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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报告关键点:
资本管理办法对银行资本充足率冲击低于市场悲观预期
财政部对地方ZF债务问题表态
中期业绩稳定和悲观预期修复背景下银行股短期有望取得绝对收益
报告摘要:
银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资本充足率计算问题做出了明确,相比此前媒体报道的版本,本次资本规定对银行资本充足率影响明显降低。根据6月7日媒体报道的资本充足率计算指引征求意见稿计算,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可能会在现有基础上下降两个百分点,这使得市场对银行再融资产生恐慌情绪并对股价形成明显的打击。而此次的版本对2012年资本充足率的影响不会超过80bp(主要体现在操作风险和同业业务),并且有很长的过渡期。经银监会批准银行也可以采用内部评级法(相对权重法节约资本),在未来几年内将有更多的银行可以采用内部评级法,资本计算标准产生的影响会更低。
本次版本好于预期的地方主要体现在操作风险过渡期安排和中长期贷款风险权重未提及。和此前媒体报道的版本区别在于:1、并没有针对中长期贷款、基建贷款、房地产贷款提高风险权重的说法;2、对境外商业银行债权风险权重的要求略松(评级AA-以上的风险权重为25%(6月份的版本是50%));3、对我国其他商业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为25%(6月份的版本是50%,原始期限三个月以内的风险权重为20%);4、对按揭贷款风险权重要求细化:首套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为45%,二套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为60%。(此前是统一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为50%);5、给予资本充足率达标充分的过渡期:系统重要性银行原则上2013年底,经银监会批准最迟不得晚于2015年底达标。其他银行原则上2016年底,经银监会批准最迟不得晚于2018年底达标。资本充足率计算规则过渡期安排:系统重要性商业银行分2年,非系统重要性商业银行分5年逐步剔除影响。操作风险资本要求,从2012年开始分5年逐步达标。
财政部对地方ZF债务问题的表态缓解市场悲观情绪: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就加强地方ZF性债务管理答记者问中指出ZF债务问题风险可控并提出:1、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要按照协议约定偿还,不得单方面改变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不得转嫁偿债责任和逃废债务;2、继续抓紧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有的在落实偿债责任和措施后要剥离融资业务,不再保留融资平台职能,有的要充实公司资本金,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商业运作,引进民间投资改善股权结构;3、坚决禁止ZF违规担保行为;4、加快研究建立规范的地方ZF举债融资机制,将地方ZF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
投资建议:上市银行中期业绩增速大概率是好于市场预期的。从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来看,货币政策有可能将进入观察期。此前市场对地方ZF债务问题和再融资问题过度悲观导致银行股6月份以来表现较弱,目前银监会对资本政策的明确有助于缓解市场有关融资压力的悲观预期,地方ZF债务问题是中长期系统性风险,短期不大可能集中爆发,在中期业绩稳定增长和市场悲观预期修复的背景下银行股有望取得绝对收益。我们的组合是民生、深发展、浦发、华夏、农行。
风险提示:资产质量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