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人者,穴居而仅赖力而生者也。以此,我将穷人定义为:大部分时间住得不舒适,并且依靠出卖苦力为生的人。
剥削者,主体为了自己的需要用刀剃除本来就属于客体自身部分的行为(如人削表皮吃苹果、剥外皮吃桔子)。以此,我们定义剥削为:一个人或一类人为了自己的目的,不给予任何对价地占有或部分占有另一个人或另一部分人的劳动果实的行为。
穷人是受剥削的人么?按《资本论》的说法,无产阶级是被剥削的阶级,剩余价值就是穷人创造的财富扣除穷人的生存资料后被资产阶级及其ZF拿走了的部分。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无产阶级”其实就是穷人阶级, 因为资本主义社会中企业是老板说了算,所以资本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剥削劳动:第一,工资因为过剩人口的存在而压得很低;第二,劳资合作、劳劳合作的协作劳动的新贡献被资本全部拿走;第三,创新劳动的贡献被资本拿走。 我基本认同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剥削劳动的分析。
不过,我认为,剥削不仅仅发生在资本与劳动之间,剥削穷人的途径不仅仅是压低工资,剥削穷人劳动的也不仅仅是资本食利阶层。剥削穷人的人还包括黑武力食利阶层、垄断力食利阶层、行政力食利阶层、诈骗食利阶层、乞讨食利阶层、身份力食利阶层、宗教迷信食利阶层,等等。剥削穷人的途径还包括税收、黑社会保护费、被盗被抢被骗、穷人所卖劳务和商品的暴力低价和所买消费品等的垄断高价、欺骗价、被迫行贿、被诱被逼进贡和捐献、承担环境成本、资产缩水(股票等金融资产、房产等实物资产的缩水)、通货膨胀税(名义工资、存款。退休基金等货币资产的缩水)、童工、少年工以及成年人过度分工等造成的学习和成长的机会丧失,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