条件的阶段,才能、就能实行按劳分配。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 ... e=6&from^^uid=1332194
       按劳分配是公有制下的劳动产品分配原则,只要进入公有制,分配就必然依据这一原则。并不另外讲究着客观条件,条件最差时的农村人民公村,实行的工分制体现围绕着“劳”,公有企业的计时、计件制也是体现围绕着“劳”,多劳多得,多付出多得!说这只是成本、劳动量核算当然也在理,那么依此“劳”而进行的分配又怎么叫不上按劳分配?
    “ 按劳分配,是科学的预测,是有基本必备的客观条件的”------当社会主义还在理论上,没有进入实践,这样说是正确的,因为公有制这个基本必备客观条件还悬在人们的想往中,可是现在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个实行按劳分配的客观条件巳建立多年,按劳分配也伴随实行多年,可现在又强调客观条件--------要什么样的客观条件?
      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确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实行按劳分配的一个基本必备的客观条件。因此,个人认为, 按劳分配是公有制条件下的分配原则,只有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才能够实行按劳分配。

      个人认为: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说的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已经消灭了私有制条件下的公有制,是生产已经不再是商品生产的公有制,是生产资料已经不再以“资本”的形式存在的公有制,是生产资料已经不再是获取“利润”、不再是生产资料所有者获取“收益”的工具的公有制。只有具备了这样的客观条件的公有制,才是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公有制。

      不错,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中国,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虽然已经实现了生产资料部分(为主体)公有制,但还是与私有制共存条件下的公有制,依然是商品生产的公有制,生产资料依然是以“资本”的形式存在的公有制,生产资料依然还是获取“利润”、是生产资料所有者获取“收益”的工具的公有制。总之,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中国,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的公有制,远不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公有制。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必须不断完善和大力发展。但决不能将其等同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说的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公有制。

       实行按劳分配的公有制,是有客观条件的公有制。按劳分配是公有制条件下的分配原则,只有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才能够实行按劳分配。但绝不意味着只要进入了公有制,实行的就必然是按劳分配的原则。



       因为“社会主义有不同的发展阶段,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处于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并不具备在实践中实行按劳分配的基本必备条件。”“中国已经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按劳分配是未来发展的方向、原则,必须坚持,但要成为现实,不管是为主还是为辅,都还相当遥远。”想在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中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实行按劳分配,是很不现实的。】——引自9楼.

       所以,只有在社会主义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具备了实行按劳分配的客观条件的阶段,才能、就能实行按劳分配。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 ... e=6&from^^uid=1332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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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8 13:05:09
龚民 发表于 2011-5-26 18:31
只有在社会主义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具备了实行按劳分配的客观条件的阶段,才能、就能实行按劳分配。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 ... e=6&from^^uid=1332194
       按劳分配是公有制下的劳动产品分配原则,只要进入公有制,分配就必然依据这一原则。并不另外讲究着客观条件,条件最差时的农村人民公村,实行的工分制体现围绕着“劳”,公有企业的计时、计件制也是体现围绕着“劳”,多劳多得,多付出多得!说这只是成本、劳动量核算当然也在理,那么依此“劳”而进行的分配又怎么叫不上按劳分配?
    “ 按劳分配,是科学的预测,是有基本必备的客观条件的”------当社会主义还在理论上,没有进入实践,这样说是正确的,因为公有制这个基本必备客观条件还悬在人们的想往中,可是现在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个实行按劳分配的客观条件巳建立多年,按劳分配也伴随实行多年,可现在又强调客观条件--------要什么样的客观条件?
55#
      呵呵,帖子凌乱,使人不知你要表达出什么,我51层已经说了只是推演、纸上谈兵,可是你还耿耿不释怀,不断地重复帽子沉重,-------那只是影子不是帽子。


莫非52楼也“凌乱”?为何只断取了帖子最后半句来“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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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8 23: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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