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私家的存在标准中
有一点是必须达成共识的
认知主体(主观自我)是绝对存在的(有不同意见的别用)
而 被认知对象 是由一系列的
可以被 认知主体 直接认知或间接认知(描述,名称)的信息所组成的 信息集
被认知对象 的存在与否取决于是否能被 认知主体 认同
而不是信息集完整程度与传播途径(直接,间接)
那些未被提交 认知主体 判断的 对象 均被认定为虚(不确定存在)
例如
只告诉 认知主体 被认知对象 的名称与身高
如果被 认知主体 相信
对象 就被认定为存在
如果被 认知主体 忽视
对象 就被认定为不存在
哪怕 被认知对象 的信息集非常完整
反正哲学里的存在标准非常之多
也不多也不多这一个
爱信不信 自己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