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手段,其基本目标是实现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其中包括农村经济的发展。尽管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农业产值在国民经济中所占份额逐步减少,但农业的基础地位依然存在,确保农村经济的稳定增长是社会经济发展之必需,因此,国家征收农业税必须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从我国农业税和农业总产值增长规律分析来看,在最近的10年内,尽管工业进程加快,经济快速增长,在工商业冲击下,农业处于疲软状态,但国家税收并没有相应减少,农业税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却逐年攀升。1958年国家征收农业税为32.59亿元,1984年为34.84亿元,26年税收增长6.9%;同期农业总产值从537亿元上升到3214.1亿元,增长4.9倍,农业税占农业总产值比重从6.1%下降到1.1%;而1984年~2000年农业税从34.84亿元上升到465.3亿元,增加12.3倍;同期农业总产值从3214.1亿元增加到24915.8亿元,增长6.8倍,农业税占农业总产值比重从1.1%上升到1.87%。尤其是90年代后期,增幅更大,而这个时期,正是农业在工业化冲击下,处于最不景气的年代,这就难免出现税重伤农的问题(详见下表)。从年平均递增率分析,1958年到1985年的27年间,农业税平均递增0.95%,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7.3%;而1985年~2000年农业税年均增长17.4%,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3.7%。税收增长高于农业产值增长,这就难免影响到农业自身的发展。特别应该指出的是:这里所指的仅是农业税,还不包括各种附加税和“三提五统”费用。
农业税 农业总产值 农业税占农业总产值比重
1958 32.59 537.0 6.1
1984 34.84 3214 .1 1.08
1985 42.05 3619 .5 1.16
1990 87.86 7662.1 1.15
1995 278.09 2034 0.9 1.37
1999 423.5 2 4519 .1 1.73
2000 465.31 24915.8 1.87
我想问,问什么在农业疲软的状态下,农业税占农业总生产比重在90-00年确逐渐增加?国家的税率不是定好的,每年不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