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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9
房地产重新定义为支柱。本人的看法,建筑科技是支柱,房价不是。理由写在下面。

1房地产公司建筑的属权。如果以自有资金建筑属权归公司以预售方式被委托/承包方式建筑属权归客户。

2、市场波动对房产公司的影响。(1)房价过高则公司自有建筑升值但变现能能力变弱以至于资金链断裂。​此时属权归客户的建筑不受市场价格影响。2)房价下降态势,自有建筑变现困难,客户委托减少。

3市场价格上行中,房产产业主动持有房产以增值。这样市场上住房严重供应不足,表面上房地产市场一片繁荣,但事实上房屋供应量有限,这时行情会出现捂盘情售现家。

4市场价格下行中,房产企业持产意愿减弱,属权归客户的建筑量由市场真实需求决定。因此房价下行并不意味着对建筑的需求缩减。甚至会出现由建筑价格合理而出现房地产繁荣景象

5房产价格的主要影响在于投机型房产的供应。对于房产价格进行调控,表面上会出现支柱产业转移的现象。但实际上这种支柱是变象金融资本——以房产持有来决定的产业,而不是当前真实建筑需求量的体现。

6房产价格的变动以不影响建筑行业生力为基础,例如有的地产企业通过控制工人工资以影响建筑进度。因为房产费用管控方面的不透明导致房产持有与建筑交付之间存在一定的市场价格差,属于时间套利。

7、建筑市场与房产持有分离主要目的在于:1、对房价进行指导型宏观调控;2)对建筑行业维持真正的生产力和建筑科技进行投资。

8成市的核心在于建筑科技,城乡村的区别正在于此。因为建筑科技决定了城市发展的走向,因此相较于地产价格高低,对高科技高质量且能因地制宜发挥建筑成本优势,兼顾文化、历史和科技权衡的企业必然会有新的发展。

9.真正的支柱是建筑科技,而不是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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