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讨论应以爱好思想为前提,不应是孤芳自赏与乱贴标签,重要的是你的真正的切身认知与思想。
本人不认为思想的智慧与否以时代先后为决定,此尤其在哲学领域。即后来的未必就是先进的,古人的思想未必是“食古不化”。
哲学的最终目的是揭示世界之本质,即最根基的最深层的东西。一切知识应以其为基础,即世界观。
本人的基本观点:世界观与认识论相统一。一切知识以认识为起点,故认识论是最基础深层的。讨论认识与知识的原理是首要的。
我们关于世界的一切理论都是知识,都是由我们认识得来的。即脱离认识的关于世界的知识都是无意义的,存在与否都是戏论。故完全对立于认识主体的绝对物(物自体)的绝对知识是难以想象的。注:认识主体与人、我是不同概念,如鸟能感知世界,也作为认识主体。可知论与不可知论如果针对脱离认识范畴的范畴的自在之物而言则都是戏论。无绝对意义上的能和所。
认识活动的模式:主体--------客体。认识指向客体,知识以客体为落脚点,故容易长生错觉或直观感知:外界(客体)对立我(主体)而存在,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知识是客观的,我要寻找万物整理。其忘了:客体是被认识的客体,知识是主体认识下的知识。在认识中客体与知识怎能脱离主体而孤立存在。
同样,主体的自我认知即"我“,不可能得出知识是完全由我产生的。
故从认识论的角度,万法唯识。说世界是运动的等等皆是具体知识的范畴。如同一个在讨论战争的意义与否,一个在讨论战争的具体部署。必须注意层次的不同。严格区分主体与我、人、心的不同,客体与世界的不同内涵,如果混淆则会出现认识的混乱。
认识与实践的关系:实践的论证离不开认识,具体知识的发展变化存在于实践之中。相对真理的认识并没有与一般知识原理的矛盾与否定。知识的重复出现使人类认为内在因果律的存在,然而总是相对的。故具体知识总是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之下成立。
以上是本人的点滴认识,其自身也是认识的实施,毫无妄想建立纯粹的知识体系,其仍旧在一定的条件之下。即色不异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