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020年文化艺术业-艺术业-艺术表演场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工资、福利费、增值税相关指标
统计时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
统计地区:湖南、北京、青海、上海、福建、浙江、山东、四川、河北、重庆、内蒙古、贵州、陕西、辽宁、吉林、江苏、江西、广西、黑龙江、山西、甘肃、安徽、新疆、海南、广东、湖北、宁夏、全国、天津、云南、河南、西藏
统计指标:艺术表演场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本年应交税金总额(千元)、艺术表演场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本年发放工资总额(千元)、艺术表演场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本年支付的职工福利费(千元)
备注:所有统计指标以统计年鉴公布信息为准,来源于统计年鉴整理得到的,有的指标年份存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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