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020年文化艺术业-艺术业-艺术表演团体(企业)演出及收支:工资、福利费、增值税相关指标
统计时间:2004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
统计地区:重庆、宁夏、辽宁、全国、北京、黑龙江、湖北、内蒙古、江苏、上海、浙江、江西、云南、甘肃、青海、海南、陕西、新疆、四川、河北、山西、湖南、安徽、河南、贵州、福建、广东、吉林、广西、天津、山东
统计指标:艺术表演团体(企业)演出及收支:本年发放工资总额(千元)、艺术表演团体(企业)演出及收支:本年支付的职工福利费(千元)、艺术表演团体(企业)演出及收支:本年应交税金总额(千元)
备注:所有统计指标以统计年鉴公布信息为准,来源于统计年鉴整理得到的,有的指标年份存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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