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1-8-13 12:36 
有些吹毛求疵。你完全可以假定一个比较恰当的重量进行比较,比如,假定是一克拉钻石与一千克水的比较。
我说水比钻石贵,你反驳说应该钻石比水贵,我也说:你为何不假设一个恰当单位说水比钻石贵呢?你觉得如何?
在经济学中,1克水与1克钻石是不同质的,不可通约。1克水与1克钻石同质那是物理学中的规定,是指质量上的同质,不是指长度和体积上的同质。经济学中对象是商品——水和钻石,不是质量,所以1克水与1克钻石此时不同质。
物理学、化学、医学、生物学、社会学中的计量单位仅仅是被经济学借用了而已,他们本身不可以直接构成经济学中计量单,必须与经济学中某计量单位复合,如克水、升油、米布、小时教学、项技术、件衣服、双鞋,才是经济学的商品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如果换成1克水和1米布,你就知道问题的严重性了。
再强调一次,不同商品的价格(价值)间是不可以比较大小,不能说10元/斤米比8元/米布大,或者10元/斤米比8元/米布小。经典的效用论和价值论都没注意这个关键性的病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