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推动医疗信息化持续高景气(学习笔记)-10
图表1-4 : 传统医疗信息化业务相关政策
时间
颁布单位
政策文件
主要内容
2018 年 12月
国家医保局
《关于申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的通知》
按照“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施运行”三步走的工作部署,通过 DRGs 付费试点城市深度参与,共同确定试点方案,探索推进路径,制定并完善全国基本统一的 DRGs 付费政策、流程和技术标准规范,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工作要求各省要积极推动和参与按 DRGs 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指导拟申报国家试点的城市做好调查摸底、数据收集等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
卫健委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
要求到 2019 年,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 3 级以上;到 2020 年,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 4 级以上,实现全院信息共享,初级医疗决策支持;二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 3 级以上,实现部门间数据交换
2019 年 1 月
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
提高病案首页质量。三级公立医院要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规范填写病案首页,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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