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松于第一轮征求意见稿
与第一轮征求意见稿区别:1)实现期限放宽,系统重要性银行2013年底前达标,非系统重要性银行2016年底前,银监会批准后,可分别推迟至15年和18年。(第一轮征求意见稿:市场以为12年实施)。2)其他商业银行债权风险权重25%。(第一轮意见稿:对其他商业银行原始期限三个月(含)以内/以上的分别设定为20%/50%)。3)对操作风险资本要求,从2012年开始分5年逐步达标,2012年α值设定为10%,此后每年增加2%,到2016年过渡期结束时为18%。(第一轮意见稿:无过度期,α值设定为15%)。4)融资平台贷款、中长期贷款、行业贷款集中度风险状况的风险权重要求放入第二支柱(第一轮意见稿:放在第一支柱);标准放松。5)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分为三类。
短期对核心资本充足率负面影响不大
我们预计新资本管理办法实施,对大型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负面影响在0.6%以内,股份制在0.4%以内。新资本管理办法中拉低资本充足率最明显的是操作风险和同业资产,操作风险的估算见下表;同业的估算较难:一是结构数据不全;二是银行相对较容易收缩同业资产。而内部评级法实施和微小企业贷风险权重下调,同时利于资本充足率提升。所以我们判断对银行资本充足率负面影响较小,其中大型银行所受负面影响相对较大(主要是操作风险和达标时间短等原因),而中小银行影响相对较小。
还存在一些不确定性
1)系统性重要银行的判断。2)融资平台贷款、中长期贷款、行业贷款集中度风险状况的风险权重虽放在第二支柱,银监会有权调整系数。
监管政策还是应给明确规定,游戏股则还是确定的好。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