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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制度经济学
2006-9-23 22:31:00

根据制度版2006年9月颁布的最新规定,以及在下愚钝的能力,综合评价如下:
感谢熟练工人青雪叮当sungmooruoyandxt_v麦墨(依回帖的时间顺序排列)的热心答复!各位的提示和解答使得问题的答案有了一定的眉目(我不敢下问题已经被解决的结论)。
个人认为回复帖子较有说服力的朋友依次是A:青雪叮当、sungmoo(版主);B:熟练工人、ruoyan;C:麦墨

尤其要谢谢青雪叮当sungmoo他们针针见血的提问开导谁续风流的思路,虽然楼主愚钝,但是他们还是如此不计较成本,最终帮助谁续风流逐步有了独立的思考并得出初步的答案。谁续风流表示深深的感谢!

特向版主申请分别酌情给予奖励!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29 11:10:2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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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24 11:52:00

1,高强度训练不是掠夺性开发;但是兴奋剂是。

2,“选择更好的运动装备”面临的约束仅仅是物质约束,也就是说,有钱就可以有同样的装备;而兴奋剂的选择则不仅仅如此。对此不作深究(因为想了一下觉得头疼),就说一个简单的现象,有没有可能这样:为了提高成绩,运动员被迫、被强制使用违禁药物?而违禁药物会对人体造成不可恢复的伤害(如果长期使用的话)。如果有这样的可能,那就是侵犯人权,应当禁止。

3,什么样的人适合兴奋剂?兴奋剂上瘾的人(兴奋剂会上瘾的,持续服用一段时间之后,身体会产生依赖!);什么样的国家会在禁用违规药物中受损?流氓国家。
这两个东西,既不是多数,又不是经济上的霸主,制定制度的时候,无论什么条件下,都不可能以他们的利益为中心和前提.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24 18:10:3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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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7 21:41:00

能力所限,前面几帖可能表达得不好,现在争取重新学习和改进的机会。

抱歉不知道还有没有朋友愿意重论旧题。^_^

下面是对13楼回复:

假如赛事的主办方仅因兴奋剂会对人体造成极大的伤害就禁用之,那么我不明白,为什么斗牛、赛车、拳击以及其他危险性很高的极限运动不被禁用,却唯独禁止在比赛进行过程中使用兴奋剂?除开死者不算,即便是在比赛中严重受伤的人恐怕也不在少数吧?

我的看法是,如果奥委会承认兴奋剂的合法性,其前提必须是社会(或法律)承认其合法性,但这样社会将因此承担重大的损失。

社会损失的原因,在于兴奋剂于毒品的界限比较模糊、甚至它们有着极多的相似之处。兴奋剂和毒品会带来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偷盗、抢劫、伤人、凶杀,这些都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加大治安的管理难度、破坏产权的稳定性。

奥委会承认兴奋剂的成本,就是社会问题的成本,就算观众买票,社会也不买账。奥委会是社会承认的组织,自然要承担相关的社会责任。虽然“社会”是一个很大的概念,但是奥委会所要承担并不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所以我也不认为这是无限地扩张成本的外延。

下面的话主要回复29楼:

我们对美丑的判断,基于平生经验和前人先辈的社会文化沉淀,也就是说,所有的是非价值判断,都来源于个人阅历和社会经验的双重积累,只是在做判断时我们省却了繁杂的中间环节。

这是美的,那是丑的,这是应该的,那是不应该的——全是武断的结论,对的机会很大,但是也可以深究其中的缘故。基于“应不应该”的推理所得的结论恐怕基础不牢,不切实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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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8 00:31:00
以下是引用谁续风流啊在2006-10-27 21:41:00的发言:

下面是对13楼回复:

假如赛事的主办方仅因兴奋剂会对人体造成极大的伤害就禁用之,那么我不明白,为什么斗牛、赛车、拳击以及其他危险性很高的极限运动不被禁用,却唯独禁止在比赛进行过程中使用兴奋剂?除开死者不算,即便是在比赛中严重受伤的人恐怕也不在少数吧?

非代13楼回答问题,仅是个人观点。

运动,比赛的权衡选择大致应该是:最低危害、最高比赛效果(找不到词了,呵呵)。彻底取消危害是不可能的,因为任何运动都有风险。但,lz应该注意到各种比赛都有着相应的降低身体损害的措施和规定。拳击手套、牙塞、倒地10秒计数等。换言之,在不取消运动和比赛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身体损害是目标之一。

我记得很久以前看过这样的报道,西班牙政府曾试图取消斗牛,但遭到民众的反对,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一种西班牙文明,勇敢、冒险等等。后来,相关部门明确规定了一些保护原则。腰间护带什么的,尽管也被民众和运动员反对,但最终被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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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8 00:37:00
以下是引用谁续风流啊在2006-10-27 21:41:00的发言:

下面的话主要回复29楼:

我们对美丑的判断,基于平生经验和前人先辈的社会文化沉淀,也就是说,所有的是非价值判断,都来源于个人阅历和社会经验的双重积累,只是在做判断时我们省却了繁杂的中间环节。

这是美的,那是丑的,这是应该的,那是不应该的——全是武断的结论,对的机会很大,但是也可以深究其中的缘故。基于“应不应该”的推理所得的结论恐怕基础不牢,不切实际吧?

关于美丑判断的观念本身就是适应性的、可以演化的,而不是先验的、固定的,这个我承认。但是,我还是很难想象,危害身体和健康的行为评价会变迁和演化。呵呵。大致是个人价值观的稳固性在起作用。

的确不应该在判断一种规则时,用应该与否这个词,这个词本身就包含了主观的价值观因素在其中。或者用sungmoo斑竹的话来说,当成本---收益的外延被扩大了,对其扩大的范围本身就受到了价值取向的影响(意思大致如此,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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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8 01:04:00

如果给定我这样一个前提,必须用成本--收益来分析兴奋剂被禁止这一规则的成因。我偏好抛开生命、健康、毒品负的外部性这些因素。单纯选择从比赛本身来分析。比赛需要公平这个前提,否则就没意义了。基于前面所说,天赋才能的差异是公平起点。

锻炼能否提高成绩也取决于天赋才能,吃苦耐劳、领悟等等。所以,锻炼可以接受的。

服饰,改变了公平起点,但其对成绩的影响微乎其微(我穿什么都不可能跑过刘翔)。穿什么都无所谓了,没必要为了微乎其微的改进支付较大的制度成本。

各种器械参与的比赛,比如车什么的,其无疑改变公平,所以对于这类器械,比赛是有明确规定的(赛车时,如果在非准许时间换轮人员接触车,比赛资格会被取消,而换轮时监督人员就在旁边)。

兴奋剂,它会改变公平起点。如果准许滥用,比赛就没意义。因为不同的兴奋剂对人的刺激是不同的。(我吃了什么的话,有可能跑过刘翔,但刘翔是输给了我,还是输给了兴奋剂?他多半认为是后者,他不可能认为这是公平的)如果只准许使用一种,将会发生今年准许用1,明年出现了2,后年出现了3……。然后,出现了2,还准许用1吗?出现了3 ,还准许用1、2吗?……为了不最终导致滥用。选择只能是每年只许用一种,这样奥委会将陷入该准许使用那种,以及改变规定的麻烦中。彻底禁了兴奋剂比较划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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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8 01:09:00

我觉得,禁止使用兴奋剂作为一项制度被采纳,也许并不仅仅取决于该制度的收益(减少兴奋剂对运动员的伤害)以及制度执行成本(较低的检测成本)。还需要取决于,这项制度使体育竞赛收益在不同利益群体间转移的现象。原因在于,新制度的采用主要在于新制度的收益以及制度的改变成本,而面对旧利益群体捍卫自己利益作出的努力,就是制度改变成本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由于运动天赋是被垄断的稀缺产品,体育竞赛的最大收益者(租)永远是具有运动天赋的个别人(运动员)。运动员付出多大的训练成本不会改变他们具有相对成本优势这一前提。赛车、拳击运动员尽管承受成本,但由于运动员比普通人更能减少受伤可能性,因此受伤成本不会改变运动员作为最大受益群体这一事实。运动衣、运动鞋等辅助工具的引入,也只会部分而不是在根本上改变运动的受益群体。

然而,兴奋剂作为一项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现代技术,将很大程度改变运动天赋在体育竞赛获胜中的作用(其实也就是青雪叮当前面提到的观点)。(我猜测,至少奥组委以及各种竞赛委员认为存在这种风险)。尽管某些运动员愿意在他人不使用兴奋剂的情况下使用兴奋剂,但如果运动员普遍使用兴奋剂,将导致运动员收益的普遍降低。(租金转移至拥有兴奋剂技术的厂家)对于不同的运动员之间,这应该是一个囚徒困境的博弈。各种竞赛委员会作为协调机构,禁止兴奋剂的使用,避免了这种囚徒困境的发生。

当然,竞赛委员会本身是理性人,为什么要承担避免兴奋剂的成本呢?(如上段所述,恐怕由一个运动员的联合机构来完成该任务更为合理)这恐怕还是与整个社会的价值观有关系。兴奋剂的使用固然会增强比赛激烈性,却会挑战公众“运动天赋决定胜者”的根本信念,减少观众对比赛的关注程度。而公众对兴奋剂的否定,又是与“兴奋剂影响身体健康”这一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我个人觉得,可以与这个问题进行很好参照的,是一些技术手段在最终获胜中起更大作用的竞赛项目,例如F1。虽然各个车队允许发展自己的赛车技术,且这种技术起非常大的作用(是否可以认为与车手天赋相当?)。但是,国际汽联还是制定严格的技术标准,进行判定某种轮胎是否违禁这样的审查工作。是否可以理解为,为了突出车手天赋在比赛中的影响力,需要对技术进行限制,尽管这项技术对项目观看性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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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8 01:13:00

呵呵,我与楼上的思路不谋而合了:)

只是我觉得,捍卫的不是“公平”的前提,而是运动天赋在竞赛中的决定作用,以及运动员对垄断租金的攫取。如果捍卫的是公平的话,为什么F1不规定使用同样的赛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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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8 01:17:00
以下是引用szsz在2006-10-28 1:09:00的发言:

由于运动天赋是被垄断的稀缺产品,体育竞赛的最大收益者(租)永远是具有运动天赋的个别人(运动员)。运动员付出多大的训练成本不会改变他们具有相对成本优势这一前提。赛车、拳击运动员尽管承受成本,但由于运动员比普通人更能减少受伤可能性,因此受伤成本不会改变运动员作为最大受益群体这一事实。运动衣、运动鞋等辅助工具的引入,也只会部分而不是在根本上改变运动的受益群体。

然而,兴奋剂作为一项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现代技术,将很大程度改变运动天赋在体育竞赛获胜中的作用(其实也就是青雪叮当前面提到的观点)。(我猜测,至少奥组委以及各种竞赛委员认为存在这种风险)。尽管某些运动员愿意在他人不使用兴奋剂的情况下使用兴奋剂,但如果运动员普遍使用兴奋剂,将导致运动员收益的普遍降低。(租金转移至拥有兴奋剂技术的厂家)对于不同的运动员之间,这应该是一个囚徒困境的博弈。各种竞赛委员会作为协调机构,禁止兴奋剂的使用,避免了这种囚徒困境的发生。

个人觉得这个观点比我的有说服力多了。呵呵。也许最终会导致兴奋剂比赛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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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8 10:01:00
以下是引用谁续风流啊在2006-10-27 21:41:00的发言:…假如赛事的主办方仅因兴奋剂会对人体造成极大的伤害就禁用之,那么我不明白,为什么斗牛、赛车、拳击以及其他危险性很高的极限运动不被禁用,却唯独禁止在比赛进行过程中使用兴奋剂?除开死者不算,即便是在比赛中严重受伤的人恐怕也不在少数吧…?

奥运会并没有斗牛、赛车这样的比赛。拳击也是要求戴头盔的,手套也要更厚,并且只设男子项目,只允许业余选手参加。

还有一点可以指出,斗牛与赛车这样的比赛似乎更少与兴奋剂相联系,赛车这种主要靠选手经验、技巧,机械先进、稳定的比赛,不吃有损身体的兴奋剂应该是各选手的更优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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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8 10:13:00
以下是引用谁续风流啊在2006-10-27 21:41:00的发言:…我的看法是,如果奥委会承认兴奋剂的合法性,其前提必须是社会(或法律)承认其合法性,但这样社会将因此承担重大的损失…

奥运会的宗旨应该高于法律的宗旨,法律并不是“高起点”的社会规范。个人认为,恰恰是众多体育赛事对兴奋剂的禁止催生了针对兴奋剂的立法,而不是先有针对兴奋剂的立法,才有诸如奥运会等赛事对兴奋剂的禁止。

许多兴奋剂的研制也是针对比赛的,而不是其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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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8 10:34:00
以下是引用szsz在2006-10-28 1:09:00的发言:…我个人觉得,可以与这个问题进行很好参照的,是一些技术手段在最终获胜中起更大作用的竞赛项目,例如F1。虽然各个车队允许发展自己的赛车技术,且这种技术起非常大的作用(是否可以认为与车手天赋相当?)。但是,国际汽联还是制定严格的技术标准,进行判定某种轮胎是否违禁这样的审查工作。是否可以理解为,为了突出车手天赋在比赛中的影响力,需要对技术进行限制,尽管这项技术对项目观看性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个人观点是:如果某项更能展现选手天赋的措施以显著危害选手生命与健康为代价(当然“显著水平”的标准视不同的价值观而定),该项措施至少不会被奥运会所接受。个人对赛车不甚了解,但相信国际汽联对赛车各种标准的规定离不开对选手生命与健康的诸多考虑。

当然,在不危害选手健康的前提下尽可能展现选手天赋,也许是体育运动的永恒追求。奥运会的宗旨如果只是“更高、更快、更强”,而忽视了人体健康与大众身体素质的普遍发展,奥运会就不会有太久的生命力。人类社会中任何永恒的东西,都离不开对人类自身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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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8 10:46:00
以下是引用szsz在2006-10-28 1:09:00的发言:…尽管某些运动员愿意在他人不使用兴奋剂的情况下使用兴奋剂,但如果运动员普遍使用兴奋剂,将导致运动员收益的普遍降低。(租金转移至拥有兴奋剂技术的厂家)对于不同的运动员之间,这应该是一个囚徒困境的博弈。各种竞赛委员会作为协调机构,禁止兴奋剂的使用,避免了这种囚徒困境的发生…?

个人以为,无论存不存在兴奋剂(或者说在前兴奋剂时代),体育比赛都是“囚徒困境”式的GAME:大家都为了取得更好的成绩,就都要付出更多的汗水。没有这种“困境”的意义,体育比赛(GAME)也许就要失去它的魅力了。

当然,解禁兴奋剂无疑会引发一场新的囚徒困境。同样是囚徒困境,为什么奥委会选择不同的囚徒困境?这离不开奥运会对人的理解,对人的关爱。(用一句很通俗的话:“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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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8 15:33:00
禁用兴奋剂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参赛者之间个人信息的不对称(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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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9 00:01:00

体育的基本精神是什么?体育最初的目的是什么?

体育难道不是以提高全人类的健康状况和肉体以及精神的强度为目的?而竞技只不过是为了到达这一目的而设立的标志性活动?

脱离以上两点,讨论兴奋剂的是不是应该被使用就像讨论“做爱的经济学”一样,完全没有任何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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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9 00:05:00

有个问题需要明确一下,运动会的目的在于选出最优秀者。但这并不是体育运动的终极目标,终极目标在于提倡健康的体魄、积极的生活方式

这个终极目标对运动会的“直接目标”施加约束,即直接目标的获得不应当违背终极目标的获取。

但是很遗憾,兴奋剂好像不在终极目标的允许范围之列,因为,他有损健康,并且提供了不恰当的达到直接目标的方式(正如青雪叮当在开始时指出的,这是一个运动员身体竞争——向兴奋剂研发过程的转移)。

这种对终极目标的违背,使得兴奋剂这一选择部能够出现在运动会的条件之中,因此被排除(即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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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 09:39:00

哈哈,最近比较忙,几天内没时间回复了。我一定会仔细拜读后才回复的!

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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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5 09:02:00

首先,观众必须在道德感不被压迫的情况下才能接受、欣赏比赛,而且奥委会(或其他的举办者)也须考虑这个因素。这一点我和你们的想法是一致的。我并不曾说,奥委会不考虑道德、不考虑对选手危害的大小,而仅从资金或门票收入上的衡量上制定规则。我的意思是,这种考虑并非无根之木、无源之水;我的意思是,对比赛选手“伤害(极大)与否”的道德考量的认同时有原因的

然后说一说重点。

关于终极目的:古罗马斗兽场内残忍的竞技我们是没有机会看到了,但是可以猜测,其比赛规则在当时没有触动到观众和主办者的利益——无论环形斗兽场内发生多么残忍的事,与场外是无干的。为什么当时的残忍可以被接受、当时的比赛可以进行,现在却不可以了?我不赞同用终极目的来解释事实,是因为这与经济学的基本假设相悖——除非你能找到理顺两者逻辑关系的理由(局限条件)。

古罗马人的比赛可以不关心选手的安危,现代人却很在意,难道我们属于两种不同人类?当然不是。古罗马人不会无缘无故地残忍,现代人也不会无缘无故地人道。

同时我也可以回答,“危害身体和健康的行为评价会变迁和演化”(35楼)并非不可能,只要不是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演化”起来之需要足够的时间。

关于比赛规则:是否可以同时举办两场比赛,一场允许使用兴奋剂,另一场则不允许?就想当汽车发明之后,我们在赛跑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比赛项目——赛车,这并不会扰乱原先的比赛规则或引起囚徒困境。这一点我在12楼的最后一段、17楼的“拆招3”和24楼等几处分析比赛项目的变迁时曾说过(仅指其中分析变迁的部分)。SZSZ提到天赋的问题(青雪叮当在更早以前也提过),我认为你人为地限制了天赋的涵义:跑步、游泳、体操、篮球、赛车等各比赛项目所需的天赋条件不一,引进兴奋剂比赛,只不过是增加了不同天赋的比赛的方式,另设项目,并不会影响原先项目的进行。

再回复几个细节:

40楼:抱歉,我讲到斗牛、赛车时并不专指奥运会。33楼回复13楼的第一句话的主语是“赛事的主办方”,奥运会禁止兴奋剂只是一个讨论的例子,这并不妨碍我们讨论其它的运动会。当然这不重要。

41楼:道德和法律应该是互相补充和巩固的,我想我的意思和你的在这一点上并没有冲突。奥运会上兴奋剂的被禁止并非因为有法律在先,我前面几帖也不曾有“法律在先”的含义。

43楼:我同意sungmoo版主的反问,但不同意你给出的理由。我不反对禁止兴奋剂是出于“关爱”,但反对以“关爱”为解释的条件。

其它回复见本帖的“首先”和“然后”部分。

最后——如果你们有耐心容忍我继续取闹的话——我想提点要求。可否在讨论的时候归纳成几个明确的论点,我好针对性地回复。前面拆得太散了,我不好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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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5 12:45:00

首先问一个BBS技术问题,为什么几个回复帖子比如这个帖子的回复帖子我看不到?

兴奋剂这个问题,我觉得与武器竞争是同样的问题,在负外部性问题上。你用兴奋剂,人家不用,那么你取得比赛胜利的可能性提高,如果不禁止,必然的结果是大家都用,这与国家之间武器竞赛是同样的道理,大家在武器量少投入,用这个投入投入到另外的方面,可以提高大家的收益。同样,在用与不用兴奋剂问题上,大家用,与大家不用,应该说机会仍然是平等的,但是,用在兴奋剂上的投入,本身是身体是有害的,如果禁止用兴奋剂,大家都不用,那么用在兴奋剂上投入可以投入到另外的方面,与武器投入一样,提高大家的收益,禁止用兴奋剂这一制度的制订,是有提高效率的作用的。但是,现实中,正如“囚徒博弈”一样,总会有人投入武器的,总会有人使用兴奋剂的。但总体上说,有了禁止用兴奋剂这一制度,资源使用效率是确是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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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5 15:11:00

呵呵,怎么会是在取闹呢。其实,最为关键的一点似乎是,lz不接受禁止兴奋剂是因为“以人为本”的观念在发挥作用。尽管,lz相信这一观念的确在发挥作用。我有时候真的不知道经济学是不想陷入类似“a为什么选1,因为喜欢,为什么后来又选2了,因为不喜欢1了”这样毫无意义的解释困境里,还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所有的选择真的只和成本、收益、效率有关。所以大家解答这个问题,多少有点像对本人的这个疑问的回答。呵呵。

似乎是我没说清楚我提及天赋的意思。天赋的含义不是在于差别,而在于这种差别是人力不能为的。无论是支付任何成本,都无法改变这一差别,从而这一差别成为最有效率的判断标准,而不单纯是公平。因为,如果不以此种差别为判断标准,就只能采取此种方式比赛,规定10秒跑完100米的人胜出,超过1个,改为 9秒,没人跑完,改为11秒。天赋差别不再需要任何成本去说服大家这种差别是必须接受的。

兴奋剂,我不否认不同的人对于不同或相同的兴奋剂有着不同的适应力,这也是一种天赋。问题在于,兴奋剂其本身具有“人赋”差别。如果准许运动员使用不同的兴奋剂,运动员将无法接受评判结果,因为谁都无法确定败者输给了什么,是其他运动员,还是兴奋剂。如果只准许用一种,同样因为有的运动员适应,有的不适应。不适应者将认为这是一种人为降低其比赛能力的措施。因此,兴奋剂使用本身,将给比赛结果的判断带来很大的难度。

lz必然会说及有器械参与的比赛。还是需要回到器械与兴奋剂的差别上,不是危害与否的问题。而是器械所带来的差别其消除的成本较低。因为其不作用于运动员的生理结构。其构成也不是复杂的化合物。这样来说,如果你拿一把削铁如泥的剑,我拿一把木剑,无论你我,还是评委、观战者都需考虑我输了,究竟是我的确技不如你,还是我的兵器不如你。因此,最后就必然规定,我们要用同样的兵器来比赛。

不知道是否可以这样说,比赛需要一个尽可能“无差别”结果,以降低胜负评断成本。任何人为差别的存在,都将增加胜负判断的成本。而兴奋剂尤其如此。

如果兴奋剂的人为差别可以解决,其就可以被准许使用呢?我还是不认为其会被使用,除非它不伤害身体。呵呵。以上解释只是想避开“道德”“关爱”等经济学不喜欢的,或者现在无力解释的东西。至少我无力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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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5 16:16:00
以下是引用谁续风流啊在2006-11-5 9:02:00的发言:…古罗马人的比赛可以不关心选手的安危,现代人却很在意,难道我们属于两种不同人类?当然不是。古罗马人不会无缘无故地残忍,现代人也不会无缘无故地人道…^

不觉想起《大话西游》中的一段:

……
葡萄(强盗之一):我不是想监视你,我只不过是想研究一下人与人之间的一些微妙的感情。紫霞在你心目中是不是一个惊叹号?还是一个句号?你脑袋里是不是充满了问号?
至尊宝:紫霞只不过是一个我认识的人!我以前说过一个谎话骗她,现在只不过心里面有点内疚而已。我越来越讨厌她了!我明天就要结婚了,你想怎么样嘛?
葡萄:有一天当你发觉你爱上一个你讨厌的人,这段感情才是最要命的!
至尊宝:可是我怎么会爱上一个我讨厌的人呢?请你给我一个理由好不好?拜托!
葡萄: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至尊宝:不需要吗?
葡萄:需要吗?
至尊宝:不需要吗?
……

如果需要理由,人类也许什么都没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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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5 16:25:00
以下是引用青雪叮当在2006-11-5 15:11:00的发言:…以上解释只是想避开“道德”“关爱”等经济学不喜欢的,或者现在无力解释的东西。至少我无力解释。

个人以为,凡是“经济学”不喜欢的,正是它无力解释的。还好,“经济学”不是人,经济学不是经济学家。

经济学若想侵占一切领地,经济学不过是一场悖论而已。

维纳斯的美不是填加臂膀所能改进的,经济学之所以是经济学,是因为它一定有不能解释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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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5 19:17:00

呵呵,多谢sungmoo斑竹。

谁续风流,换个问题问你好了。为什么古罗马的“残忍比赛”退出历史了呢?

我从买卖官权的帖子里想到一个答案:自愿互利的交易实现需要平等的主体。社会发展因其效率要求会趋向于实现个体间的平等,“关爱”本身也许就是一种实现个体平等的路径。因此,以要求他人以牺牲自身健康而娱乐自己的方式被否决了。所以,我认为社会无论如何演化,基于平等个体的效率需要,其也不会在社会规范里鼓励古罗马那种比赛方式了,换言之,能够要求以此方式增强比赛的刺激性,其本身意味着参赛者被放置在了非对等的地位。而即使基于赛手自愿,其也不能被鼓励。因为那就是制度倒退了。(我个人不是很喜欢这个解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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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5 20:20:00
53楼的解释不太合理,还是sungmoo的囚徒博弈的变迁的解释合理。我同样提到:正因为出现禁用兴奋剂这一制度 囚徒博弈的两人坦白,这一社会净收益较小的NASH均衡,就可以过渡到两人不坦白这一社会净收益比较高的结果(这里我不讨论坦白与否的道德问题,只是客观地论事),从而提高了资源使用效率,所以要禁用兴奋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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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6 00:15:00
呵呵,53楼的解释纯属一时兴起。随意乱写。本想回来删掉,不过斑竹已经指出了,就放在哪里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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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0 10:17:00

我还是坚持48楼的观点。如果仅仅出于比赛规则的考虑,为什么不痛痛快快地办一场以兴奋剂为主角的比赛呢?原来的比赛照样保留、照样不允许使用兴奋剂,但是另外举办一种允许使用兴奋剂的比赛,两者互不干涉,不就可以了吗?为什么新的比赛没有出现呢?如果是出于人道的原因,呵呵,或者如sungmoo的幽默所说的“不需要理由”的人类的爱,又怎样解释罗马斗兽竞技的产生呢?

引用《应该提倡让座吗?》讨论帖中我的几句话过来:

人类的基因决定了我们助人为乐的心理、让我们有激情去做利他的事情,使我们的父母、长辈毫无保留地照顾我们的成长,使苦难中的伙伴相互信任、鼓励和合作。

如果还有另外一个星球,上面的人类全都不讲道德——什么是道德?且不讨论吧,假设成他们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做事不不讲信用、也不信任别人——那么他们恐怕早因交易费用过高而灭绝了。

但是即便如此,人的行为也没有哪一件是超越得失权衡、利益计算的。我认为应该把道德看成是其它因素的结果、而不是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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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0 10:29:00

既然sungmoo版主同意把话题聊得轻松一点,那我也灌一下水^-^

维纳斯美,决非因为她的断臂。从人体的角度看,维氏确实存在缺陷;但从艺术的角度看,她乃是一个整体。半身照没有把整个人照下来,但作为一张照片,它是完整的。

我不是完美主义者,但我坚定不移的是,缺陷就是缺陷,遗憾就是遗憾,不足之处绝不是光荣。我们隐约希望维纳斯没有断臂,隐约觉得惋惜,才使维纳斯的断臂成为话题;但我不赞同为她的断臂喝彩。

否则,我去把世上所有的雕像统统截去双臂,我不也变成了创造艺术的雕刻家?

歌曲《军港之夜》想必大家都听过:“军港的夜啊静悄悄,海浪把战舰轻轻地摇,年轻的水兵头枕着波涛,睡梦中露出甜美的微笑……”歌词不必再往下交待,水兵明天还要起来刷牙做早操,谁也不必担心水兵将来如何如何,因为大家都知道,歌词只是抓住了“事物的主要矛盾”,不必把吃喝拉撒和盘托出(此“案例分析”为王蒙原创)。

同样,虽然我们谈问题时不必面面俱到,但其谈论的内在逻辑必须是确定的、严密、完整的。从存在主义哲学的角度看,观察着被允许冲任意角度查看客体,但客体在任一角度的现象都不可能表现它的全部,主体也无法同时从所有的角度观察客体。这就使得观察者的观察是“片面”的、“主观”的,甚至是“非事实”的。但是,“非事实”本身在内部却不容许有缺陷和矛盾。

完全是题外话了。抄一首小诗供大家消遣吧:

一树黄梅个个青,

打落雷雨满天星。

三个和尚四方坐,

不言不语口念经。

(摘自钱钟书《读〈拉奥孔〉》)

呵呵,吹牛也能吹这么长,真拿自己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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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0 10:34:00
以下是引用蓝田日暖29在2006-11-5 12:45:00的发言:

首先问一个BBS技术问题,为什么几个回复帖子比如这个帖子的回复帖子我看不到?

我也想问一个BBS技术问题。为什么我在编辑时缩小(想要减轻这部分话的分量)起来的字号在发表后反而被放大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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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4 10:17:00
以下是引用青雪叮当在2006-11-5 15:11:00的发言:

lz必然会说及有器械参与的比赛。还是需要回到器械与兴奋剂的差别上,不是危害与否的问题。而是器械所带来的差别其消除的成本较低。因为其不作用于运动员的生理结构。其构成也不是复杂的化合物。这样来说,如果你拿一把削铁如泥的剑,我拿一把木剑,无论你我,还是评委、观战者都需考虑我输了,究竟是我的确技不如你,还是我的兵器不如你。因此,最后就必然规定,我们要用同样的兵器来比赛。

哈哈,我确实“必然会说”。

我觉得兴奋剂和器械本质上没有太大的差别。

赛车、赛跑、篮球、击剑、棋牌比的是不同的内容,只要大家的装备一样(公认一样,如F1赛车)就可以了;别说兴奋剂作用于运动员的生理结构,赛车还让运动员省了两条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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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4 20:59:00
以下是引用谁续风流啊在2006-11-14 10:17:00的发言:…我觉得兴奋剂和器械本质上没有太大的差别…

这也许是我们的根本分歧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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