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婚外情,有人开设网站专门为“二奶”维权。律师郑百春的“二奶维权网”因明确打出为 “二奶”维权的招牌而名声大噪,引起国内外数百家媒体的广泛关注,网站发展至今却经营惨淡,而且渐渐偏离他创办的初衷。
“二奶”,泛指与已婚男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虽无夫妻之名但长期与之保持情人关系的女人,也有人把她们称为“插队落户”的“第三者”。作为实际存在的一个群体,“二奶”既不符合公共道德,也不受法律保护,竟有人公然为其维权,真让人大跌眼镜。
法律的精神是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公平正义。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 “一夫一妻”的合法婚姻制度,而“二奶”出于各种目的,“插足”他人家庭,破坏他人幸福,有的和男方构成重婚事实、违法生子,有的和男方合法妻子、子女争抢财产和利益,因二奶介入引发的民事纠纷和大案血案屡见不鲜。
法律只会保护正当合法群体的利益。也许有人会说,“二奶”也是受害者,也是弱势群体,所以需要“维权”。让我们换个角度来思考,一个贼因为盗窃供电企业的变压器,而被高压电击伤导致残废,是否有权利向供电企业索赔?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那只能叫咎由自取。对于“二奶”而言,是非法同居而不是合法夫妻,此“权”何在?又何以“维”之?
如此说来,郑百春的“二奶维权网站”出现“经营惨淡”的局面,也证明了这样的维权注定没有市场,只会遭人耻笑和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