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3-7-15 13:35 
有一种观点叫”可知论”,也就是认为世界是可以认识的(创造或改造世界的依据),这种观点在逻辑上就站不住 ...
依然是在片面和全面上纠缠不清,因为总是忽略前提条件。
“世界是可以认识的”不等于“世界是能够完全被认识的”
“我认识你”不等于说“我完全了解你”
“可知论”不等于“全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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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将客观理解为“客人的观察”这是不对的。“客观”的意思是“不以主观为转移”或者说不以观察者的意识为转移的事物。这与观察者是否有偏见无关。或者按您的理解方式,它是所有观察者对同一观察对象的集体抽象。是排除观察者干扰的“平均观察”。
观察者与观察对象本身对立,而且观察对象也要立于参照对象中才能被观察。正因为如此,辩证逻辑才说事物是相互联系的。观察者联系观察对象,观察对象联系参照对象,观察者观察观察对象的时候,也要观察参照对象,一切都既对立,又要统一。
在知识上,首要的判断要素,并不是“正确”,而是“认知”,只要对事物有所认知,即使是错误的,我们也能因此认知而对事物采取目的性行动。但因为事物并不因人的“认知”而改变(它是脱离人的客观),所以对事物采取的行动可能因“认知错误”而失败,进而使我们修改“认知”,这个过程表现在文字中,就是对事物认知改变,即“概念”的改变。事
物的客观性要求我们根据事物的情况,修正对事物的“认知”。但如果认为对事物的认知是一定是全知,真知(这才叫自诩为神,全知全能),那么就是不管我们怎么称呼事物,它都会因我们的称呼,因我们的要求(这才叫主观)而改变,从而使我们的做事都能成功,这就是言出法随了。
如果反对这种认识世界的方式和观点,那么就是“不可知论”了,也就是说我们无法认识世界,不可能知道它的名字(不过名字的确是人的创造,不同的语言,使用不同的书写,那么它的书写形式就只是方便人认识的工具,符号而已),不可能知道它的由来,也不可能知道任何真理,那么是不是就不用去认识,不用去研究了?因为所有的研究都给出答案了,不可能有答案,那么你还研究啥,所以呢?虚其心,实其腹,等死而已,还瞎嚷嚷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