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在宁波市江东卫生局的指定下,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对于宁波看守所内“自杀”的信用卡“卡奴”黄珺进行了明确“死因”的医学鉴定 。黄珺的姐夫全程参与,据其介绍,海曙区检察院的法医魏明在解剖开始时到场。鉴定结果将在15个工作日后做出。
据黄珺姐夫的记录,在黄的肠道、腹腔内,解剖出的金属小圆柱体共约237颗。金属物质跟之前警方在媒体上披露过的“装搭打火机的金属”一说相符。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斯伟江在微博上称,他与同事俞智渊已同意一起介入此案。
黄珺在宁波看守所羁押期间非正常死亡后,其信用卡从办理、消费、还款、催收、违约后的责任等环节的认定等细节,脉络虽然正逐渐清晰,但依旧存有诸多疑点。
黄珺在被以涉嫌信用卡“恶意透支”罪刑事拘留后,警方7月18日在宁波当地媒体上的通报,6月29日经当日检察院批准,其被以“信用卡诈骗罪”逮捕。
发卡行是否有义务配合
2008年以来,黄珺陆续办理了四张卡,分别来自广发银行、
交通银行、
招商银行和深发展。其中,招行和深发展已经还清。不过其因没清偿另两银行信用卡的欠款,而被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望春派出所以涉嫌信用卡“恶意透支”实行刑事拘留,后被羁押到宁波市看守所。
两张卡中,交行一张欠本金3.5万元,滚出的利息高达2万元。但这3.5万元是怎么形成的——是刷卡消费形成,还是取现、套现——并不清晰。
为了弄清这一情况及黄珺生前的还款记录,黄珺姐姐曾找到宁波交行办公室的一名负责人,要求查看信用卡相关记录,但银行以“启动司法程序”为由拒绝。
7月18日,黄珺的姐姐再次持黄珺的信用卡到交行“银行卡服务柜台”处向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不想被告知此卡使用期限为两年,已经过期,目前往账号存钱可以,但不能消费或取现。至于查阅账户相关的记录,由上海总行办理。
此后交行总行相关人士在电话里称,在用卡人忘记信用卡密码及原始信用卡备案的地址时,不能给予邮寄,也不能到总行打印相关资料。
按《宁波晚报》7月18日的报道,宁波市公安局曾在17日晚通报对黄珺事件的调查情况。经查,5月23日,该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接到广发银行宁波分行工作人员报警,称31岁的黄珺有恶意透支信用卡行为。
“为什么黄珺在当月给银行有还款的,银行却要报案抓她?”黄珺的姐姐对银行的举动表示不可思议。
“已经欠了2年多了,今年还了一笔。”广发行宁波分行一名王姓经理向记者确认,但他称具体金额并不确定,且不愿提供黄珺信用卡相关信息。
7月14日下午,海曙区路交行宁波分行的“朱老师”也向黄珺姐姐称,黄珺之前确实有还过一笔款,但具体的情况自己不清楚,目前此事归分行办公室处置。
银行到底有没有义务配合信用卡已亡用户法定继承人的委托人查询交易记录等资料?通过咨询相关律师及检察官,记者发现这一问题存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