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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8:57:34
51# foxmonkey
=======================
审批马加爵的时候,人民已经胜利了一次;
审批药家鑫的时候,人民又胜利了一次。
看来,人民是从胜利走向胜利。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真实世界的经济学 版,
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php?tid=1114974&page=1&from^^uid=1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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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8:59:51
大家请都平静的面对
无论是受害者还是药家鑫----让我们一起祈求他们安息吧!
只愿世间不再有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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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9:01:59
4# figor99999

支持!!!
“首先要明确是杀人还是撞人。
药是杀人不是撞人,只不过是事件发生于撞人之后的特定背景之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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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9:04:22
当然某一天当权威大人遭遇药2.0版本的时候,我希望您依然“相信爱和宽恕”并且会和“那孩子”一起“祈祷彼此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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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9:05:06
事情还原到最基本的
药家鑫杀人了  所以他该死
没有多要他负担的 也没有少要他承受的
那么这个结果就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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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9:07:12
naturehu 发表于 2011-6-8 13:43
特定的历史时期药家鑫必死。楼主的伪理性我倒觉得很奇怪。当各种民怨找不到更多的宣泄的通道时,药家鑫的出现就是给蓄满水的水库打开了一个小闸口,所以楼主完全没有必要为药家鑫的灵魂安抚。
可以看看二审原告律师的发言,很有说服力,每一条都有理有利有节。
事后很多朋友感叹,药家鑫本可以不死,其家庭的姿态送他上了黄泉路。
        借用凯迪上的话:

        首先,药家鑫死于自杀,那一刀刀捅向张妙的,何尝不是捅向他自己的?
        其次,药家鑫死于其律师和水军,后者策划安排的水平确实太差,危机公关能力太弱,显示了低劣的工作能力和职业技巧;官司输了之后竟然大骂张显,栽赃、中伤、污蔑、诽谤、造谣甚至用黑社会口吻来威胁张显,明显输了官司又输人,显示了低劣的人品素质。
        第三,药家主要失误包括:药家鑫一方抢占CCAV和李枚谨教授等制高点,率先发起舆论战,形成药家鑫“这孩子”和药庆卫是高官富翁的假象,这对农村人是很大的压力,药家鑫律师及水军就是希望利用这一假象,击溃受害人家属的打官司信心,而药家也装逼,一直不出来,神龙见首不见尾,非常神秘,以为通过保持神秘,可以将受害人家属彻底击溃;
       此外,药家已经取得舆论先机,即将势如破竹,直捣黄龙剿灭受害人家属抵抗意志和抵抗心理的时候,张显显示了卓越的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才能,后发制人,出奇谋,将计就计,充分利用网络力量,成功突破了药家黑恶势力的围追堵截,将药家律师及水军一网打尽,打了一场漂亮的以弱胜强大逆转的经典官司之战,可谓中国法制史上的杰出战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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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9:10:12
64# 56257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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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反思并清除那些滋生药家鑫、马加爵等人
之所以犯罪的社会土壤,
不仅我有可能碰到,你也可能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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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9:10:24
罪当罚,非情理所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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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9:11:27
哗众取宠,当代科研工作者的悲哀,总要找点不一样的观点,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杀人了就是杀人了,杀人就要受到惩罚,难道楼主说的,杀人了就不用死刑。至于教育问题,现状就是这样,不是只有他一个人教育缺失,每年那么多的交通肇事,也没看到有几个像药 这样的去直接把人杀了。现在无非就是想把煤说城白的,那样的结果对于LZ显示观点的独到,取得高的跟帖,对于那些药的律师结果就是不可能胜诉,以后就牛人了,代理费就飞涨了,这就是结果。不幸的是我也满足了LZ的想法,在这跟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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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9:12:06
14# 我是印钞机
你在说什么???不知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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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9:16:31
死不见尸。处死之后不让家属见尸体,只允许收骨灰。实际上,他的器官被卖掉了。这个利益链,是谁干的?哪里又有普世价值了?这是我d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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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9:17:18
69# baiyantao
楼主说药家鑫不该死了么,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杀人犯,被戴了这么多帽子。这个案子只是透露出像你这样的网民的一种内心的恐惧。和对法律的不信任。很多人都会在这个案子中成为攻击的对象。就像公安大学的李瑾,说什么为药家鑫辩解是激情杀人,请问有谁看过李瑾是怎么说的?又有多少人在没有核实别人怎么说的情况下去谣传。这种话一听基本就是一些内心充满着恐惧的NC网民在那儿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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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9:19:07
没想到今天这个话题还是这么热,忍不住要说几句.正像楼主所说"药家鑫案件,本来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刑事案件。杀人偿命,是当代中国人的伦理观。"判决的结果足以令任何人深思和引以为戒。否则的话,请问楼主开车吗?万一出现擦刮,也要手里拿着大砍刀和对方理论责任?万一让对方给八刀毙命,岂不令家人和自己遗恨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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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9:19:35
69# baiyantao
===============
按照你的观点,只能作为谈资,不应该反思。
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
有限的几个生命,在中国是不算什么的,
至多,不过供无恶意的闲人以饭后的谈资,
或者给有恶意的闲人作“流言”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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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9:21:24
66# rbzdsf
请问李玫瑾怎么说的视频你看了么?当一个圣人处于激愤的状态,他的话都是不客观的,更何况是网民。而网民传出来的话,你又不加核实,就又在这里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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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9:21:38
药家鑫不过是太明目张胆罢了。比他恶上千万倍的,不还活的好好的?谁把他清算了?
药本人当然没什么好说的,恶劣,需要惩处。死不足惜。但从事件本身来看,根本不需要大呼“人民的胜利”、法律的正义。无法是以小公正,掩盖大不公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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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9:21:54
无论如何,药是走了。
我们纠结的问题不是律法制度的完善和公平,而是纠结于药是否“二代”,好像“二代”就应该伏法。回过头来看李启明案件,马加爵案件,段玉娇案件,谭卓案件,我们的情感因素多,理性思考少,导致的结果舆论一边倒。甚至挖掘出这些施害者和受害者的背景来给律法刑罚做向导,至少说来,民众很受伤,而受伤最深的是听信了舆论一边倒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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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9:23:41
71# faye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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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版主,不能没有根据的胡乱猜测。
小心被以“造谣惑众扰乱社会罪”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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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9:24:06
写的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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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9:25:28
杀人偿命  没必要为罪人唱葬花词  
LZ的反思心态  有些没原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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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9:32:08
fujo11 发表于 2011-6-8 13:25
药家鑫案件,本来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刑事案件。杀人偿命,是当代中国人的伦理观。药家鑫已经用自己的生命满足了一些人“血债要用血来偿”的要求,这个案子接下来似乎只剩下案件相关者的痛苦和街谈巷议的话题了。
反思这一案件,存在着许多不正常的东西。
1,药家鑫本来只是一个出生于普通家庭的孩子,经炒作后,他就成了“官二代”和“富二代”。这样做的结果,既激化了目前中国本已经非常紧张的阶层矛盾,又歪曲了事件的真相。客观结果是,两个社会底层青年的死于非命,给这个社会上了一堂轰轰烈烈看似公正的普法课。
2,药家鑫家庭和张妙家庭,在社会各种力量影响下,争得了一个两败俱伤的结局。两家不仅没有因判决而得到创伤的抚平,反而都陷入更痛苦的境地。张妙的孩子和父母,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药家鑫的父母也再无依靠。尤其是药家鑫的父母,不仅失去了儿子,而且还要背负社会道德的谴责。
3,这个案子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掺杂进许多值得这个社会警惕的东西。傻子才看不明白所谓“人民必胜”,到底是谁的胜利。对所谓“西化”律师的歪曲以及对“普世价值”的攻击,透露出的都是对底层利益的漠视、借题发挥和混淆视听。
我看你是严重脑残甚至精神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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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9:32:35
80# xinxi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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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这样,这两个青年
(张妙和药家鑫)是白
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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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9:32:57
药案件的性质很恶劣,如此判决是公正的。
楼主和其他一些朋友提出的反思现今社会问题我也同意。
但仅就此案来说,我们这些人拍手称快,说判决公正,绝对没错!
该伸张的要伸张,该反思的要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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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9:33:30
我想没有谁希望无端的夺去某个人的生命,药家鑫罪至该不该死,这是法律层面上的问题,似乎我们改变不了;但药家鑫及其家庭受到的社会压力和舆论谴责,这个是可以讨论的,不排除人们把之前很多无法表达的心中怒恨都堆积在药家鑫身上,不过这并不值得我们去同情或怜悯他,因为他的所作所为确实不可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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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9:34:12
杀人偿命 根本没有讨论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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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9:35:03
按照法律,也是其罪當誅。不少人說這是人民的勝利,但是卻沒了法制精神。尤其是26樓,說得東西好好笑,你有想過是什麽原因造就現在的社會輿論,現在的社會氣氛,為什麽民憤那麼大。當法制連一般民眾都保護不了,憑什麽保護你所謂的階下囚的權利。 26# hongd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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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9:41:22
犯罪受到惩罚,到什么时候都应该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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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9:44:04
他故意杀人,法律规定该怎么判就应该怎么判,如果法律老是因一些原因而改变,何来法治,平民的权益怎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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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9:46:03
我觉得这件事折射出的是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渴望,这才是这件事反应这么大的真正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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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9 09:46:06
希望他的灵魂不再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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