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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4

当前社会治理的尖锐矛盾是城乡二元结构,

由失地农民引发的群体事件成为最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这些年的基层调研让我认识到,我国对城市和市民实行“统包”,对农村和农民实行“统制”,盘根错节地纠结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领域和财税、金融、教育、医疗各方面的利益冲突。现在,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民就业不充分、失地农民利益补偿不到位所导致的群体性事件,越来越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导火索。我认为国家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不能把城市化建立在农民就该受损的前提之下。在这个问题上处理不当,就会激化各种对抗性矛盾,最终导致一场深刻的社会动荡。
面对城市化瓶颈凸显的困局,我也一直在寻找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这个空间的具体落点,在我看来就在县城和中心镇。我们正面临着这样一个机会,30年前撬开发展大门的农民,30年后也可以创造出独特的治国新思维。把小城镇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有利于有效地缩小城乡差别,有利于可靠地保证粮食安全,有利于均衡地推进城镇化进程,国家的经济结构、增长方式和生产力布局必然因此发生积极而深刻的变化。这是我国所拥有的一个长远优势,寄托着广大农民追求幸福生活的世代梦想。
在起草信阳市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报告时,我发现农民愿意进城的很多,其中76%的人更愿意进县城和中心镇。这坚定了我的一个信念,以县城和中心镇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符合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基本国情,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市场体制之后的又一次制度创新。但客观地看,各级政府在政策和资金资源的使用上,更习惯于中央向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倾斜,地方向省会和地级市倾斜。对于县城和中心镇的政策设计,一直处在吃不透、拿不准的状态中。
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我国市区人口超1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有122个;50万到100万的大城市有118个;20万到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有151个;20万以下人口的小城市有264个。在我看来,这些小城市通常都是指县城,在本质上都属于县域经济的范畴,如江阴市澄江镇、迁安市迁安镇等。县域处于宏观与微观的结合部,是城市与农村的联结点。全国2,000多个县(市),土地面积占93%以上,人口占70%以上,在全国发展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些人至今还在提倡加快发展地级以上城市,这是极为不妥的。如果借城乡统筹之名继续扩张这类城市,只会加剧城乡之间的全面失衡。
这些年我一直在呼吁,要放宽落户条件,允许有稳定住所和收入的青壮年农民及其子女首先成为县城和中心镇人口。这一步迈得好不好,主要看能不能解决好3个具体问题:一是进得去,这就需要赋予农民进镇身份。二是进得起,这就需要把农村宅基地所有权首先归还农民,当农民选择进镇就业或定居时,可以通过宅基地所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同时也获得进镇落户或创业的启动资本。三是留得住,这就需要为进镇农民提供平等的居住和就业机会,让他们享受平等的失业保障制度、低保制度、教育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等公共服务,做好由土地保障向就业保障和社会保障的衔接,最终全面完成人口城镇化。
很多人都关心,县城和中心镇到底能不能留得住农民?这就要看能不能真正解决好农民在县城和中心镇的居住、就业和生活保障问题,提供包括教育、医疗、养老和救助等社会保障。我在调研中发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比如按当时人口分配耕地,一定30年不变,搞大稳定小调整,新增的不分配,离开的也不退还。这就造成了2.5亿青壮年农民为生活所迫涌向城市,他们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像候鸟一样在城乡之间奔波往返。在他们的身后,还有8,700万农村留守人口,其中包括2,000万名留守儿童,4,700万名留守妇女和2,000万名留守老人。
人们有理由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这些青壮年农民本质上就是流民,他们用自己的汗水、泪水甚至生命建设城市,是劳作最辛苦、生活最艰难和变动最频繁的群体,却享受不到与市民同等的国民待遇。最近伦敦所发生的骚乱事件给我一个启发,需要以县城和中心镇承载这些青壮年农民的未来,让他们从流动就业向稳定就业转变,从简单劳动力向现代产业工人转变,从劳动权益保护向无差别社会保障转变。这是一个必须解决而且回避不了的现实压力,这是一个必须抓紧而不能拖延的政治任务,回旋的余地越来越小。
这些年来,我一直关注县城和中心镇建设,实地考察了100多个点。我想说的是,小城镇是所有城市的母体。从各国现代化的一般规律看,农民通常占总人口的10%以下,农业就业大约只占就业总量的5%以下。但我国国情不同,农民占总人口的70%以上,农业就业占就业总量的50%以上。如果农民占比下降到30%,就要从农村转移5亿多人口出来;如果农业就业下降到10%,就要从农业转移2亿多劳动力。在这样一种国情框架内,把新农村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是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农民问题的必然选择。
在2005年、2006年的一号文件中,中央两次都以新农村建设为切入点,应该说这个脉号得很准,但不足之处是文件没有说清新农村与小城镇建设之间的关系。就我了解的情况看,这几年各地搞的新农村建设典型,通常原有经济实力很强,有的搞钢铝大型企业,有的吃矿山资源老本,很少是真正从土地上“站”起来的。比如,个别典型主要靠大工业起步,又凭借资本优势在房地产等领域扩张,兼并了周围的10多个村庄。我很担忧,这种情况很容易制造新的矛盾和冲突,造成中心村受益,被兼并村受穷。
综上所述,治国理政需要顶层设计,不能再摸着石头过河。我认为这同样适合城镇化进程中农民问题的改革创新。所谓顶层设计,就是要以全局视角,准确把握与农民相关的各种要素,统筹推进城镇化进程,选择正确的目标,制定正确的路径,避免农民增收更加艰难,农业发展更为复杂,农村稳定局面更为严峻。在我看来,对于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民问题,必须作出从上而下、以难带易的政策安排。否则,就会像杜牧在《阿房宫赋》中所感叹的:“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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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25 09:47:24
让我想起了费孝通和梁漱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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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25 09:59:44
李昌平:中国农村将彻底走上菲律宾道路


锦-涛同志今天去了安徽小岗村,肯定了小岗村当年“求温饱”——“分田单干”的历史贡献,对小岗村前年以来“奔小康”——“重走合作路”一字未提。全国人民都知道小岗村“重走合作路”了,锦-涛同志不知道?安徽的同志和锦-涛同志的随行人员都不知道?

我党10月即将召开的三中全会将再次讨论农村改革,从锦-涛同志的在小岗村的讲话中可知今后农村改革的方向了——推进土地“永包制”,加大土地流转,方便资本下乡,发展“公司+农户”的现代农业。

“公司+农户”的现代农业,不可能增加农民收入

我党最近几年的几个一号文件,始终都将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核心目标。如何增加农民收入呢?一号文件的核心措施就是发展现代农业。什么是现代农业呢?一号文件中所指的现代农业就是“公司+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的措施就是农民将土地“流转”给公司,让农民做农工或“股东”。

发展“公司+农户”的现代农业真的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吗?理论和实践都证明是不可以的!从理论上讲,“公司+农户”的结果,就是农民被迫从加工业、运输业、流通业、储藏业、生产资料生产和销售、农村金融、土地“农转非”收益等领域退出,让位于资本家,农民只能搞种植业和养殖业,甚至养殖业都不能搞了,如养猪和养奶牛就正在迫使农民逐步退出——公司化养殖。这样的农业现代化,结果只能是农民只获得种植业和少量养殖业收入了,农民收入会随着所谓的农业现代发展而下降。从实践上讲,最近一些年,农民收入的增加部分,主要是劳务收入,扣除农民家庭的“农民工”收入,农民收入是下降的,这有国家统计局的权威数据证明。严格来讲,“农民工”是产业工人,其收入是不应该统计在农民收入之中的。那就是说,中央最近几年通过“公司+农户”——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的努力是完全失败的!

我党2003年以来,一直致力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却在不断扩大。这其实也证明中央最近几年增加农民收入的措施是失效的。

没有达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不是检讨农业现代化——“公司+农户”模式的弊端,却认为是土地流转不畅,导致农业现代化——“公司+农化”——资本下乡的步伐太慢。所以,我党10月即将召开的三中全会就是要为“资本下乡”开路。这样的想法,和上个世纪30年代的菲律宾是一样的。

菲律宾衰落与日韩和我国台湾崛起

从上个世纪30年代开始,菲律宾经历了30年左右的快速发展,被西方人称为“亚洲典范”,现代化水平仅次于日本。在菲律宾快速发展时期,香港、台湾、南北韩的大量劳动力输出到菲律宾就业。

但从上个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菲律宾经济衰退、社会动荡、政局不稳,人民生活日趋艰难。今天的菲律宾,有30%的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每10个菲律宾人中就有一个背井离乡,总计约800万人在海外打工,仅在香港就有70万接受过高等教育的菲律宾女佣。在菲律宾走向衰落的同时,日韩和我国台湾却迅速发展起来,成为亚洲的新典范。

菲律宾的日益衰落和日、韩及我台湾的快速发展,原因也许是非常复杂的,但有一点是非常关键的,那就是在现代化过程中,怎样对待农民、农村和农业。在学界,很多人都在研究中国“拉美化”的问题,却很少有人将菲律宾和日、韩及我国台湾进行比较研究,从中得出有益于中国现代化的启示。

在人口密集、农民占多数、人均资源少的国家实现现代化,到底该走什么道路?中国是该学欧美?日本?还是菲律宾?这是需要讨论的重要话题。

菲律宾与日韩台:不同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不同的结局

1898年美国从西班牙手中接管菲律宾。在美国的影响下,菲律宾师从美国,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道路的选择上,精英阶层坚定认为,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必须依靠资本的力量改造小农和农村。

在菲律宾ZF和知识精英的主导和支持下,西方农业跨国公司和本国资本家控制菲律宾农业和农村的金融保险、土地交易、农产品加工、流通、仓储、生产资料生产和销售、技术服务和基础设施等诸多领域。农民只能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大量自耕农和佃农在大公司的挤压下破产,被迫失去土地做资本家的农业工人。然而随着技术的进步,农业资本家和地主所需要的农业工人越来越少,大量的失地和失业农民涌进了城市。

但随着韩战的结束和冷战的趋缓,城市的就业岗位增长下降,进城的很多“农民工”找不到工作,失业问题转化成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军人走上政治舞台,政局不稳、社会动荡,经济衰退,反过来失业更加严重,以致恶性循环。菲律宾的劳动力源源不断输出日本、韩国、台湾、香港及世界各地,菲佣成为菲律宾整个国家的“名片”——真是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啊!

在菲律宾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过程中,实现了五个快速转变:农村问题快速转变成了城市问题,农民问题快速转变成了工人问题,失业问题快速转变成了社会问题,经济社会问题快速转变成了政治问题,国内城乡矛盾快速转变成了国际贸易摩擦。

应该说上述五个转变,导致菲律宾社会出现严重两极分化和冲突,政治出现严重腐败和对抗,经济完全受制于国外。基于菲律宾上述情况,很多研究菲律宾的人都认为,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道路的错误,是导致菲律宾由“亚洲典范”走向“亚洲病夫”的主要原因之一。

菲律宾在经历了半个世纪的曲折之后,认识到了本国现代化道路的错误,从上个世纪的60年代中期开始,以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为师,收购土地资本家的土地,分配给无地的农民和流民,这项改革至今还没有结束。这是多大的一个弯路啊!

在菲律宾走向衰落的同时,同样是人多地少、且同属美国势力范围的日韩和我国台湾却迅速崛起。当然,菲律宾走向衰落和日、韩及我台湾崛起的原因是复杂的,但日韩及我国台湾选择了和菲律宾完全不同的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道路——“日本模式”,应该是一个重要原因。

“日本模式”不是依靠资本改造和消灭小农,而是在土改的基础上,在限制大资本下乡的同时,扶持小农组织起来——建立以金融合作为核心的综合农协,变传统小农为组织化的现代小农,包括金融保险在内的农村经济都由农民协会主导发展,农民不仅分享种植业、养殖业的收益,几乎分享了农村金融保险、加工、流通储藏、市场资料生产供应、技术服务、农产品超市和土地“农转非”等诸多方面的绝大部分收益。

日韩和我国台湾限制大资本下乡,大约经历了数十年甚至百年的时间,有限制地准许大资本下乡是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组织化的现代小农”基本实现之后的事情。

日韩和我国台湾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过程中,农地转移只许在农民之间进行,没有出现过小农在短期内大量破产的现象;农村劳动力转移更不是被迫的,进城的农民和城市居民都同等享受国民待遇;农民的收入和城市居民收入是基本相当的。

日韩和我国台湾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农民逐步减少,但没有出现农民工问题;农村经济比例逐步下降,但没有出现农民贫困问题;城市化、工业化高速发展,但基本没有出现污染和社会两极分化问题。在日韩和我国台湾崛起的过程中,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政局稳定。

比较菲律宾和日韩及我国台湾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道路,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的结论:日韩和我国台湾道路是有效的。并能达成一些共识:

首先,人口密度较大的农业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道路选择对全局有决定性的作用。如果选择资本消灭小农的道路,农民将被迫非农化,劳动力价格会非常低,虽然有利“吸引外资”,但内需会严重不足,国家经济自主性不强,社会和环境等问题也会非常多,风险是非常高的。如果选择小农合作(组织化)发展道路,农民自主非农化,农民和工人收入会同步增长,内需会随着发展而扩大,经济自主性强,各种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其次,农村人口基数较大,减少农民是一个长期过程,农村经济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要保护农民分享农村经济(金融保险、农产品加工、储藏、流通、生产资料生产供应、技术服务、土地转非和交易等)的收益,而不应该假现代化之名,行抢农民饭碗之实。否则,会出现菲律宾式的“五个转化”。

第三,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主要力量是农民,不是非农民。最关键是要帮助农民提升能力或保护农民或组织农民或武装农民头脑或增强农民经济实力,而不是靠资本家救农民或带农民。指望资本家救小农是靠不住的。

第四,金融在现代经济发展中具有核心作用。如果日韩和我国台湾的综合农协没有“农信部”,综合农协就没有生命力;农民的金融自主权,还是实现和保护农民土地产权的基础。保护农民首要保护农民的金融自主权。日韩和我国台湾用了数十年、甚至近百年时间保护农民的合作金融,限制私人资本下乡办银行。如台湾乡村出现私人银行只是近10年左右的事情。

中国农业和农村究竟该走什么样的现代化道路

亚洲的发展中国家都有同样的特点——人口基数大,人均资源少。依靠资本改造小农和农村,是难以走通的道路。中国主流话语是从欧美留学归国人员创造的,和30-40年代的菲律宾话语十分相似,这样的话语50-60年代在我国台湾也出现过,但台湾及时发现了问题,及时阻止和纠正了错误政策,选择了“日本模式”。

笔者认为中国错误的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政策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后果。

首先,第一个后果是:小农依赖农民工工资维持小农家庭经营,如果长期这样下去,农民工在城市安居乐业就不可能,减少农民也不可能,城市化就会彻底失败;如果没有农民工工资维持小农家庭经营,小农就会大面积破产,“五个转变”就不可避免。中国高速发展30年了,农民人数并没有减少,小农也没有现代化,农村也没有现代化。这样下去,中国的现代化是不可能实现的。

第二个后果:中国农村经济占GDP总量的12%弱,其中种植业和养殖业大约占5%左右,只有这5%是农民的,其余都被非农民占有了。5%的GDP,要养活60%多的人口,是不可能的。两极分化是必然的,全面小康是不可能的。

后果之三:中国农民正在失去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国内的土地密集型农产品市场正在逐步被跨国农业集团占领;国外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市场正在被进入中国的日韩等“高科技农业园”抢占。可以预见的是,保护市场和抢占市场的斗争将非常激烈,贸易摩擦将会非常突出,国内问题转化成国际问题将是不可避免的。

毫无疑问,中国应该学习的是日韩和我国台湾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模式,而应该避免走菲律宾失败的老路。因此,我们必须刻不容缓地纠正一系列错误的农业政策:

立即纠正“扶持龙头企业带小农”的错误政策,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

立即纠正扶持私人资本下乡办银行服务小农的错误政策,归还农民的金融发展权,并优先扶持农民合作金融的发展;

立即纠正扶持日韩等农业资本集团在中国建“农业园区”、利用中国廉价土地和劳力生产同质农产品抢占中国传统市场的做法,大力扶持中国农民组织和企业扩大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在日韩和欧洲市场份额;

立即纠正鼓励跨国集团并购中国农产品加工企业、帮助外国农产品抢占中国市场的错误政策,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成为农产品加工业的主力军。扶持中国企业并购外国农产品加工企业,帮助中国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抢占外国市场,并确保不丧失参与主要农产品的定价权;

立即废除现在的征地制度,在落实《宪法》规定的“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基础上,保障农民土地所有者地位——让农民拥有分享土地“农转非”资本化收益的权利。

来源:中国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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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25 10:00:49
观点表示赞同,但这里面如文章所说是牵动很多利益在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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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25 11:28:08
问题很严重。三农缓慢嬗变已久,亟需根本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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