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季度-2008年4季度地区季度数据-劳动工资与就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相关指标
统计时间:2008年3季度、2008年4季度
统计地区:重庆、安徽、山西、海南、甘肃、湖南、贵州、山东、宁夏、浙江、云南、广西、内蒙古、江苏、陕西、西藏、黑龙江、河北、福建、四川、新疆、北京、吉林、青海、湖北、江西、河南、上海、辽宁、广东、天津
统计指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千元)(本期累计数)、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本期累计数比上年同期增长)
备注:所有统计指标以统计年鉴公布信息为准,来源于统计年鉴整理得到的,有的指标年份存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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