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020年文化艺术业-艺术业-文化部门艺术表演团体(事业)演出及收支相关指标
统计时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
统计地区:吉林、四川、广西、贵州、辽宁、江西、重庆、山东、西藏、甘肃、福建、海南、河南、湖北、北京、宁夏、江苏、山西、上海、全国、陕西、新疆、青海、内蒙古、广东、河北、黑龙江、天津、安徽、云南、湖南、浙江
统计指标:文化部门艺术表演团体(事业)演出及收支:剧团数(个)、文化部门艺术表演团体(事业)演出及收支:从业人员数、文化部门艺术表演团体(事业)演出及收支:本团原创首演剧目(个)、文化部门艺术表演团体(事业)演出及收支:演出场次(千场次)、文化部门艺术表演团体(事业)收支:本年收入合计(千元)、文化部门艺术表演团体(事业)演出及收支:本年支出合计(千元)、文化部门艺术表演团体(事业)演出及收支:增加值(千元)、文化部门艺术表演团体(事业)演出及收支:公用房屋建筑面积(千平方米)、文化部门艺术表演团体(事业)演出及收支:国内演出观众人次(千人次)、文化部门艺术表演团体(事业)演出及收支:资产合计(千元)
备注:所有统计指标以统计年鉴公布信息为准,来源于统计年鉴整理得到的,有的指标年份存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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