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r3068 发表于 2011-8-1 20:48 
1.价值(价格)是一种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工具。它本身只是一种关系(效用对费用的关系),是一种指数, ...
1.价值(价格)是一种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工具。它本身只是一种关系(效用对费用的关系),是一种指数,因此只有相对的意义。从抽象的意义上说,全世界共时性的总价值(总价格)的绝对值是1。如果要用价格来统计财富(产品量)的历时性的增量,只能用“不变价格”,但是这时它已经不是一个调节社会劳动的指标了,而是被移作他用了。
2. “工人生产更多的产品,就是创造更多的价值”——这在没有经济学理论知识的普通民众中说说,当然未必不可。它一般是指工人生产得越多,从市场得到的价值就越多(这里暂且不管这个所得到的价值的分割问题)。但是,从严格的学理上来说,社会对每一种产品的社会需求量是一定的,因而所分配的社会必要劳动量也是一定的,换言之,这种产品的价值比例量是一定的。工人生产的产品如果超过了比例量,就将无用,不能得到价值;如果没有超过,那么生产得越多,边际效用越下降,即它从市场得到的价值将递减,直至为零。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工人生产更多的产品,就是创造更多的价值”。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 ... amp;from^^uid=1123236
1 如果社会总价格(绝对值)可以永远是1;
则社会总劳动时间(绝对值)也可以永远是1,总产品(绝对值)也可以永远是1,总需求(绝对值)也可以永远是1……这样的(绝对值)能够起到社会调解作用么?
2“生产更多的产品,就会形成更多的价格”——这是一个普遍的客观事实;任何一种经济学理论都不应该违背它。
3 生产过剩只是局部和暂时的现象,你不能用它来否定全局和普遍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