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基层专销的“政企分离”[每周烟草评论]
作者:周阳敏
[《中国反垄断网》:www.ampoc.org; Tel:13015535975;E-mail(MSN):Fairtown@hotmail.com]
[说明]:
本文版权属于《中国反垄断网》(www.ampoc.org),转载或引用必须注明“来源于《中国反垄断网》(www.ampoc.org)”!“每周烟草评论”一直以来都是《中国反垄断网》(www.ampoc.org)的主打品牌,以周一至周日发生的国内外重大烟草事件为导火线,以辛辣、讽刺、幽默、诙谐的笔调“调侃”中国烟草。欢迎国内外经济、政治类杂志或报纸与本网合作开设“每周烟草评论”专栏,并将版权转让给首发“每周烟草评论”的杂志或报纸!
本周一(2006年9月18日)江西烟草一个名叫“我来无何有”的网友在某烟草论坛报料说,江西烟草“营销和专卖马上要分开了,县里的营销划归市烟草分公司管理,而专卖还在地方上”。同时,他还报料说“专卖可能会和县里的其他局合并,转为公务员”。三天后(2006年9月21日)名叫“最坏战龙”的网友则坦言,他们“早在今年六月份已经有‘试点’实行专销分离了,营销直接入省局管,专卖仍属市局管”。再一天后(2006年9月22日)“dpx”网友则报料说,他们那“烟叶、卷烟营销要上划市公司,专卖还在县,并成立专卖管理所”等等。
众所周知,专卖属于行政执法,而销售则是商业经营,将专卖与销售分离,就是中国改革一直以来的主题之一——政企分离。然而,这种“政企分离”却没有发生在国家局层面,而是在中国烟草基层中“试点”——这就是笔者戏称的“政企局部分离”(周阳敏,2006.“中国烟草第二次‘政企局部分离’的对策研究”,《企业活力》.2006年第四期p22-23),虽没有进行根本性变革,但这的确可以局部地缓解当前中国烟草大一统垄断格局的种种弊端。
非常显然的是,中国烟草基层专销“政企分离”之后,使得专卖局自己一边打击他人卖真烟(非烟)而又一边自己销售假烟(打假打非收缴上来的战利品——据《了望东方周刊》、《华西都市报》等报道)的行为就没了根基,对消除基层烟草腐败行为是一良策。
另一方面,“专卖”职能的“本地化”(比较销售“上划”而言的)使得夹杂地方政府利益诉求的“专卖”行动变得渐渐困难,从而实现烟草基层“政企分离”的另一个重要“收益”——破除地方割据!当然,地方专卖局也可以专心致志地打假,从而提高打假的有效性(Effective)。
更重要的是,基层烟草的“政企分离”,专卖职权原地不动,但销售公司的职权却上划了,这样经营销售就可能横向产生规模经济,而以经营效益为目标的兼并重组就很可能大批量的发生。也就是说,上划之后的销售公司可施展的拳脚长粗了、也长长了。同时,作为统一经营的销售公司就不会再围绕“专卖执法”的轮子转动,从而专心致志搞营销,便于提高经营效率(Efficient),并可能将“服务品牌”口号变成现实!
事实上,据“我来无何有”的网友报料说,现在局里已经明确地“要把优秀人才往营销这边送”,加强烟草营销队伍的素质建设,意图提高烟草销售的竞争力。当然,专卖局却不会甘心只保留一些老弱病残,相反,正如“最坏战龙”报料所说的那样,“现在专卖正不断壮大队伍呢,基本配置是:90户客户配备一名稽查员”。
呵呵,如此看来,一边加强销售力量的建设,一边加强专卖力量的建设,至少从布局上看,烟草人士不用太担心自己的饭碗,反正咋烟草有的是钱,摆平各方是不成问题的,顶多是税少交一些、“社会责任”轻担一些而已!
事实上,艾邦(2004,“2004:中国维权的基本方向”,http://www.xslx.com/htm/szrp/shts/2004-01-28-15920.htm)老先生早就指出,第一层次的维权固然重要,通过上下机构与民间的博弈,寻找利益差异及其均衡点,既是合法的行为,也是中国维权的重点。但是,上下之间的利益矛盾永远存在,并不随胡温体制的变化而变化,即使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都存在。所以,该层次的维权在任何时候任何人都可以做,也做得好,不外是手段或方式的问题、程度与效率的问题。换句话说,中国烟草基层专销的“政企分离”从实质上讲,就是上下利益博弈的产物,对中国烟草的长远发展不能不说是一次巨大的进步。
然而,我们
中国烟草基层专销的“政企分离”[每周烟草评论]
作者:周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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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一(2006年9月18日)江西烟草一个名叫“我来无何有”的网友在某烟草论坛报料说,江西烟草“营销和专卖马上要分开了,县里的营销划归市烟草分公司管理,而专卖还在地方上”。同时,他还报料说“专卖可能会和县里的其他局合并,转为公务员”。三天后(2006年9月21日)名叫“最坏战龙”的网友则坦言,他们“早在今年六月份已经有‘试点’实行专销分离了,营销直接入省局管,专卖仍属市局管”。再一天后(2006年9月22日)“dpx”网友则报料说,他们那“烟叶、卷烟营销要上划市公司,专卖还在县,并成立专卖管理所”等等。
众所周知,专卖属于行政执法,而销售则是商业经营,将专卖与销售分离,就是中国改革一直以来的主题之一——政企分离。然而,这种“政企分离”却没有发生在国家局层面,而是在中国烟草基层中“试点”——这就是笔者戏称的“政企局部分离”(周阳敏,2006.“中国烟草第二次‘政企局部分离’的对策研究”,《企业活力》.2006年第四期p22-23),虽没有进行根本性变革,但这的确可以局部地缓解当前中国烟草大一统垄断格局的种种弊端。
非常显然的是,中国烟草基层专销“政企分离”之后,使得专卖局自己一边打击他人卖真烟(非烟)而又一边自己销售假烟(打假打非收缴上来的战利品——据《了望东方周刊》、《华西都市报》等报道)的行为就没了根基,对消除基层烟草腐败行为是一良策。
另一方面,“专卖”职能的“本地化”(比较销售“上划”而言的)使得夹杂地方政府利益诉求的“专卖”行动变得渐渐困难,从而实现烟草基层“政企分离”的另一个重要“收益”——破除地方割据!当然,地方专卖局也可以专心致志地打假,从而提高打假的有效性(Effective)。
更重要的是,基层烟草的“政企分离”,专卖职权原地不动,但销售公司的职权却上划了,这样经营销售就可能横向产生规模经济,而以经营效益为目标的兼并重组就很可能大批量的发生。也就是说,上划之后的销售公司可施展的拳脚长粗了、也长长了。同时,作为统一经营的销售公司就不会再围绕“专卖执法”的轮子转动,从而专心致志搞营销,便于提高经营效率(Efficient),并可能将“服务品牌”口号变成现实!
事实上,据“我来无何有”的网友报料说,现在局里已经明确地“要把优秀人才往营销这边送”,加强烟草营销队伍的素质建设,意图提高烟草销售的竞争力。当然,专卖局却不会甘心只保留一些老弱病残,相反,正如“最坏战龙”报料所说的那样,“现在专卖正不断壮大队伍呢,基本配置是:90户客户配备一名稽查员”。
呵呵,如此看来,一边加强销售力量的建设,一边加强专卖力量的建设,至少从布局上看,烟草人士不用太担心自己的饭碗,反正咋烟草有的是钱,摆平各方是不成问题的,顶多是税少交一些、“社会责任”轻担一些而已!
事实上,艾邦(2004,“2004:中国维权的基本方向”,http://www.xslx.com/htm/szrp/shts/2004-01-28-15920.htm)老先生早就指出,第一层次的维权固然重要,通过上下机构与民间的博弈,寻找利益差异及其均衡点,既是合法的行为,也是中国维权的重点。但是,上下之间的利益矛盾永远存在,并不随胡温体制的变化而变化,即使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都存在。所以,该层次的维权在任何时候任何人都可以做,也做得好,不外是手段或方式的问题、程度与效率的问题。换句话说,中国烟草基层专销的“政企分离”从实质上讲,就是上下利益博弈的产物,对中国烟草的长远发展不能不说是一次巨大的进步。
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即使名义上分开了专卖与销售职能,但也有可能实质上不分开,如何有效地分离政企职能,必须加强监督!即使是像“三星泽牌”所说的“打虎也要靠亲兄弟”那样,但“靠”的学问必须转移到法制上来!更重要的是,当前中国烟草销售指标考核制度依然在各地专卖局,要转变政府职能,至少必须要转变销售指标的考核对象,否则就是脱了裤子放X——毫无用处!!!
作于2006年9月24日星期日·平顶山
必须清醒地看到,即使名义上分开了专卖与销售职能,但也有可能实质上不分开,如何有效地分离政企职能,必须加强监督!即使是像“三星泽牌”所说的“打虎也要靠亲兄弟”那样,但“靠”的学问必须转移到法制上来!更重要的是,当前中国烟草销售指标考核制度依然在各地专卖局,要转变政府职能,至少必须要转变销售指标的考核对象,否则就是脱了裤子放X——毫无用处!!!
作于2006年9月24日星期日·平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