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法律视角 |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核查
IPO-法律视角 |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核查
第一节、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调查
一、调查目标
1、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组织结构、业务情况、财务情况、独立生存能力等),包括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2、控股股东的控制人及其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3、其他股东(包括发起人)基本情况;
4、关联个人及其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5、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关联关系;
二、调查内容及方法
1、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情况调查
1.1取得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除发行人之外的其他企业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文件及其他文件,取得控股股东关于其及控制的除发行人之外的其他企业业务情况的说明文件,取得经当地税务部门和财务部门书面确认的上述企业上报的其三年一期的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对调查表内容进行核实验证;
1.2与控股股东的管理层进行会谈,重点关注控股股东业务开展情况、财务状况,是否存在与发行人之间存在业务、资金、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是否存在人员、历史包袱过重、财务状况不良、盈利能力不足及发展前景暗淡等问题,取得控股股东拟采取措施和发展规划的说明,确认其独立生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