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些问题,俺的看法是,首先,对涉嫌之人的这种行为应该得到充分披露,这样有助于学生了解一些任课老师的真实信息,并有助于促进学校的学术规范。
 其次,坚决反对把个人行为和学校和院系联系起来。其实在国内这种学术环境下,张的行为比比皆是,恐怕没有那个学校敢拍胸脯说:绝对没有。即使是国外的一些大学,也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出现了张,就说人大差,那么北大呢?清华呢?还有复旦、上财等,有谁敢保证自己的学校一定干净?如果再回过头看看5年前大家发表的作品,就更加触目惊心,其中就可能涉及很多名流了。
 所谓“二道贩子”就是整个80和90年代大多数中国学者的真实写照。
 因此,建议:
 学术监督重在信息披露,而不是道德法庭。因为发表言论的网友们自己是否能够作为法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