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11-6-26 15:27:3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6-26 15:31: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6-26 18:25:15
楼上,拿奖金和利润分成是两码事好不好!

    奖金,是企业拥有者按照自己的标准对工人发的钱,但绝对不是利润分成,利润分成有另一类词说明,即股分红利扥!
    (要说利润分成,则必然要提到占有多少股份或者是按照什么比例分,事实上这些从未有过!)

    工人从未拥有过企业,只有个看似光鲜的名头,而这个名头连秦始皇都可以说说的,这你都信?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6-26 19:45:1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6-26 23:32:35
龚民 发表于 2011-6-26 15:27
黑夜里的火把 发表于 2011-6-26 11:56
我就是那时期的全民工,无论效益好坏,除了发工资外,分利润的现象从来没有见过。

看: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们,可是要定期分利润的。

这是为什么?
这是因为:股东是企业的主人,而工人事实上不是企业的主人。
你是全民工,忘没忘本?分利润都未见过,恐怕你是揣在腰间装不知吧?年底奖金你拿没拿,难道被别人贪污了!国家搞活全民企业推行的利润分成有谁不知?
工人拿的奖金 是利润吗?
       在企业赔钱的情况下,也会发奖金。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6-26 23:42:39
龚民 发表于 2011-6-26 19:45
[呀呀呀!你有所不知,这里谈的是改革中公有全民企业自主经营过程中经历的承包制、利润分成制,这段是历史经历,是当时鼓午企业多创利润从而分成留利越多,公有企业股份制是后来的事。
上交多少利?留多少利让工人分?
      谁说了算?



     谁说了算,谁就是企业主。知道吗?

     这段时期,仍然是ZF说了算。因为这是国家的企业。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6-27 06:43:4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6-27 06:52: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6-27 13:05:08
1、工资和奖金的界限其实真的很不明确,现在的职工不少实际工资都很低,大头反而是奖金,这个在合同中一般都会有,但是如果企业以亏损为理由不发奖金,恐怕职工不会答应的。
   作为合同之外的奖金的话确实可以说是从利润中拿出来的,只是以此认定工人参与利润分成未免太勉强,就如如果企业每月固定拿出一定量金额作为福利,是否接受福利的企业可以算是参与企业利润分成了呢?
   利润分成是需要分配比例确定这个前提条件的,而不是简单的打赏就算的。

2、马氏理论根本就不是个成熟的东西,只是个成人童话而已,童话就是只提出不切实际的幻想而不提出有建设意义的实现步骤,正如马氏幻想的公有一样,没有任何可实施的空间,以此为指导造成的灾难还少么?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6-27 17:46:59
讨论按劳分配,然后对什么是按劳分配和按劳分配的实现条的认识、理解不一致,只能是公讲公的道、婆说婆的理,讨论也容易出现“鸡对鸭讲”。   

       关于按劳分配,经典作家有过不少的论述。有一种比较通俗的解释:

       【按劳分配】:分配个人消费品的社会主义原则。即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的社会扣除以后,按照各人提供给社会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

         不知道参加讨论的朋友们是否都认同这样的解释。

         盼铁成钢个人认同这样的解释。个人对按劳分配的简要理解是:

        “按劳分配”,是马克思主义对未来社会分配方式的预测。这个“未来社会”是已经不存生产资料私有和生产已经不再是商品生产的社会。其中的“按劳”是原则,是以为社会提供的有效劳动量为衡量标准,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原则不适应于无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按劳分配”的对象物不是商品而是产品——个人消费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设想发给劳动者的是“劳动券”,劳动者凭“劳动券”领取自己所需要的产品)。

        再看看按劳分配的实现条件:【 按劳分配的实现条件:   根据马克思的设想,按劳分配要有一些前提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1.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消费资料的分配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只有实行全社会范围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才有可能使全体劳动者能够平等地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才能够消除由于生产条件占有的不同造成的劳动者在分配上的差别,使劳动成为消费品分配的唯一因素。

  2.经济社会条件要能够保证劳动者各尽所能,这些条件包括足够的生产资料可供投入生产,不仅保证人人就业,而且为劳动者选择职业提供充分的自由。

  3.商品经济已经消亡。在没有商品货币关系的条件下,每一个人的劳动,无论其特殊用途是如何的不同,从一开始就成为直接的社会劳动。

  4.社会可以统一对社会总产品做各项扣除。劳动者除了可供个人消费的消费资料之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 逄锦聚等主编:《政治经济学》,第十一章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结构,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如果不否认前述 对按劳分配的解释和按劳分配要有的这些前提条件,那么,讨论按劳分配,就应仅限于对未来社会分配问题的讨论。
       因为,现实社会中,无论是非社会主义国家,还是已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都还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实现条件,现实社会中,没有也不可能存在马克思所预测的按劳分配。 因此,建议网友们在讨论只有在未来社会才能实行的按劳分配时,最好不要把现实社会中原本就不是按劳分配所得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等劳动所得,误当成未来社会的按劳分配所得——把现实中非按劳分配所得误解为按劳分配所得,无益于深化对按劳分配的研究、探讨。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6-27 19:32:3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6-27 19:59: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6-27 22:40:35
龚民 发表于 2011-6-27 06:43
哈哈哈,奖金不是利润是工资么?别逗了。“企业赔钱的情况下,也会发奖金”---------拿什么发的奖金?你的弄虚作假、变卖资产、到处借债滥发奖金的公企还存在吗?------靠哄、骗、要的企业无论公企、私企、股企都活不长,路只会越走越窄!
工资 奖金是工人就业时,企业主对工人的承诺。
       没有利润,贷款也要发。否则,工人立马走人。企业更活不长。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6-27 22:55:24
龚民 发表于 2011-6-27 06:52
当公有企业没有贯彻马克思的劳动者所有者地位实质,公开排斥否认工人所有者地位,仍是难免的,社会主义想避开马理论指导自行探索,失败教训少不了!
现在工人的地位,是排斥的结果吗?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6-28 05:55:0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6-28 12:41:06
1、拿出部分利润打赏与同意工人参与利润分成是两个概念,虽然也是利润的一部分,但区别是根本性的,这点相信大家能弄明白,是吧?

2、如70楼所说的第四条前提:对社会总产能品作必要的扣除。
    其实问题就出在这必要的扣除怎么算的问题,资本家扣了就算剥削,某个集体扣了就不算,这说法不是很合适的说!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6-28 19:11: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6-28 20:10:4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6-28 22:22:17
龚民 发表于 2011-6-28 19:11
说的很对,列宁指责将工人所有权合法化是无政.府的工团主义,一定程度的离开马克思主义:工人是作为所有者在公有制下联合协作,他们仍是真正的所有者。排斥工人的所有者地位,社会主义难免吃其倾翻苦果。
列宁是这样说了。但事实呢?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6-28 22:46:54
龚民 发表于 2011-6-28 05:55
黑夜里的火把 发表于 2011-6-27 22:40
龚民 发表于 2011-6-27 06:43
哈哈哈,奖金不是利润是工资么?别逗了。“企业赔钱的情况下,也会发奖金”---------拿什么发的奖金?你的弄虚作假、变卖资产、到处借债滥发奖金的公企还存在吗?------靠哄、骗、要的企业无论公企、私企、股企都活不长,路只会越走越窄!
工资 奖金是工人就业时,企业主对工人的承诺。
       没有利润,贷款也要发。否则,工人立马走人。企业更活不长。
奖金的性质是奖,浮动的!劳动付出生产多,企业利润多水涨船高,主人高兴多付点奖金激励激励。早就有经济学家曾研究后公开发文说,工资奖金不对应生产率,就必然侵蚀利润,他说的不对吗?
不对。
       生产率的高低,很大程度是机械化水平的问题。同机械化水平的生产率如果与工资奖金挂钩,能够增加劳动积极性,提高效率。
       工资 奖金是企业产生利润时的成本。如果不实行工资奖金挂钩,会增大劳动成本。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6-28 23:03:34
龚民 发表于 2011-6-28 20:10

       其2,公有制上的扣除属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官员贪污、多占用要受谴责甚至刑罚,资本家的扣除也是取、用于民吗?如是,他不属自巳私占有,那性质就变了,他是人民的企业家、经营管理行家!
取之于工人的劳动成果,用之于社会广大人民。
       工人创造多少?得到多少?创造10个,分四个,六个用之于社会。
       难道这就是公有制的“按劳分配”吗?


·············

     这些问题,我们的脑子完全能够弄明白。不要听伟人说是按劳分配,你就牢记不忘。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6-29 06:49: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6-29 10:20:56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话听着非常动听,问题是我们早就过了那个被忽悠的年代,这种词听起了茧!

现在说的是分配,是按劳分配,扯那么多干什么?
    1、如果按照马克思说的、劳动产品完全属于劳动者,那么按劳分配的话,所有产品就应该全部分下去,不会有剩余。
    2、扣留一部分可以,但是扣留是以分配的名义还是以重新上交的名义这是个问题,按照按劳分配,那么不存在扣留的问题,如果是算作重新上交的话——我们可以看到,真实的重新上交显然应该是平均上交,而预先扣留更像是按劳动上交,这真的很有意思!

    当然,马克思似乎也有预扣的说法,只是他没往下解释。。。。。。漏洞也太多了!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一堂皇的说法只是个虚词,在分析具体问题时还要具体分析,那这个噱头出来没有任何意义,就像拆迁,随便拆掉私人房屋也可以说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掩盖不了违法的事实!  在这里,预扣费用显然是参与分配的行为,而参与分配,就要有分配的理由,归按劳分配就要对应劳动,归按需分配就要有需求!)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6-29 20:39: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6-29 21:23:14
龚民 发表于 2011-6-29 06:49
哈哈哈,一切都有可能!当社会为了从农业国改造为工业国,必须加大积累,只要不是用于官员公款吃渴、公车消费、公款滥出国,“六个用之于社会”------你会反对吗!如果只是二个用于社会、八个分配,其二个又大都用于官员的滥消费,人们也会心中不平!
我们要说的是,工人创造10,分给工人六个。这是不是按劳分配?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6-30 05:32:3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6-30 05:47:31
按劳分配——就是工人劳动创造10个,分得10个。
      如果创造10个,分9个。只要少1个,就失去按劳分配的意义。


     按劳分配=劳动成果 除以 工人的劳动量

     如果拿出工人劳动成果的一部分让工人分,这显然不是按劳分配吗?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6-30 06:17: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6-30 09:39:02
没人说要废除,但是事实上完全的按劳分配确实是和必要扣除相矛盾的,这点不知道你说真不明白还是装糊涂!

讲道理就讲道理,楼上说那么多无聊的话有意思么?
    你就直接指出87楼的说法什么地方不对吧!
    (或者说你就说说按劳分配的话,这必要扣除对应的劳动是什么好不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6-30 20:11: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