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23-9-19 12:12:54
he_zr 发表于 2023-9-18 22:11
说来说去,还是对地主是不是劳动者的定性问题。

你承认你占用不是你的财产属于抢劫就好,那财产就算没 ...
说来说去,还是对地主是不是劳动者的定性问题。
-------
说来说去,就是你非得把地主和劳动者混为一谈,不能一码归一码的问题。
付出100元开荒劳动,收取100元报酬,这时你就是劳动者。
占有土地,租给雇农,收他地租,这时你就是地主。
如果连这个都分不开,你就没资格在这里讨论。
你好好想想:地主和雇农商量地租多少的时候,会提自己几十年前在地里刨的那几镐吗?——如果提了,地主就是傻逼,因为那几镐能值几个钱?跟他索要的地租根本不成比例!

你承认你占用不是你的财产属于抢劫就好,
----------
占用无主之物不是抢劫。

那财产就算没主,也自动变为公产,你的行为就从抢劫私产变为抢劫公产。
-------
地主都死了,只剩下雇农嘛,公产就是所有雇农的资产嘛。
所以雇农们就可以耕种了嘛,哪来的抢劫?

皇帝不浪费资源这个“理”,与皇帝使你变成一头拉磨的驴这个“理”,为啥不讲后者这个“理”?
-------
文盲斑竹这是要打岔?这里讨论无主土地是不是可以由他人耕种的问题,解决了这个问题你再扯别的。

无主之产“不能用了”,那你还垂涎三尺干啥?没有用的东西还叫“资源”,还什么“浪费”,你这不是有毛病是什么?
-------
“不能用了”,这是文盲斑竹说的呀,这不是事实啊,哈哈哈,实际上能用啊!

再说,地主没能用了,他的财产凭什么就只能归你了呢?你付出等量的开荒劳动了吗?
------
我一直在耕种这块土地呀,我付出的劳动啊,比你当初刨的那几镐多多了。

任何经济活动都处于一定的政治关系中,你那个野派称不涉及政治关系,不就是在讲与人间无关的神化故事是什么?跟你认不认祖有啥关系?
--------
我爱研究啥就研究啥,我不爱研究就不研究,
我就研究持刀抢劫的事儿,不研究刀是自己造的还是买来的还是抢来的,关你P事,文盲斑竹管的还挺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3-9-19 12:14:02
合理性分析 发表于 2023-9-19 10:17
简单的东西都美丑不分,还要创建学派,二货,呵呵
简单的问题留给傻子们玩儿吧。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3-9-19 12:15:29
qf20089 发表于 2023-9-19 11:13
【我们应该立刻将地主和资本家踢出人类生产分配过程!】
萌萌的600,俺可不想陪你去【喝西北风】!
不过 ...
跟你有啥关系呀,哈哈哈哈,你这智商不合格的玩意,一直就不在生产过程之中啊。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3-9-19 16:58:12
clm0600 发表于 2023-9-19 12:12
说来说去,还是对地主是不是劳动者的定性问题。
-------
说来说去,就是你非得把地主和劳动者混为一谈, ...
地主分为两类,一是通过劳动合法的拥有田地,另一类则是通过打砸抢或暴力非法占据土地。显然,是不是地主,在于是否拥有所有权,而自用或出租,只是拥有所有权条件下的使用方式,根本不是判别是否地主的依据。像你这位小学留级生,分不清事物本身和事物属性,也就是表面上分开,实质在混淆是非。

这个无主之物也是他人的劳动产品,你不付出相应的劳动而占为己有,这不是抢劫也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属于犯罪。无主的田地属于全民公产,也不是什么“所有雇农的资产”,可见你还属于法盲。

何来什么“打岔”,讲理讲理,讲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道理,而非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你把讲理生搬硬套的用作人与自然的关系,荒谬的张冠李戴了还倒打一耙。

租用和占用,两者都是用,无论你刨几镐,前者你是劳动,而后者你是非法占有他人的私有财物,属于犯罪。

你爱说嘛说嘛,别人管不了,但你在公共场所胡说八道,就有人要管,而且还有管得宽,这就由不得你了。你混迹这里时间也不短了,这点规矩你也不懂?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3-9-19 18:44:54
he_zr 发表于 2023-9-19 16:58
地主分为两类,一是通过劳动合法的拥有田地,另一类则是通过打砸抢或暴力非法占据土地。显然,是不是地主 ...
地主分为两类,一是通过劳动合法的拥有田地,另一类则是通过打砸抢或暴力非法占据土地。
-------
地主只有一种,就是土地的所有者。
至于你说的这两类人,不过是开荒劳动者+地主,抢劫者+地主!
文盲斑竹最愚蠢之处,就是喜欢造杂种,然后浑水摸鱼,张冠李戴!

显然,是不是地主,在于是否拥有所有权,而自用或出租,只是拥有所有权条件下的使用方式,根本不是判别是否地主的依据。
--------
没错啊,地主就是土地所有者嘛。
至于自用和出租,当然没关系,因为自用相当于自己租给自己嘛。
所以,说地主是土地所有者没问题,说地主收地租也没问题。

这个无主之物也是他人的劳动产品,你不付出相应的劳动而占为己有,这不是抢劫也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属于犯罪。
------
非法不非法,那要看法怎么定。
皇帝定了法,说了无主土地随便占,哪怕原主人回来了也没用,哈哈哈,我怎么可能违法呢?

无主的田地属于全民公产,也不是什么“所有雇农的资产”,可见你还属于法盲。
---------
你咋不说全民都犯了抢劫罪呢?  地主都死了,就剩下雇农了,雇农难道不是全民??

何来什么“打岔”,讲理讲理,讲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道理,而非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你把讲理生搬硬套的用作人与自然的关系,荒谬的张冠李戴了还倒打一耙。
--------
这里讨论的就是地主死了,土地能不能种的问题!
你的谬论是不能种,就在那里撂荒!我说能种,人家皇帝都让种。
你扯什么皇帝和驴呀!这不是打岔吗?

租用和占用,两者都是用,无论你刨几镐,前者你是劳动,而后者你是非法占有他人的私有财物,属于犯罪。
---------
那就奇怪了,你刨几镐就能占用,我刨了更多镐反而不能占用?你还要脸吗?
神马非法!皇帝的法是可以占,现在的法是土地是公家的,种地不但不交租还有补贴,哈哈哈

你爱说嘛说嘛,别人管不了,但你在公共场所胡说八道,就有人要管,而且还有管得宽,这就由不得你了。你混迹这里时间也不短了,这点规矩你也不懂?
----------
公共场合就没有言论自由了?哈哈哈哈,文盲斑竹想把论坛当监狱?
如果这么说的话,我觉得要小心的反而是你,哈哈哈哈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3-9-19 22:46:05
clm0600 发表于 2023-9-19 18:44
地主分为两类,一是通过劳动合法的拥有田地,另一类则是通过打砸抢或暴力非法占据土地。
-------
地主只 ...
一个种分两个类,这是哪门子”造杂种,浑水摸鱼,张冠李戴“呀?也难怪,你这位小学留级生,上课也没认真听过课,结果是,认知既狗屁不通,又少见多怪。

什么”地主是土地所有者没问题“,那是你小学留级生的学识不知分类,瞎观看不到问题。靠打砸抢获得所有权的,一律是犯罪,犯罪不是问题?这样的地主罪犯收租也没问题?你是无知还是故意?

当然看的是正义之法。皇帝跟抢劫犯同类,此类人给奴民量身定做的法属于非法之法。而你在正义之法下,你无偿占用他人的合法财产,这不是非法是什么?

全民通过制定法律规定,无主之财产自动归公,也就是归全民,人人有份,份份均等,这在逻辑上等于劳动者的财产归属了劳动者,且做了合理分配。请问,如果这叫”抢劫“,那么该财产怎么处置才不叫”抢劫“呢?

什么”地主死了就剩下雇农“,你生活的国家就这两种人,就农业一个行业啊?你爹在路边开了个按摩店,你爹不算人啊?

皇帝都让你去种无主的田地,哪朝的皇帝有这样规定,说来听听?说不出,你就得公开承认自己信口开河的在编故事。

地主是开荒成田地才用镐,你是在人家的田地上犁耙,连镐都不用,何来刨的”更多“?现在的种地不用交租,可人家在种子化肥专卖上给你补上租税,你还傻乎乎的哈哈哈。

爱说嘛说嘛,这叫”没有言论自由“?你身上G点太多了吧,动不动就往那里去想?别再如果了,用你如果的时间去补补知识和常识,恐怕你的思维层次才会有所提高。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3-9-20 12:25:22
clm0600 发表于 2023-9-18 11:21
为劳动和劳动量参与分配的经济学只有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
这不是人话吧?
凡是你看不懂和有偏交的,你都认为不是人话。但别人也认为你讲的也不是人话。因为你不谦虚。还很偏见。妄想用西经的思想打败西经。这是不可能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3-9-20 13:08:50
he_zr 发表于 2023-9-19 22:46
一个种分两个类,这是哪门子”造杂种,浑水摸鱼,张冠李戴“呀?也难怪,你这位小学留级生,上课也没认真 ...
一个种分两个类,这是哪门子”造杂种,浑水摸鱼,张冠李戴“呀?也难怪,你这位小学留级生,上课也没认真听过课,结果是,认知既狗屁不通,又少见多怪。
-------
付出了开荒劳动,就是劳动者;占有土地收地租,就是地主。
你非要把两者混在一起说,这就是”造杂种,浑水摸鱼,张冠李戴“
你所谓的两类地主,每个种类都是杂种!都做出了两个行为,代表两种身份!

什么”地主是土地所有者没问题“,那是你小学留级生的学识不知分类,瞎观看不到问题。靠打砸抢获得所有权的,一律是犯罪,犯罪不是问题?这样的地主罪犯收租也没问题?你是无知还是故意?
--------
有人用抢来的药物救活了一个病人。
他抢药是犯罪,救活病人是做好事,一码归一码。
同样,打砸抢是犯罪,但用土地收租是不是犯罪,与前者无关!
把两件事混起来说,根据一件事的好坏来评判另一件事的好坏,就是”造杂种,浑水摸鱼,张冠李戴“!

当然看的是正义之法。皇帝跟抢劫犯同类,此类人给奴民量身定做的法属于非法之法。而你在正义之法下,你无偿占用他人的合法财产,这不是非法是什么?
--------
地主已经死了,这土地就不再是他的合法财产了!何来无偿占用他人的合法财产?
土地不可能是一个不存在的人的合法财产!
哪个法律规定一个不存在的死人还能占着财产不放,这就不是正义不正义的问题了,这是傻*法!

全民通过制定法律规定,无主之财产自动归公,也就是归全民,人人有份,份份均等,这在逻辑上等于劳动者的财产归属了劳动者,且做了合理分配。请问,如果这叫”抢劫“,那么该财产怎么处置才不叫”抢劫“呢?
---------
那我一直在土地上耕种,我更是劳动者呀,我继续耕种更是劳动者的财产归了劳动者!

什么”地主死了就剩下雇农“,你生活的国家就这两种人,就农业一个行业啊?你爹在路边开了个按摩店,你爹不算人啊?
---------
你爹开按摩店就去开呗,继续。。。
雇农一直在耕种,继续。。。

皇帝都让你去种无主的田地,哪朝的皇帝有这样规定,说来听听?说不出,你就得公开承认自己信口开河的在编故事。
------
没文化就是没文化,哈哈哈,连基本的常识都没有!无知且豪横!
你去看看朱元璋的土地政策。

地主是开荒成田地才用镐,你是在人家的田地上犁耙,连镐都不用,何来刨的”更多“?
--------
哈哈哈哈,刨和犁有什么区别吗?不都是劳动吗?
用镐就能占地,用犁就不能占地?这文盲的思路都是这么奇葩吗?

现在的种地不用交租,可人家在种子化肥专卖上给你补上租税,你还傻乎乎的哈哈哈。
--------
种子花费是种子公司和化肥厂卖的,他们还能收地租?

爱说嘛说嘛,这叫”没有言论自由“?
----------
文盲斑竹又造谣了,你管别人说什么,这叫没有言论自由!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3-9-20 13:23:42
飘逸的风趣 发表于 2023-9-20 12:25
凡是你看不懂和有偏交的,你都认为不是人话。但别人也认为你讲的也不是人话。因为你不谦虚。还很偏见。妄 ...
别扣帽子,就事论事吧:

为劳动和劳动量参与分配的经济学只有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这句话就不是人话!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3-9-20 16:46:13
clm0600 发表于 2023-9-20 13:08
一个种分两个类,这是哪门子”造杂种,浑水摸鱼,张冠李戴“呀?也难怪,你这位小学留级生,上课也没认真 ...
付出开荒劳动拥有田地,这就足以判定该劳动者是地主,你还扯其出不出租,你不就在混淆“拥地和出租”这两码事吗?你不就在“造杂种,浑水摸鱼,张冠李戴”了吗?你所谓的“一码归一码”不就成了你只说不做,空洞的口号了吗?

就连你这块地盘上的法律也是这样规定,用赃款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益也属于不法所得,必须被追缴。什么好好坏坏,有本事你就不服,去跟他们理论去。

你这个法盲,无知之事一桩接一桩。他人的合法财产在法律上叫“讼争之物”,不在于没有继承主人,而在于不属于你的财产。不属于你的财产你去非法占有,那就犯下侵占罪。

你一直在耕种,你是劳动者没错,但没有“更”,只有“同为”,且你的财产是田地上收成,谁说这收成不能归你呀?无的放矢。

见你爹开按摩店不是你说的只剩地主和雇农两类人了,就开始借故溜号了?

把朱元璋的土地政策展示出来给大家看看,第几条第几款有这规定,可以占用他人的田地。别只顾哈哈,用编故事的手法去掩盖你上一个神化故事。

用镐用犁当然是劳动,但劳动对象和劳动产品却不一样,前者是开荒成田,后者是收成。幼儿园小朋友估计都不难分清田地和收成,你这位小学留级生比他们还差?

我看你可以回火星老家去了,地球上的事情实在太难为你了,搞不清种子化肥是谁在垄断专卖,跟生产商有毛关系啊?

理解力低下又开始显现,对你胡说八道进行评论和批驳,这个“管”跟禁止你发言的那个“管”,你懂不懂得区分呀?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3-9-20 17:37:54
he_zr 发表于 2023-9-20 16:46
付出开荒劳动拥有田地,这就足以判定该劳动者是地主,你还扯其出不出租,你不就在混淆“拥地和出租”这两 ...
付出开荒劳动拥有田地,这就足以判定该劳动者是地主,你还扯其出不出租,你不就在混淆“拥地和出租”这两码事吗?你不就在“造杂种,浑水摸鱼,张冠李戴”了吗?你所谓的“一码归一码”不就成了你只说不做,空洞的口号了吗?
----------
既不是该劳动者是地主,也不是该地主是劳动者!这都是造杂种浑水摸鱼张冠李戴!
而是应该说:这个人既是劳动者又是地主!

就好比一个人把抢劫来的东西孝敬父母了,你不能说抢劫犯是孝子,也不能说孝子是抢劫犯,
而应该说:这个人既是抢劫犯,又是孝子。这才叫一码归一码!

就连你这块地盘上的法律也是这样规定,用赃款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益也属于不法所得,必须被追缴。什么好好坏坏,有本事你就不服,去跟他们理论去。
-------
很好,你终于知道了,人家的经营活动是合法的!考察一种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根本不涉及他的本金是怎么来的!就算是本金不是好道来的,人家开个理发店,你也不能说开理发店的行为非法;就算本金是好道来的,你开个黄赌毒也是非法的。
同样,讨论出租土地收租是否合理,根本不涉及他的土地是怎么来的。

至于你追缴收益,那也是因为他偷钱,而不是因为他合法经营。

你这个法盲,无知之事一桩接一桩。他人的合法财产在法律上叫“讼争之物”,不在于没有继承主人,而在于不属于你的财产。不属于你的财产你去非法占有,那就犯下侵占罪。
--------
你怎么知道我非法占有了?是不是非法要看法律怎么定!法律允许就不是非法!
再说了,你不是说抢劫吗?怎么又改词儿了?哈哈哈

你一直在耕种,你是劳动者没错,但没有“更”,只有“同为”,且你的财产是田地上收成,谁说这收成不能归你呀?无的放矢。
------
你承认收成归我就好,其他的我就不管了——我就一直耕种,得到收成,这就完了。

见你爹开按摩店不是你说的只剩地主和雇农两类人了,就开始借故溜号了?
--------
开按摩店的就去开按摩店,这是无关人员啊,
我本来不需考虑,现在你非要加进来,那就加呗,反正我的行为没有对他造成任何干扰,我无所谓呀。

把朱元璋的土地政策展示出来给大家看看,第几条第几款有这规定,可以占用他人的田地。别只顾哈哈,用编故事的手法去掩盖你上一个神化故事。
--------
我没工夫给你扫盲,这种东西网上随便搜一下就知道了。
你非要我拿,那就得打赌了,没钱赚我可不干。赌1万块钱的怎么样?

用镐用犁当然是劳动,但劳动对象和劳动产品却不一样,前者是开荒成田,后者是收成。幼儿园小朋友估计都不难分清田地和收成,你这位小学留级生比他们还差?
-------
那好啊,收成是雇农的产品,那么收成都是雇农的,田地始终是地主的,哈哈哈哈,没问题吧?

我看你可以回火星老家去了,地球上的事情实在太难为你了,搞不清种子化肥是谁在垄断专卖,跟生产商有毛关系啊?
-------
文盲斑竹就会打岔,这里讨论土地出租的事儿,你扯种子化肥谁卖!

理解力低下又开始显现,对你胡说八道进行评论和批驳,这个“管”跟禁止你发言的那个“管”,你懂不懂得区分呀?
--------
你当然可以批驳评论,但我不愿意参与讨论的话题,你没权力强迫我参与吧。
我这里讨论开理发店是不是合法经营,你非得跟我讨论开理发店本金有几种来源,这难道不是侵犯我的言论自由吗?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4-2-10 20:26:27
在新的一年里,自然学派必将大展宏图,一统经济学界!

劳动者们齐联合,众志成城能移山。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