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1-7-4 09:43 
而如何确定资本家的利润总额与其劳动收入总额是一致的,以前同样也讨论过。
这很难确定,非常难确定。
因为,除非资本可以完全的和“选择行为”相分离。
即,所有人的资本都被统一机构保管,你无法选择投资的方向,该机构只承诺你的钱不会少,但不负责增值。
该机构进行建厂投资时仍采用利润最大化目标,但在该机构年度总收入中只拿原来总资本的份额,不收取总利润,总利润部分全发给各厂劳动者,包括提供“选择行为”的劳动者,以当成劳动收入中弹性化的那一部分(类似于津贴,但性质上是必须发放的),具体谁的收入多,谁的收入少,还看市场竞争。
另一边,建立“选择行为市场”,任何人都能在该市场提供“选择劳动”,以赚取收入(包括固定收入与弹性收入部分)。
“统一机构”可以为自己建的厂在“选择行为市场”上付费让人选择经理,如果你选得不好,机构下次将不会购买你的服务,或者只付更少的钱去购买你的服务。
如此一来,“选择行为市场”所形成的某人选择行为的市场价格,才能代表这个人的选择才能的正常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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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现实世界不是这样,现实世界中资本与“选择行为”是不可分割的。
所以,任何时候都不可能排除“选择行为挟资本以自重”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