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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6
我一直有个疑问,婚后两个人的个人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如果算共同财产的话,假如一方在婚前付首付买了房,那么婚后岂不是在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单方的个人财产买单?这很不公平啊。
请懂法学的同学进来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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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13:47:42
如果夫妻没有约定,则收入为共同财产.婚姻法3解释了离婚时以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要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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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7 22:19:49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利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说的很清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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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8 08:09:48
valling 发表于 2011-8-17 22:19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利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条 夫妻一方 ...
那么我举三种情况,请分析一下三种情况分别该怎么处理:1、男方婚前首付购房,婚后仍由男方用本人收入还款;2、男方婚前首付购房,婚后由女方用本人收入还款;3、男方婚前首付购房,婚后男女双方各自用本人收入支付50%的房贷。
以上三种情况,在财产分割时有无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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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8 11:09:37
我是法盲,不过我觉得从逻辑上说,婚后男女双方的收入就是共同财产,就不存在“男方用本人收入”或者“女方用本人收入”还款的说法。如果男方婚前首付了房子,婚后不管还款是从谁的工资里出的,在离婚的时候,这部分房款都应该由双方协商处理。最后房子的产权和剩余债务归男方。

一面之词,请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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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8 12:06:50
lutherwang 发表于 2011-8-18 08:09
那么我举三种情况,请分析一下三种情况分别该怎么处理:1、男方婚前首付购房,婚后仍由男方用本人收入还款 ...
首先不应该假设男人在婚前买房,新的解释在这方面是满公正的,至少法律层面上男女双方这次是平等的。
婚前付首付的是人成为产权人,离婚后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如果婚后房贷完全由产权人还款,离婚的时候房子当然归产权人,从新的解释字面上看,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是什么也没有的;如果婚后房贷完全由非产权人的另一方还款(我认为这种情况几乎不可能发生),房子还是产权人的,但是产权人要给非产权人一定的补偿;如果两者都偿还贷款,房子依然是产权人的,离婚时根据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产权人给非产权人补偿。当然在实际实行的时候,就补偿的数额双方要求可能会不同,但是这是法律执行时的问题,新的解释并没有什么问题。
其实你的问题有个疑点,应为“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利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后个人财产很少,一般都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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