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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11-8-15 00:36:41
据说新司法解释有利于潜力股的人才,对想闪婚的女人也是不利的,若是这样的,我觉得这次的改革还是蛮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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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1:13:23
liu3249 发表于 2011-8-14 13:36
新婚姻法弄的,不管男方还是女方,都想买房了,乐死房地产商了,也乐死贪官了,因为贪官手里有好几套房,不 ...
太有见地了。人大经济论坛就是深刻,能受到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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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1:47:39
傍大款的很多男女,在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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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1:48:35
liu3249 发表于 2011-8-14 13:36
新婚姻法弄的,不管男方还是女方,都想买房了,乐死房地产商了,也乐死贪官了,因为贪官手里有好几套房,不 ...
婚姻法解释三,并没有说男人可以逃避抚养子女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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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2:48:55
这个话题最近很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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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5:34:43
很好嘛

免得出那么多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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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6:38:20
新婚姻法的出台,哪些想急于求成,走富贵捷径的女人的路就堵死了,这样她们去抢别人事业有成的老公的机会就不多了,因为不划算,别人的老公财富再多都是别人的,嫁过去获得不劳而获的财富不确定性增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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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6:44:55
wantflying1999 发表于 2011-8-14 21:22
现在城市女孩还有几个做家务伺候公婆的,都在外面潇洒,而且经常骂老公无能,老公挣钱带小孩做家务。
上海的男人就是在家带孩子做家务,女人在外潇洒享乐!相信大多数南方的男人都在家做家务,现在的女人都懒惰成性了,只想享受,不想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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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7:07:10
现在男女都争着首付,很多人重新买得起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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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7:24:06
没结婚
没财产
不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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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7:29:56
房地产商最开心了
新法下,无论男孩女孩
都要自己买房子,才最可靠
否则,很可能最后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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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7:37:50
说明婚姻越来越没有什么同舟共济的作用,即使结婚了,也还是强调个体的概念,貌似对女方不公平,结婚不买方,出钱装修、买车,这些都是没用的,贬值的,不如拿来付首付;结婚生孩子,也是没用的,对孩子付出得多,自己的事业势必受损失,回头个人财产还是少,但是如果结婚了不生孩子,财产倒是多了些,但是很可能又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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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7:40:29
谁付首付,谁受益,如果首付20万,还贷80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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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8:07:57
  苏芩:婚姻法新解彻底封杀拜金女

婚姻法公布最新司法解释,最引人关注的条款莫过于“房子”问题:“谁付了首付款,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

此条款一出,引发轩然大波。支持和反对的声音划分成两大阵营,势均力敌。

支持者称:这可减少功利婚姻的发生率。

反对者称:这无疑为婚后男人的出轨扫平了最后一道障碍。

先抛开司法解释不谈。光是大家对于婚后出轨的认知便已经不够与时俱进了。

当时间进行到2011年,出轨,早已不是男人的专利。近几年的工作中发现,女性的出轨率正在逐年上升中。最近南京的一份婚姻调查显示,女性的出轨率较前几年大幅提升,涨幅达两成,上升到数据中的四成。可谓出轨不分男女。

调查还显示:出轨之后,女性回归家庭的可能性要比男人小得多。也就是说,男人出轨后有可能还会回家,女人出轨后则很有可能彻底不回家了!

若真遇上一位誓要离家追爱的老婆,房产若还对半分,那真是赔了夫人又折房!

女人希望能在物质方面让自己过得更好、更有安全感,这不是不可理解的事情。但此次婚姻法新解释之后,却有可能逼迫女人去修炼自己、做一个真正意义上独立的魅力女性。

这是一个商业时代,做什么事情都不离“商业”二字:商品,商圈,商业回报。

这更是一个商数时代,什么事情最离不开的是你综合的商数:智商,情商,爱商。

从不相信一个智商不差、情商不低、爱商高超的女人会把自家婚姻搞得一团糟。

婚姻法新解释一出台,那些想要平分房产的女人也并非完全没了招数,只要能做到让老公心服口服、甘心情愿在房产证上添上你的名字,万贯家私照样也有你的一份。

还别以为男人都不愿做这样的“傻事”,事实证明,当男人真爱一个女人到一定地步的时候,“犯傻”的几率比女人要大得多!

囧就囧在,中国式的太太们,缺乏一种能力、一种让老公心甘情愿为她付账单的能力!

所以中国式的男人都觉得自己是冤大头,天天被老婆敲诈。

这是在提醒女人们,先尝试着去搞懂男人那点心思,而后再用对女人那点心计。从现在开始,该修炼自己的爱商能力,培养自己真正的婚姻竞争力。“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只有当你成为婚姻中的不可或缺,男人也才真正有可能愿为你奉上自己的一切资产!

中国男女的婚姻路早已走进了窄胡同。以前我们都是要勤劳致富。如今的很多女人还是希望能够“结婚致富”,希望通过结一次婚,来搞定接下来二十年的物质财富。剩女越来越多,功利婚姻越来越多,婚姻的矛盾也越来越多。

到了这一步,真是女人该自省了,这世上,男人,房子,没有什么是你的靠山,真靠得住的,还是只有自己给自己的幸福。

说到底,男人希望把房产留在自己名下,女人希望把房产证添上自己的名字。

莫不是因为,男人女人,都是希望能为自己的婚姻留条后路。一旦失败,可退可守,不至于输得太惨。

想想也是,一对时时刻刻在给自己留后路的男女,自然不惧怕婚姻的失败、不在乎婚姻的失败,于是也就敢肆无忌惮的任性和伤害。

总有人问我:这个时代的婚姻中最缺乏的是什么?

我想,那就只有一男一女互相扶持的相依赖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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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8:30:20
解释最后一句很亮: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现在女方一般要求男方结婚前买房,这一解释对这一问题也深有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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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8:39:30
是个博弈论的好题目,哪位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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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8:40:15
男女平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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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8:40:26
男女平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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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8:40:43
中国的法律是为上等人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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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8:41:14
男人说,新婚姻法给了拜金女当头一棒,可喜可贺;
女人说,新婚姻法给男人出轨当了保护伞,呜呼哀哉;
其实何必呢?!不结婚就可以了,自己赚钱自己花,不用为了家庭孩子牺牲自己的事业,一个人爱咋地咋地,更不用为了财产分割机关算尽!!
一切向钱看(向房看)的婚姻真的令人很作呕,无论是当事的男人还是女人都是作茧自缚———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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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8:48:58
施冠锐 发表于 2011-8-15 07:29
房地产商最开心了
新法下,无论男孩女孩
都要自己买房子,才最可靠
再往长远看
这种担心完全没必要
都是独生子女
以后一个人能继承四套房子呢
就怕那个时候房子不值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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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8:50:32
哈哈,女人也别不服
你父母给你买的房产
男人也不会占便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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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8:54:54
这次最高法关于婚姻法的司法最新解释,关于房子问题的处理,简单说来就是三点:首先,婚前个人按揭的房,离婚时归个人;其次,给儿子买的房,儿媳没有份;另外,丈夫送老婆房子未过户前可反悔。

    我们的法律看来越来越公正合理,实际上却是越来越伤害人们的感情。结婚成为夫妇,果真要如此计较,那当初结婚还有什么意义?反倒是一套房子伤了两个人真挚的爱情。婚姻也就在司法面前变得恶俗不堪了。

    我是女人,不是女权主义,但我倡导男女平等。 解释三在婚房问题明显的倾向男人。女人嫁过去,还给男人生孩子,孩子还跟他爹姓,离婚了不仅失去的是房产权还有子女抚养权!男人呢再也不用担心离婚得分家产了,女人也可以不待在家里干家务带孩子了,因为万一老公不要你你会一无所有!女人也不必找“三有”男士了,因为人家有钱有车有房也不关你的事!婚姻法最新解释保障有钱花心的人,这仿佛在建议大家:结婚不如同居!

    但愿天下的夫妻,不要为了一套房子伤了两个人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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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9:00:03
女的也可以买房啊?谁规定一定要男的买房?而且婚后财产仍然是共同财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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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9:02:23
其实是一个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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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9:07:07
我老公婚前买房婚后前面一起还贷,他没有我收入高,不过还贷都是他用自己的工资顺便还,我的钱拿来生活但是没有任何凭据,万一离婚那岂不是连共同还贷的补偿都没有?因为他有个人还贷的证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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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9:13:29
现在处于讨生活阶段,没时间想那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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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9:14:30
确实对女方保护考虑的少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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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9:16:15
各有利弊吧,要全面的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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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5 09:31:41
要结婚的姑娘们都要考虑清楚了,婚前首付是人家的,你婚后和人家共还贷后,还是人家的。
那么你和人家结婚的角色是什么呢?
帮别人还贷的利用者?晚上陪睡的人?生孩子的工具?带工资的家庭保姆?
之后你人老珠黄后,不听人家话后,惹人家厌烦后,人家把你扫地出门。
你流落街头!
这样的生活,你一辈子赔得起么?
三思而后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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