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生科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业务独立
万福生科公司是独立运作的企业, 主要从事稻米精深加工业务。 万福生科公司具有独立的采购、营销系统,独立自主地开展经营活动,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包括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拥有必要的人员、资金和技术设备以及在此基础上按照分工协作和职权划分建立的一套完整组织,能够独立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生产要素,顺利组织和实施生产经营活动。
(二)资产独立
万福生科公司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房产、机器设备以及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公司资产权属清晰、完整,对其所有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依赖情况,不存在资金或其他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人员独立
万福生科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 万福生科公司拥有独立运行的人力资源部, 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以及考核、奖惩制度,建立了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能够自主招聘管理人员和职工,与公司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四)机构独立
万福生科公司依照《公司法》 、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制订了《公司章程》并设置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并设立了人事部、研发部、物资部、财务部、行政部等职能部门,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各职能部门在人员、办公场所和管理制度等各方面均独立运作。
(五)财务独立
万福生科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万福生科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股东或股东控制的其他单位混合纳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