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季度-2008年4季度地区季度数据-劳动工资与就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关指标
统计时间:2008年3季度、2008年4季度
统计地区:天津、辽宁、山东、宁夏、重庆、新疆、内蒙古、山西、广西、黑龙江、河南、青海、上海、江苏、四川、甘肃、海南、陕西、江西、西藏、湖南、浙江、河北、广东、贵州、云南、福建、北京、吉林、安徽、湖北
统计指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本期累计数)、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期累计数比上年同期增长)
备注:所有统计指标以统计年鉴公布信息为准,来源于统计年鉴整理得到的,有的指标年份存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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