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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8
诺思悖论指的是,由于国家在界定和保护产权过程中受到交易费用和竞争的双重约束,会容忍低效率产权结构的长期存在。
我的理解:
定义中提到的“交易费用”和“竞争”约束并没有做进一步解释,我认为所谓“交易费用方面的约束”应该是**从产出最大化出发,应该让交易费用最小化,换句话说是让企业把更多的资本投入到生产过程中去,而不是为了获得产权而千方百计的送礼(提高交易费用)。这样做的理性好处是,产出最大化,**的税基就会增加,会提高税收。
竞争方面的约束指的是由于垄断资源产权的稀缺,导致了企业之间对产权竞争非常激烈,致使交易费用居高不下(煤矿就1个,100个企业抢,产权证价格能低吗?),给**垄断租金最大化创造了条件,而垄断租金就是交易费用的组成部分之一。
所以,二者的约束的博弈会让**把产权交给低效率的生产企业,从而谋取租金上的好处。(企业黑钱给的到位呗)

中间扩散型制度创新方式会化解诺思悖论,这点我不明白,地方**不贪吗?哪位高手帮助回答下,最好有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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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25 17:38:06
"中间扩散型制度创新方式会化解诺思悖论"能够给些解释,或介绍些参考文献,很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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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26 19:30:25
整个制度的问题是产权无法界定和明晰。地方zf起的作用很重大,但是要求他们认识产权,可能有些求全责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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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26 19:31:28
与其考虑制度性的虚问题,倒不如多干点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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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26 19:33:23
官员多做事,少贪污,多干正常人的事,多干正经事,老百姓就给烧高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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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1 17:16:11
中间扩散性制度创新?是否指地方ZF有权力制定只在本地生效的法规制度?

如果是这样,可以抵消一些诺斯悖论,这类似于邦联制国家的办法。

诺斯悖论的交易成本是“保护产权的制度”并不是保护“产权的归属”。

譬如住宅使用权是70年,保护任何一个购买住宅的人在70年里不被强迁,就是“保护产权的制度”,现在这个制度改了,住宅变成自动续期了。所以这个“产权制度”其实被更改为更能降低交易成本的了。这个问题在于,如果ZF不保护产权,你自己就要想办法来保护自己,这要花成本,就是交易成本的一种。

各地ZF都是一些成文或者不成文的法律法规和例行惯例,那些都是产权制度,中国的制度各地不同,经常更改。如果人口能自由迁移,货币统一能自由流动,财产能够跨地区自由买卖,那各地ZF的产权制度会形成竞争,不适合的将被淘汰,竞争逼得地方ZF采用更节省交易成本的法规制度。

如果是一个独裁国家,人口不能自由进出,货币不能自由兑换,财产不能随意出入境,那这种竞争就减弱了,这样的ZF会容忍对ZF有利而有害全民的高交易成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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