洀思珐1958 发表于 2023-2-8 21:41 
走路的定义里加上“别掉沟里”、“别撞车”,确实是你的独创。
定义的第二条规则是:如果我们无法做到定义 ...
走路的定义里加上“别掉沟里”、“别撞车”,确实是你的独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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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做类似的事情谁死全家。
我的确说了这个例子,但这是我举出的反面教材,我是不赞成这么做的。
经济学中的借贷关系一定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契约关系,
这是任何借贷行为都具有的共同特征,并且是主要共同特征。当然应该加入借贷的定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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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知道这是任何借贷行为都具有的特征呢?
那只是因为你在心中预定了一个执念“凡是不自愿达成的契约”都不是借贷关系。
你的愚蠢之处,就是内心中先在借贷定义中加入了某条件,然后再说这个条件是借贷行为中的共同特征,然后再以此为由将其加入借贷的定义——这就是狗咬自己尾巴的循环论证而已。
而你的“别撞车”却不是全部“走路”行为的共同特征,更不是主要共同特征。你却很荒唐地拿它与借贷做类比。
除了你自己,你说还有谁说过类似你那种“走路”定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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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知道别撞车不是全部走路行为的共同特征呢?哈哈哈
只要你心里预定一个执念:撞车的都不是走路。
那么别撞车不就是全部走路行为的共同特征了吗?
你这一招不是玩儿的挺熟练的吗?接着玩儿啊。
你根本不知道,概念的定义是随便的,你可以定义你所谓的借贷,我可以定义我所谓的借贷。
对于我这种开宗立派,全面建立一套完整经济学体系的人来说,我的概念我做主!
对于几乎所有的经济学概念,我都有我的专门定义!
而对于你这种水平地眼界窄层次低的人,处处是规矩,处处是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