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检验的目的是为了验证自变量是否通过机制变量对因变量产生了影响。如果第一步,X与M的回归结果显著,符合预期,这说明X与M之间存在显著关系。第二步,M与Y的回归结果显著,符合预期,这说明M与Y之间存在显著关系。
因此,从理论上讲,这两步的结果可以支持X通过M对Y产生了影响的假设。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两步的结果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进行判断。例如,可以考虑以下证据:
机制变量是否是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唯一中介变量?如果存在其他中介变量,则需要考虑这些中介变量的影响。
机制变量是否是自变量对因变量产生影响的直接原因?如果存在其他原因,则需要考虑这些原因的影响。
机制变量是否存在内生性问题?如果存在内生性问题,则需要使用工具变量等方法进行检验。
如果考虑了这些证据,仍能得出X通过M对Y产生了影响的结论,则可以认为机制检验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