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上调的议案成为了大家饭后闲谈的主要话题,免征额从2000上调至3000,同时减少级次,归根结底这样做是否可以让民众购买力更强,生活水平得以提高,是否可以达到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作用必然是有的,可是作用同时也是微乎其微的,个人薪水是个人能力和个人社会价值社会地位的体现,对于那些高薪水的个人来说,所得税改革对他们的影响远远小于那些拿着微薄薪水的劳动人民。税收制度改革的根源并不在于所得税内部的改革,而更应该注重流转税到所得税的改革,内中关键的问题还在于国家。最关键的一点,是国家是否愿意减少税收收入,逐步减少甚至取消流转税,增加企业乃至个人的收入水平,在此基础上提高所得税税负,在居民总体收入水平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降低物价水平,以达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目的,这才是能解决根本性问题的方法和手段。只是这条道路任重道远,且不说是否会加剧两极分化,在减少税收收入的情况下,**能否正常维持自己的运转都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以上只是个人看法简单的归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