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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7

中新网10月27日电 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基金会秘书长、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在人民日报上撰文称,这些年来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正在引起各方面的关注,基本的原因大概有三个方面:第一,体制的问题;第二,发展的问题;第三,公共政策的缺陷问题。

文章认为,体制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现在说起收入差距拉大,往往很多人的注意力一下子集中到了非法收入、腐败问题上,这就是典型的体制问题。当下,旧体制遗留下来的很多问题正在解决当中。比如腐败,它基本定义是利用公权谋私利。而我们传统体制的特点就是把一切都变成了公权。以前连个售货员卖猪肉都是公权,给谁肥肉、瘦肉都有腐败。市场经济改革就是要把大量本该是私权的还原成私权。公权越少,监督、惩处腐败的成本相对越低,越有可能。否则这么多公权怎么管?怎么监督?监督的成本要多大?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不是改革造成的问题,而是改革过程当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解决的办法只有经济体制改革,这是第一类的体制问题。

还有一类体制问题涉及垄断行业。有些企业垄断了资源开发权,造成资源行业和一些自然垄断行业与其它竞争行业之间比较大的收入差距。这些都不是因为搞市场经济形成的,而是因为有些还不是市场经济。

第二个问题是发展问题。主要有“三农”问题、城乡差距问题、地区差距问题。这一类差距应该说属于经济发展落后和发展过程当中产生的问题。大量的劳动力没有从农村中转移出来,农民的收入很难提高,转移出来的大量农民工,由于竞争有限的岗位导致收入水平也很难提高。我们总劳动力中大概80%的劳动力属于低收入水平,甚至没有达到税收的门槛。这个问题,只有通过持续的发展,实现充分就业,才能够得到根本解决。完全用社会收入再分配的方法,用税收、补贴的办法,使其得到一个平均收入水平是很难的。

第三,确实还有公共政策方面的问题,这涉及到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如何促进低收入阶层增收,如何保护低收入阶层,保障其教育、基本医疗服务等方面。如果这些政策不够健全,就会使一些特别需要照顾、扶持、关注的低收入群体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这是我们应该值得注意的问题。

文章说,解决这些问题基本的手段,既要深化改革,积极把改革推向前进,又要持续、长久地发展,创造出更多的就业,还要调整各方面的公共政策。也许改革公共政策的调整时间相对要短一点,但是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要作好长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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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7 21:44:00
非常同意体制造成贫富差距的说法,确实是这样的,希望我们的社会创造更多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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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8 12:41:00

确实如文章所说的那样,不过进一步的问题是,为什么改革中有这么多中国特色的特殊问题?我怀疑这是否和我们国家的隐性制度规则(比如民族文化什么的)有密切的关系,如果真是如此,那么是否仅仅解决了文章中提出的方式外,问题还会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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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9 23:08:00

转贴吴敬琏的观点,以示比较:

目前,中国的收入差距已经扩大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不少学者就指出,我国居民收入的整体基尼系数已经超过0.40这一公认警戒线。在那以后,情况并没有改善,基尼系数近年来进一步上升到0.45-0.50的高水平。
  近来,有些人把收入差距的这种不正常的扩大,归因于以建立市场经济为目标的改革和中国领导80年代提出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方针。他们说,市场化改革过分强调效率,导致贫富差别扩大和平等的受损;他们的具体主张,则是限制企业主、中高层经理人员、专业人员等“高收入人群”的收入,对其课征高额累进税。
  我认为,上述分析是缺乏根据的,据此提出的对策更存在方向性的问题。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针对计划经济时代占有统治地位、上世纪80年代仍旧有广泛影响的平均主义思想提出的。当时,平均主义不但在国有企业中造成消极影响,而且对农民和民营企业创业致富构成了严重的思想障碍。旗帜鲜明地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对于拨乱反正起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认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方针导致贫富悬殊的人们的逻辑,是把公平和效率对立起来,宣称平等和效率在任何情况下都存在负相关关系。
  平等和效率间存在负相关关系的理论,最先是由美国经济学家奥肯在《平等与效率——一个巨大的权衡》一书中提出的。然而奥肯在书中说得很清楚,他所考察的,是结果平等与效率之间的关系,而不是机会平等与效率的关系;前者的确是负相关的,后者却不是负相关。机会平等使有才能的人有动力、有可能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有利于效率的提高。而机会不平等会抑制人们才能的发挥,因而对社会效率的提高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我们一定要分清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平等,不能把它们混为一谈。
  那么,在当前的中国,过大的收入差距有多少是来自机会的不平等,又有多少是来自在机会平等前提下由各人的能力不同、贡献不同所造成的结果不平等呢?许多证据表明,目前过大的收入差距,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们在对公共财富和公共产品的关系上机会不平等造成的。大众所切齿痛恨的,也正是这种由机会不平等造成的贫富分化。而腐败和垄断,就是机会不平等的主要表现。
  腐败的具体数额往往难以直接度量。南开大学的陈宗胜教授提供过一个间接的数据,即不计非法收入,1997年中国居民收入的整体基尼系数是0.42;计入偷税漏税、官员腐败和其他非法收入后,上升为0.49——二者之差为0.07。0.07看似不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但很可能正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另据一些经济学家估算,上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期,全国租金总额占国民收入的比率达30%左右。虽然1992年以后,商品价格放开导致一部分租金消失,但信贷资源的配置仍然不同程度地受到各级政府的影响;规模极大的土地批租权力掌握在各级政府官员手中;而且,行政部门对企业微观经济活动的控制在世纪之交再度加强。所有这一切,造成了几乎无处不在的寻租活动的温床。因此,腐败活动猖獗的形势也就不可能得到扭转。
  另一个使得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因素,是某些垄断部门或垄断企业利用自己对市场或公共资源的垄断权力取得高额收入。20世纪90年代后期之前,中国各级政府曾在大约30个产业分别设置了程度不等的进入限制,部分企业由此获得了大量垄断性暴利。虽然近十年来,中央政府一再重申大部分产业和市场领域要对私有企业开放,但实际进展并不顺利。与此同时,某些企业拥有很大的市场权力,而当局的反垄断执法不力,甚至没有采取任何应对措施。以上种种,都造成了收入差距的扩大。
  在这样明显的事实面前,把我国收入差别的严重扩大归因于市场化改革,显然是做错了诊断。至于不是把缩小收入差别的文章做在铲除腐败、消除垄断上,而是做在限制合法收入上;不是把矛头对准贪官污吏、“红顶商人”等腐败分子,而是对准企业家、经理人员及其他专业人员,则完全是开错了药方。
  当然,机会平等条件下的结果不平等问题也应当认真对待。我认为,在这方面马上可以做的,一是建立包括农民在内的全民最低收入保障;二是归还国家对老职工的社会保障欠账。这都是目前国家财力完全能做到的。“非不能也,是不为也。”因此,我再次呼吁尽快把这两件事情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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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30 01:20:00

穷与富并没有明确的界限,一个比例又能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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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6 13:36:00
个人感觉,说的还是不错,欢迎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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