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高手解释:因会计制度产生的巨额投资收益从哪里来? 是实质的收益还是虚拟的账面收益,百思不得其解。
近期,证券行业频出"怪事"。为了满足创新业务的需求,券商们忙着增资扩股,备好弹药充足资本金。然而往常一贯受人追捧的券商股权现在却成了墙里开花墙外香--老股东不愿意买,新股东却挤破了头抢购。
其中,广发证券(000776,收盘价32.99元)是最典型的例子。去年底,广发证券启动借壳上市后首次定向增发,每股26.91元的增发价比市价低了约20%,但是经过近一年时间角逐,素有在"广发三宝"之称的吉林敖东(000623,收盘价29.75元)、辽宁成大(600739,收盘价16.79元)和中山公用(000685,收盘价16.06元)最终放弃了此次增发。
缺席参股的增发,理所当然会导致股权被稀释。然而"广发三宝"的公告解释了这一原因:根据今年初实施的会计新规,股权仅仅被稀释了一些,然而三家公司因会计处理"意外"获得总计约33亿元的巨额账面投资收益,可谓"飞来横财"。
放弃增资带来"飞来横财"
这一切源于证监会在年初下发的一份名为《关于印发<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的通知》的文件。通知规定:"由于被投资单位增发股份、投资方未同比例增资,导致持股比例下降的,持股比例下降部分视同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按新的持股比例确认归属于本公司的被投资单位增发股份导致的净资产增加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言下之意,如果公司不参与被投资单位的增发,从而导致股权被稀释,这种情况在会计处理时分为三步:第一步,将股权减少部分视作投资处置,减少这部分的账面价值;第二步,按新的比例计算出属于自己的新增投资账面价值;第三步,如果前两步之间有差额,那么将差额确认为利润或者损失。
"广发三宝"或许是第一个因会计新规而受益的案例。根据公告,在广发证券发行前,辽宁成大、吉林敖东、中山公用分列广发证券的第一、第二和第三大股东,分别持有6.25亿股、6.22亿股和3.43亿股,占其总股本的比例24.93%、24.82%、13.7%。广发证券增发后,三家公司持股比例降低至21.12%、21.03%和11.6%。根据会计新规,将分别确认约13亿元、13亿元和7.4亿元投资收益,折合每股收益0.95元、1.89元和1.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