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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0
对这个自然辩证法的话题还未完全脱瘾,最后我想,要脱瘾就得彻底把话说完。这样我准备再发两贴,仍然是只发贴不回帖,希望把这个话题说完,然后一并彻底撤出这个话题。请求那么没有阅读完全文者,不要发评论。

在质量互变定律本身的定义就有问题,因为量变和质变的定义从来都是含糊不清的。也难怪中学肄业生,要清晰定义这些概念并不容易。

水从液态变成气态(沸腾),其化学性质并未改变,可是其存在状态确实发生了实质性改变,气态和液态是两种不相容的矛盾状态,水不能即是气态,又是液态。那么,其实这也应该归入质变。这样,质变就以下几种意思
1,,客观上的两种完全不相容状态(矛盾状态)之间的转换。由于事物或现象不能同时存于两种不相容状态,所以这种转换是跃迁,没有时间上的演化。此两种状态只能非此即彼,比如:战争和平,走(脚不离地)与跑(两脚离地),飞机在地面与在天空(起飞),某数学题会与不会。人不可能即是走又是跑,飞机不可能既在空中又在地上。
2,主观上人为设定的不相容状态,实际的变化是连续的过程。有毒无毒食品的设定标准,秃头的标准(是一根头发不剩,还是少于多少头发算秃头),水污染级别的设定。
3,客观上连续变化的性质改变,非不相容状态。如物质化学性质的改变,把一块铁放入强硫酸中,其化学性质就开始发生改变,但这个过程不会立刻完成,而是在时间上演化。存在过渡的过程。拆房子也是个连续变化的过程,改变了房子的属性。

上面3种情况,除了第1种情况是跃迁外,后两种情况都是连续过程,是在时间上的演化。只要是时间上的演化,仍然可以测量到量变。第2种主观设定的不相容,也有一个跃迁的点:从无毒食品到有毒食品,毒性的含量标准是一个跃迁的点。无毒有毒是人为设定的,实际的食物没有这个界限,只有毒性大小的差别,仍然是一个连续的变化过程。

在第1种情况下,由于是两种不相容(矛盾)状态的转换,所以不是时间上的演化,而是立刻的变化。这种情况,被辩证法家吹嘘成质变的跃迁。可是这个逻辑结论可以从形式逻辑那里直接得出,不需要什么量变质变的胡扯。我在前面帖子说过,不矛盾率规定,事物(或概念)不能既是A,又是非A。这样,就不存在一个从A到非A的时间上的过渡。
但是这个状态转换不一定伴随什么之前的量变,从走到跑没有什么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只有跃迁。飞机起飞时,好像事先有个加速的量变过程,但是加速仅仅是起飞的原因。直升飞机可以没有这个加速的量变直接起飞。这仅仅是飞机在地面和在空中两种不相容状态的转换。

在第2,第3种情况下,由于这种质变仍然是时间上的演化,所以仍然可能测量到量的变化。这样,量变的概念就纯属无效了

量变其实只是一种对变化的测量,只要是在时间上演化的任何变化,都可能有可测量的量,不论是所谓质的变化,还是非质的变化(辩证法中所谓的量变)。只有那种不相容状态(走和跑,会和不会)的转换才不是时间演化。化学变化无疑是一种质变,但是这种质变仍然是时间上的演化,仍然可以测量到变化的量。

这样你就会看到量变这个概念是多么的愚蠢,量是我们主观的主体对在时间上演化的变化的测量,而不是客观的一种变化的种类凡是时间上演化的变化都有可测量的量。无论是质的变化,还是非质的变化。

所以中学肄业生恩格斯所定义的从量变到质变,应该改成从非质变到质变。因为无论是质的变化,还是非质的变化,都有可能是时间上的演化,都可以有可测量的量。这样,量变这一概念就完全是多余的了

所以,所谓的量变质变定律,其实在严格的逻辑上,变成了因果律。即:一种变化由另一种变化引起。而这种因果律不是辩证法告诉我们的,而是所有人都知道的。这意思亚里斯多德的动力因:变化总有一个推动者。这一理念不是辩证法出现后才有的,从亚里士多德以来,到经验哲学论证上帝(第一因),哲学史上早就知道结果必然有变化的原因。

事实上,很多情况下,量变质变规律,是利用了我们对变化的一种错觉。变化在速度上必然可分成缓慢变化和快速变化。由于不可能有匀速变化所以,必然有缓慢变化和快速变化交替,这不是什么高明的发现,小学生都能得出这个结论。而缓慢的变化不会引起我们的关注,只有快速变化才会引起我们的关注。由于快速变化是消耗性的,所以时间也短暂。另外,快慢是我们的主观体验,不是一种客观的标准。
辩证法家是把缓慢变化到快速变化的转换,愚蠢地解释成所谓的量变质变。

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出下面结论:
1,所谓量变的概念是一个扭曲的概念。凡在时间上演化的变化,都可能具有可测量的量。无论是质变还是非质的变化。正确的区分应该是质的和非质的变化。但是怎样定义质和非质,又可能有许多差异。比如水从液态到气态是否算质变?所以这完全是多余的设定。
2,质变如果是时间上的演化,就没有所谓的跃迁,而仍然具有量的变化。而跃迁的那种变化,是形式逻辑矛盾率的自然结果,不是观察到的自然规律
3,所谓的量变质变定律,是一个错误的表述,其表述的现象已经涵盖在因果律中,完全是多余的设定。而那些牵强附会的事后解释,仅仅是对现象的一种事后描述,这种描述完全可以在因果律下进行。一个没学过辩证法的科学家,完全不用这样愚蠢语言一样可以描述所有的类似现象。
4,变化在主观体验上都有快慢,而且变化不是匀速进行,快慢交替就是必然。辩证法家很多时候把这种快慢交替,说出是缓慢的量变到快速质变。是可笑的。如果遇到快速变化转为慢速变化,他们就什么也不说假装看不见。比如,他们不会用急性病转入慢性病来诠释量变质变定律。
5,必须承认,类似那种量的累积到质的变化的现象,在现实中也确实存在。但是不能把它当成一个普遍适用的变化规律。而且我也可以用其它的语言描述,比如:蓄积能量导致爆发等等。这里,能量和爆发都是类比词汇。你可以看到,你观察到的量变质变,都可以用这样的语言描述。


现在我回答我在前面帖子里提出的几个问题:
1,下雨是两种不相容状态的转换,天不能又下雨又不下雨。所以那个质变点是逻辑的必然。任何变化都是由变化引起,积雨云是下雨这种现象的原因。不下雨到下雨的所谓质变,是逻辑不相容状态的必然,不是什么辩证法的高明结论。
2,飞机起飞。飞机在地面和飞机在天空是两种不相容(矛盾状态),这一转换必然有个时间点。同样是逻辑的必然,而不是辩证法的高明结论。而飞机之前加速是与起飞是因果关系。加速是起飞的原因。但是这个加速度累积不是一个必然。直升飞机不需要加速
3,还有什么问题来着?哦,小鸡孵化。我担保在生物学家看来那是个连续过程,没有什么特别的质变点。或者你可以说,鸡蛋孵小鸡一直就是在质变。变化都有可测的量,所以在这里,量变就变成胡扯了。

我在这个帖子里,提到不相容状态,其实还隐含着对自然辩证法矛盾率的批判,这里涉及到辩证法对矛盾概念的含糊定义。但是我没心思继续了。

附录:《自然辩证法中的质量互变定律的骗人把戏1》https://bbs.pinggu.org/thread-111476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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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0 05:54:18
大家可以看到,所谓的质变,大多数时间在谈论的是一种不相容状态(主观的或客观的)的转换。既然事物不可能同时即是A又是非A,那么这种转换必然没有时间的演变,而是一个跃迁。这不是什么辩证法的发现,而是逻辑的必然。

而另一些时候,质变又存在时间的演化,而存在量的变化,那么这个量变的概念就是胡扯。它只是针对时间演化的所有变化的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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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0 07:31:47
如果一个人得了的癌症发展到晚期,学过辩证法的医生会说,这是从良性癌症,量变积累到恶性肿瘤的。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可是如果接治一个急性肠道感染的病人时,他就不会想起那套量变质变的辩证魔法了。如果恰好这个急性病症后来又转成慢性,我保证这个医生更把那套量变质变的把戏忘的一干二净了。

事实是,所有的这类辩证法解释都是事后的,如果现象恰好类似那个过程,就用辩证法的语言复述一遍。如果与量变质变过程一点都不同,就没人想起那套玄学。其实这与中医五行或风水算命极其类似。用一套语言套用那种情况。

其实不用这些多余的解释,因果关系一样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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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0 08:03:39
只要用严格的逻辑和语言分析,自然辩证法的三大定律都站不住脚,但是我已经没兴趣再做这个事情了

自然辩证法不过是一套模糊化的语言,才具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魔力的。你把易经或占星术拿来,它也会放之四海地解释所有问题。

中医对所有病症的解释,与辩证法极其相似,而且极其自圆其说,即使与事实完全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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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0 10:54:27
我的理解是:
量变不是质变的——原因,
量变只是对质变过程的——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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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0 11:27:35
照楼主的逻辑 相对论也只不过是物质运动的必然并不是什么高明的物理结论。自由落体规律牛顿三大定律也都不是高明的,都只不过是正常现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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