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1-6-21 09:32 
楼上,你说的这些初中都学过,把课本搬出来没什么意思,问题在于:
为什么资本家在扣除之后进行分配就不可以,而这所谓的社会和集体做扣除再分配就可以?
资本家的扣除被认定为是剥削,这个集体的扣除就可以往美好的方面解释,你亏心不亏心?
这个扣除的理由是什么?资本家和集体的扣除有什么区别?
在资本主义社会,剩余价值本来就应该归资本家所有,剩余价值不归资本家所有那就已经不叫资本主义社会了。课本的问题那是D的问题,本身就是政治宣传用的,不足为信的。难道你还真认为我们的D还是按马克思的学说在执政么?
现实社会是不可能实现按劳分配的,按劳分配如果要实现的话,那个时候必然全民都是“资本家”,那样才能真正实现按劳分配。
| 在马克思那里,劳动价值论从来没有像这样被当作劳动的自然法理论来看待。相反,按照价值规律,剩余价值归资本家占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是完全正当的。在生前最后一篇经济学著作———《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 马克思写道:“这个蠢汉(指阿·瓦格纳———引者注) 偷偷地塞给我这样一个论断:只是由工人生产的‘剩余价值不合理地为资本主义企业主所得’。然而我的论断完全相反:商品生产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必然成为‘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按照商品生产中占统治地位的价值规律, ‘剩余价值’归资本家,而不归工人。”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 . 第19 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第428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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