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民 发表于 2011-7-5 08:35
前共产国家基本都是以苏俄为蓝本而构建,以列宁的理论为圭臬,工人、职员、工作者都是社会、国家雇员(参见列宁《国家与革命》,从而形成党领导国家、国家管理雇员的行政权力高度集中机制。当党能正确体现反映人民意志,社会大踏步前进;当党追求自身利益先富好处,从而相当程度离开人民的利益代表作用:如个税,征求民意明明多数反对三千元起征,却非要订三千元,这除了强权作怪又能有何合理解释(现改三千五)。就极容易造成党、政.府和民众的对立情绪,一旦不遵民意、走火处理不慎,难免暴发危机。
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1-7-5 11:04
其实马克思并没有真正搞明白利润(剩余价值)的根源!
在他看来:利润乃是全部劳动价值中,超出劳动者基本消费的部分;并因此而定性为——剥削。
但事实上:利润乃是资本所组织的集中劳动生产率中,超出劳动者个体劳动生产率的部分;从而应该定性为——积累。
就是说:
利润本质上是用来积累的,
积累本质上是用来发展资本的,
资本本质上是用来组织集中劳动的,
集中劳动本质上是用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
提高劳动生产率本质上是用来推动社会进步的,
而推动社会进步本质上有利于全体人民!
ruoyan 发表于 2011-7-5 11:45
讨论资本可以,但一加入“主义”就混乱了。最低工资法属于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美国实行全民医疗保险这是资本主义因素还是社会主义因素?资本主义私有制可以改良,社会主义公有制能否也改良?
“资本主义的不公正是合理的”是一个病句。因为公正本身的定义就是“十分合理”,否则何以叫公正?
公正概念不清,“资本主义”概念不清,“社会主义”概念不清,“合理”也概念不清情况下,却得出“资本主义的不公正是合理的”的命题,当然也是不清楚的。
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1-7-5 11:47
1天生继承大笔遗产本质上应该是合理的(因为资本的集中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除非你能寻找到一种更加合理的继承方式。
养尊处优当然是不合理的;富二代们应该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扬老一辈的光荣传统。
……不过即使富二代们养尊处优也不要紧;“上帝之手”早晚会通过各种途径,将这些财富转移到奋发图强的穷二代的手中!
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1-7-5 13:29
不过资料显示,西方发达国家正试图改变高额遗产税的政策;
估计是考虑到:高额遗产税的方法(降低资本集中),未必比逐步转移的方法(保持资本集中)更好;……当然这里的利弊是很难测定的。

借一步 发表于 2011-7-6 12:47
又碰到一个谈论自组织的骗子,如果不揭穿你这种骗子,我看你是不知道天高地厚。
1,企业系统内部的组织和权利机构,你们打算打算把他们按照什么形式划分,自组织还是他组织。
2,整体经济中,计划和市场的定义是什么?不要回避拿自组织糊弄,你们这帮片子只是欺负没学过工程和理论物理的。
3,你说的是神话还是玩笑,证据呢?不管你用耗散还是协同学处理,数据在哪?你得数据处理是否符合统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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