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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11-8-14 18:42:49
liu3249 发表于 2011-8-14 17:22
可以解决制定婚姻法的人,男女各一半。
过错方承担更多的责任是必须的,这个不想再作讨论。

但是过错方就该把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和对方平分?

假设过错方本来一无所有,反而是通过平分获得了收益,你也认为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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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4 18:49:02
liu3249 发表于 2011-8-14 17:26
只想可操作性,不讲公平性?
到底公平性在先呢,还是官老爷的可操作性在先呢?
我认为,一切问题,都是 ...
毫不客气的说,你这个很扯淡!

个人的归个人,哪里不公平了?

人家婚前付了首付,出的本来就比你多,现在你说要平分,这就公平了?

而且,共同支付部分该补偿的补偿,所获收益该怎么分就怎么分,有什么不公平呢?

房子归谁,首先是要协商,协商不成才是法律出面。

按照你的说法,我看只有把房子卖了,谁都不给才公平是吧?

可是即使把房子卖了,该多拿的还是要多拿,该少拿的还是要少拿,就是这么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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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4 18:52:26
要看到他的有利之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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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4 18:58:03
苏芩:婚姻法新解彻底封杀拜金女
http://club2.kdnet.net/dispbbs.a ... id=1&id=769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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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4 19:16:17
总的一句话就是 对有钱人有利的一项改动!有钱买房,获得房子少年升值得部分;
共同出资,一旦分手,出资少的一方只能得到能证明支出的那部分资金!
  我觉得之一改动不能体现法律的公正!维护了资本强势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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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4 19:29:50
赞同15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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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4 19:43:13
楼主说反了吧,是个人财产所有制加强了。这个解释从理论上是很正确的,但显然在中国当今是缺乏社会责任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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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4 20:03:41
一般来说,就只是一般而言,女性是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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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4 20: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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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4 20:37:01
    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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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4 21:05:29
liu3249 发表于 2011-8-14 13:36
新婚姻法弄的,不管男方还是女方,都想买房了,乐死房地产商了,也乐死贪官了,因为贪官手里有好几套房,不 ...
有点极端 不过有一点点道理  希望这个不是这次婚姻法改变的初衷  另外 这次婚姻法对小三的条例也很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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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4 21:18:02
liu3249 发表于 2011-8-14 14:05
如果你连房产都这么和人家计较的话,人家看中你人的哪方面呢?你长得帅?你对女方的好?你的事业产业?请 ...
女士,你搞错了。首先现在有几人因爱情而结婚。第二,房价现在这么高,是人一辈子甚至几辈子的积累支出,你为什么凭一张结婚纸就要人家一半房产。第三,如果感情过不下去,两个人因房子问题而勉强住在一起多尴尬。第四,女的甩男的怎么不说男女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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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4 21:22:24
liu3249 发表于 2011-8-14 15:15
当女人还在家生孩子做家务伺候公婆时,又在外工作,那男人就自强了?
当一个家庭中把房产只给儿子和孙 ...
现在城市女孩还有几个做家务伺候公婆的,都在外面潇洒,而且经常骂老公无能,老公挣钱带小孩做家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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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4 21:44:17
酱油哥哥 发表于 2011-8-14 17:17
难道一人一半?还是把卖了,一人分一半钱?

法律是要考虑可操作性的!
这你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是说,既然是婚姻法,那就是男女之间的法律,这定法律的人是官员定的还是老百姓定的?是有钱人定的还是没钱人定的?是男人定的还是女人定的?最起码这有关男人和女人之间关系的法律制定者,要由男人和女人的人数一样多算是比较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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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4 21:50:06
9l楼的看法不错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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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4 21:50:10
酱油哥哥 发表于 2011-8-14 18:49
毫不客气的说,你这个很扯淡!

个人的归个人,哪里不公平了?
你不是说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了可操作性才会判给了房产所有人吗?
这公平吗?
到底是可操作性重要还是公平性重要呢?
你说谁扯淡呀?这么不文明,霸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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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4 21:54:53
wantflying1999 发表于 2011-8-14 21:18
女士,你搞错了。首先现在有几人因爱情而结婚。第二,房价现在这么高,是人一辈子甚至几辈子的积累支出, ...
“首先现在有几人因爱情而结婚”
那男人结婚就是为了合法的性吗,和合法的让女人为他传宗接代吗?

“房价现在这么高,是人一辈子甚至几辈子的积累支出,你为什么凭一张结婚纸就要人家一半房产”
婚前的你出了,那你可以得到你出的那部分,为什么婚后大家共还贷的,还是你婚前买房人的?

“如果感情过不下去,两个人因房子问题而勉强住在一起多尴尬。”
这可以婚后的财产一人一半

“女的甩男的怎么不说男女不平等”
还是男的甩女的比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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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4 21:57:53
婚姻法改了和这个相关的其他法律是不是也得改改啊?对了要是婚后老公卖房子?需要老婆出来签字同意卖不?要不然孤儿寡母就真的流落街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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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4 22:01:10
先买房,再结婚
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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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4 22:03:28
绝对支持这次的改革。有多少女的不是冲着房子才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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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4 22:06:24
即要顾及家庭单位,又要考虑家庭中每个成员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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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4 22:07:09
这次婚姻法充分暴露了房子的焦点问题,按需分配的国家就应该法定房子一人一套,谁都不能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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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4 22:22:52
觉得很合理呀,不管男的女的。现在独生女家长能给买房子的很多呀
以后都不啃老了,自己两个人买的不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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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4 22:40:32
首先,这只是司法解释,虽然其适用方面同等于法律本身,但其位阶始终在婚姻法之下……当然这说明在司法实践活动中对婚姻法的适用还存在很多缺陷……其次,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冲破了伦理道德的线,似乎用公权力强制人们的行为,虽然更加明确了夫妻财产的范围,使得私权自治变得模棱两可,弱化了契约自由之意旨;第三,破坏中国故有的家庭观,势必影响很多家庭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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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4 22:42:14
也许是国家想鼓励年青人奋斗,倒倒现在的社会风气,但这样也确实也会有新问题,女性的社会地位的脆弱性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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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4 22:44:09
看了新闻,没什么思考,反正好多年都轮不到我头上,弱弱地感觉新闻上所分析的婚姻中的相互防备,这样的婚姻还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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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4 22:51:26
婚前协议要好好准备,虽然谁也没盼着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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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4 23:11:15
路过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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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4 23:33:17
婚姻离我好遥远   看了一下   觉得和我没多大关系就忽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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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0:16:16
关注啊  求更精辟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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