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政策法规1974年,厚生省公布了《收费养老院设置运营指导方针》,建立了市场规范及行业标准。“指导方针”对养老机构的属性、设施标准、人员配置、服务标准和优惠贷款制度等做了明确规定,并规定养老机构每年向ZF提交报告,接受ZF监督。不论是福利性还是营利性, 只要入住人数达到一定的规模(一般在50 人以上) 并符合《指导方针》的基本要求,均可享受ZF金融机构的长期低息贷款, 所不同的是, 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贷款额度一般为最低注册资金的30 %~70 %左右, 年息为2125 % , 而福利性养老机构的贷款额度虽略高于前者(70 %~80 %) , 但年息也较高(215 %~315 %) 。这主要是因为营利性法人必须纳税, 所以在贷款利率方面享有更大的优惠。
1982年,《老人保健法》出台,这项法律和1989年制定的黄金计划,由ZF出资,培训10万家庭护理员,负责看护老人、处理家务;普及托老所,提供短期入住、看护、治疗;设立70亿日元的长寿福利社会基金,推出银色住宅计划,开发了一批低价位的三代同堂式住宅,对愿意入住的家庭,提供优惠贷款。
1987年,日本国会通过了《社会福利师和介护福利士法》,并于1989年进行了这两项国家资格的首次考试。社会福利师主要为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日常生活提供咨询和指导,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具大学以上学历并选修过相关的专业课程(如无选修过专业课程则需在培训中心接受1年以上的培训),或大专以上学历并有2~3年以上的实践经验、而且在培训中心接受过6个月至1年的培训。介护福利士主要为老年人提供具体的介护和日常生活服务,只需高中以上学历并在培训中心接受过l~2年的培训就可取得这项国家资格,但如无高中学历则需有3年以上实践经验并通过资格考试。
1988年5月,日本ZF对以往的《社会福利以及医疗事业团体法》进行了修改,ZF为民间兴建或经营具有医疗、看护功能的福利设施提供低息或免息贷款,同时在税收上给予优惠。修改法案公布后,养老产业得到了蓬勃发展。
1994年3月,老年社会福利展望恳谈会发表了《21世纪福利展望》,提出应建立尊重老人意愿的以自立为目的的利用型体系。同年12月,修订黄金计划,出台了新的《推进老年人保健福利10年战略》(新黄金计划)。新计划的主要内容有: 1)充实地区服务; 2)支援老年人的自立; 3)综合实施痴呆症老年人对策; 4)促进社会参与。
1999年12月,由厚生省、财务省(原大藏省)、自治省共同制定了《今后5年老年人保健福利政策的方向》(黄金计划21)。其基本方针为:建设充满活力的老年人形象;维护老年人的尊严,支援自立;建设互相帮助的地区社会;提供利用者满意的服务。
2000年,日本实行介护保险制度。根据介护保险制度, 老年人只要经专门机构体检认定确属需要, 就可得到不同等级(共分2种6 级, 月额从6143 万到37195 万日元不等) 的居家介护和生活服务, 也可选择入住疗养院、托老所、护养院和养老院等, 甚至连改建私人住宅、购入或租赁所需要的机械、器具和用品的费用也可通过这个制度解决。
2010年1月1日正式成立了特殊法人——日本养老金机构,同时取消了社会保险厅。日本养老金机构在全国47个都道府县设有事务中心,并设置了312个养老金事务所,开展有关养老金制度的加入,保费的缴纳,养老金的支付、咨询、裁定等事务,并统管有关养老金方面的所有记录。
2010年3月,日本成立了以总理大臣为议长的“新养老金制度研究会”,探讨养老金改革的方向。2010年3月,日本内阁通过了《国民养老金法》修改方案,将养老金保费的补缴时间由两年延长到十年。
1.4人口结构及消费水平2011年版的《高龄化社会白皮书》。截至2010年10月1日,日本6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达到2958万人(较2009年增加了57万人),占总人口比例为23.1%(较2009年增长了0.4个百分点),达到有史以来最高水平,预计到2015年,65岁以上老龄人口将超过3000万人。
表1 60岁以上人口及其消费所占比例的变化(单位:%)
1980
1990
2000
2010
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
60岁以上人口的消费占消费市场的比重
13
13
18
18
23
24
30
36
资料来源:1.国立社会保障人口问题研究所.人口问题统计资料集[日](M).历年版;
2.朝日生命.21世纪的老龄市场[J].经济月报,No.203.
从收入水平看,1999年老年家庭的人均所得为218.7万日元,与一般家庭的219.8万日元相差无几,平均资产额约为4250.6万日元,在发达国家中名列前茅,而且由于老年家庭一般不存在子女教育和购房按揭等支出,所以他们实际上比人们想象的更为宽裕。据有关统计和预测,60岁以上人口的消费占消费市场的比重1980年为13%,1990年上升18%,2000年约为24%,2010年上升至36%。表1给出了老年人口及其消费所占比例的时期变化,它表明:“晚年生活”虽然在一些国家依然被视为贫困的代名词,但日本老年人的消费水准毫不逊于其他年龄段的人口,90年代后期开始甚至超过后者。
1.5 经济发展[url=]状况[/url][a1] 日本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为54742亿美元,人均39731美元。
1.6投资主体日本的养老机构由日本各级ZF、ZF资助下的民间组织、民间企业、财团法人或个人(保健护士等)开设,为社区老人提供无偿或按国家标准收费的服务。日本为老人提供服务的机构大体分为两种:老人福祉设施和收费老人之家。前者主要是由ZF(厚生省)出头,根据不同情况和老人不同的需要又具体细分为老人日服务中心、老人短期入院设施、养护老人之家、特别养护老人之家、轻费老人之家、老人福祉中心、老人看护支援中心,等等。而收费老人之家则是引入社会的资金和力量,经过都道府县一级ZF批准后由民间企业来经营,按照不同功能和形式又分为看护型、住宅型和健康型3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