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开始,中央发明一个新词“约谈”,于是什么事情都能“约谈”。
地方ZF违法征地--“约谈”
保障房劣质---“约谈”
“约谈”真是什么都能解决,法律还有什么用呢?
地方ZF违法征地,保障房劣质......难道没有法律解决吗?“约谈”后还追究法律责任吗?
我理解的“约谈”应该是没有证据证明是违法的,但有不良苗头,如对食品企业乱涨价进行“约谈”,限制他们影响社会稳定的或经济调整的涨价行为,这才是“约谈”的用处。
现在用“约谈”代替法律,不知是社会的进步还是人民的悲哀。
人民日报评论部今日发表文章:警惕ZF公信的“无形资产”流失
问题是还有公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