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j-1 发表于 2023-5-26 08:55
机器没必要把物的价值弄大,相反,它的贡献是把物的价值弄小。因此,机器的作用是把物的价值创造得更小。
机器没必要把物的价值弄大,相反,它的贡献是把物的价值弄小。因此,机器的作用是把物的价值创造得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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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对你这拗口的说法有点无力!估计有人看到又会说这不是人话了。那叫机器,没必要把物的价值弄大,它的作用是把物的价值创造更小?
一句“使用了人创造的机器之后,由于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劳动时间(成本价值)减少了“,这不更易懂?
问题是你没有搞清楚机器也是人创造发明的,购买它并提供机器的人(投资者)对它的认知使用才是可以让它减少成本价值的关键,机器又没有自主的意识,它如何能主动把成本价价弄小与创造更小的?你既然是把价值定为人的个别性,就要坚持到底,偏偏要坚持“机器创造价值”。要么,你就把价值定义为物义性,以现代物理学的系统逻辑语言来描述,也就是我上面说引入系统的开放性,把主体系统的劳动力价值与环境系统的价值来定义价值的耗费成本与创造补偿关系。
比如,把人与物同一,把价值看作为劳动时间与供求的关系,这就是我之前说的从自然科学(物学)的角度,把劳动力看作为一种物理学的能量与力,用n表示,它与时间t与供给量d和需求量q一起决定了价值,由于你说看不懂,那么,我还是从社会科学的价值角度,即你所谓的“人义性”的角度分析,但你的问题是只看到“个别价值",而没有理解到机器创造的价值其实也是“社会价值"的体现。
比如,在一个企业中,投资者提供机器不参与操作机器的劳动,而让工人操作,提供机器的投资者用的是分析机器的智力劳动为主,操作机器的工人是体力为主。如果是从企业外部整个社会角度,设计与创造机器的人也是有劳动,只不过是被企业中的投资者买断了这个劳动参与的价值再生产分配而己。但即使是这样,机器创造价值的所有权与归属应该是提供机器的投资者作为风险的承担者的智力劳动在参与价值分配,这与工人之间的价值分配还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有在不雇佣他人为工人,自已投资购买机器与操作机器劳动的合一时,使自已的个别劳动生产率提高,原来生产一个单位的商品A,劳动时间或成本价值量是C=c+v,这时v作为自已的劳动力价值=劳动力价格,即可变成本,c是买断机器的生产资料价值,属于过去的劳动价值积累,因此,你所谓的机器创造价值,实际上还是过去的或社会(比例设计生产机器的)的他人劳动伸延的劳动创造的价值。你所谓的机器弄小价值与价值创造得更小,不过是个人与社会之间以开放性的劳动交换中,劳动主体支配了过去的与社会的劳动进行了优化配置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