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想法,这的确有点像经济学帝国主义关注的内容——但我认为更像是传统的新制度经济学关注内容。在此试着做一下理论上的假设。
用垄断这个词来形容北京的确很有趣,的确,世界上存在多个首都的国家。也不全然是玻利维亚、南非这样的低收入国家——如果它们的人均收入真的算低的话——也存在荷兰这样的老牌资本主义强国和沙特这种阿拉伯土豪。而瑙鲁和新加坡这种超小型国家根本就不好说是否真的存在首都,因为国土本来就太小了。因此,首先的问题是如何从经济学意义上定义一国的首都?
考虑南非与沙特的情况,多个首都其实是中央ZF权力在空间上的独立。这种真正意义上的多首都国家适用的经济模型应该是霍特林模型,空间上独立的ZF向国民销售自己的异质性产品,并且互为中间产品。就空间上来说,由于ZF是没法移动的——移动首都的成本绝对不是一般的大——所以多个首都对国家的效率往往在于ZF之间的彼此影响程度。ZF之间的空间形状将对效率形状产生显著的影响。
而这一点来说,垄断的首都显然没有这个问题,只存在首都的区位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当然,对于ZF商品的分配均衡并不代表分配效率,哪怕在传统经济学中,效率与公平也需要多次权衡。因此,不能说北京的地理区位问题所导致的政治经济不平衡就是无效率的,所以,这里面临的第二个问题便是,什么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效率?
现在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来看看这两个问题。让我们合(cu)理(bao)的认为首都是一种契约。而对于效率的讨论,在新制度经济学中,没有了规范的掣肘,契约的效率根本上就变成了商品生产的效率。而在生产成本中,最无法忽视的便是运输成本,就这一点而言,北京的确区位偏了点;而如果将ZF看做一个企业——是的,这个对新制度经济学来说太常见了——根据企业的契约理论,ZF契约的性质就在于从市场的契约向生产的契约转换。在这片神州大地上,北京的位置也未必是效率最大点——从经济效率来说,上海似乎后来居上了。
当然,哪怕新制度经济学也无法度量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效率究竟是什么——经济学者自然认为是经济了。如果按照其他的标准,也就是外在的规范范式,可能得出其他的结果了。嗯,总的来说,我写这些只是对自己刚学的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练笔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