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索然在2005-2-21 12:51:58的发言: 顺便说一句,我不太相信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的这种线形思维方法。
又支持一回。
一、 头规律
群体的组织模式分两类,一类有组织,一类无组织。无组织群体内同样有组织,是一种叫自组织的组织,但社科中习惯称这种自组织群体为无组织群体,称为乌合之众。有组织群体是指有“头或核”群体,这个“头或核”掌握了群体的组织大权,如原子核是原子的头、太阳是太阳系的头、雄狮是狮群的头。在地球生命中,任何有组织群体都遵循同一组织法则:必定有个头,且是少数个体当头,这便是头规律。为什么一定是这种组织模式?为什么不是多数人当头?不得知之,我只知道找不到例外。人类是有组织的群居动物,任意两个以上的人组成一个群体,必定产生一个头,家庭、村庄、企业、地区、国家、国际莫不如此。人类实在是太酷爱这个规律了,也实在是太依赖这个规律了。假如人类群体没有头,一定会惊慌失措,群体大乱。
头规律决定了我们己有的许多理念只是一种空想,决定了人类社会永远都有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且统治者必定是少数人,这在共产主义社会也不例外。至于统治者剥不剥削,那是另一个问题。如果以统治与否作为判断标准,则极端的民主、平等、公有制都是不可能事件。企业的组织大权只能由少数人掌握。不少人将公有制理解人人都相等的组织权力或拥有权力,这是极端的公有制思想,是不知道头规律的结果。马克思强调财富归全社会所有这没有错,但是这只是问题一面。我们可以也应该去消灭剥削者,但是不能消灭统治者。统治和被统治是永恒的。
在政治经济学中,我们应正确理解社会财富的占有关系,尤其是对再生产那部分财富的占有关系。再生产中的主导要素只能由头掌握,这是头能组织生产活动必备条件。原始社会及以前由于太落后,群体也不大,所以这种占有关系(即产权关系)不凸现;奴隶社会生产中主导要素是人,所以那时只有占有人后头们才能组织生产。当今,头们主要通过占有(或拥有)生产资料支配权来组织企业活动。事实上头们对企业那些重要的人物(即精英)也是要签卖身契的,以达到占有目的。将这部分占有视为剥削和反动,头规律是不会答应的。如果一定强调剥削,我们至少应称这种剥削为有理剥削。我们真正要反对的是头们对这部分财富的恣意挥霍,公有的头也好,私有头也好,都是要反对的。记得孙大午坦诚过,他对我说他的财产是社会的。也许他没少挥霍,但这种坦诚已经很可贵了。
让哪些少数人来当头,取决于制度的价值取向。制度中是通过选拔标准的设立来反映其价值取向的,从而决定那些少数人能当头。如果以思想红为选拔标准,则必然出现我国以前的领导模式;如以效益为选拔标准,则出现现在的领导模式;如果以资本为选拔标准,则出现私有制。
现在很多人强调“公有”的历史性,认为公企应平分,这是违反头规律的。公企从来都为少数人占有。平分不外两种模式,一是将企生卖了后平分钱,这虽然没大的后遗症,但是不具操作性,因为没人卖得起。二是平分股份,此时头规律必将支持掌权者敛财,最终仍将回到头规律要求的状态:头们占有企业,普通百姓空空如也。俄罗斯验证了这一点。也许有人认为实行民主选主和监督,这是空想,否则现在的公企就好办了。以为生产资料平均分了就不会有贫富差距,纯属是受经典谬论之愚弄,殊不知n个有同样的生产资料的企业创造的财富不一样,最终在价格差规律①作用下仍是穷的穷,富的富。将消除(或缩小)贫富差距与平等占有生产资料等同起来,是不可行的,真正要消除(或减小)贫富差距,应针对终端消费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