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oyan 发表于 2011-6-21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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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是康德的概念,但仍是一个不用意识或感觉就不可以定义的概念。不同的是:物自体是一种判断的结果而不是一种直觉的定义。这个判断是:人们所能描述的对象的性质只是对象全部性质的一部分,具有那个全部性质的对象是物自体。而只能描述一部分性质,这是基于人类经验的一种归纳,人们发现总是对于外界对象有以往不曾有过的新认知,于是归纳判断,对象总有不为人所全部认知的性质,由此才能推测存在一个具有那所有性质的物自体。除了这种理解,还能怎样理解物自体?可是这样的理解下,物自体不过就是不依赖意识的认知对象,只不过包括了已经认知的对象性质和尚未被认知的对象性质。对已经认知的对象由于人的认知只能以自己的所谓“模型”为观察描述方式,显现为用人类语言描述的对象。而对尚未认知的对象,也就无所谓意识描述。但不管是已知或未知,是否有描述,如何描述,人的又一个判断是,对象都是不依赖观察的意识而存在的,这是“物理语言描述”的对象和尚未认知对象的共同特征。因此可以用此特征作为这两种对象的定义:不依赖意识的客观实在,或物质,或物自体。但是,这是一个判断,归纳判断,有经验根据的归案判断,总是被证实而未被证伪的高概率为真的归纳判断,永远不能说绝对正确;但也由其经验性,与宗教神的存在的想像区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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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的物自体绝对不是你理解的那样。
我拿色彩做比方吧,在物理学研究以前,人们普遍会觉得色彩的感觉是物体自身的属性。现在我们按物理学的研究知道,色彩是电磁波反射物体在眼中形成的感觉。可是康德(还有贝克莱休谟等等)会反驳说,电磁波也不是物自体的属性,而是直接和见解地通过人的感官形成的知识,与我们当初认识的色彩在本体论意义上没有区别。
说白了,不是认识多少的问题,而言你依据意识而认识的物质的属性,根本不是物自体的属性。而仅仅像色彩的感觉那样,在本质上没什么区别。
为解释康德的想法,我举个时间的例子。我们都会觉得时间是客观存在的属性,与我们的感觉经验无关,是物质存在的形式(恩格斯语)。但是你仔细想想时间是怎么定义的?古人用沙漏计时器计时,假设的是沙漏会匀速漏沙子。可是匀速这个概念本身就是:V=变化量/时间。速度本身就包含了时间概念了,这就形成了循环论证。而钟表计时,日冕计时等等无不包含匀速概念。而速度本身就包含了时间。所以你可以看到,这个循环论证根本就不可靠,时间其实在牛顿力学那里就与感觉挂上够了。所以,康德把时间说成是先验的,与我们的意识有关的东西。你可以看到他比恩格斯高明多少。
当然,现代物理学有更好的关于时间的描述,我也不是太懂。
我这里只是想像你展示,那些你认为客观的东西,其实无法脱开意识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