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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4
原帖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3063770/

有人说,子女不知道感恩父母,连禽兽都不如。孟子就说过类似的话,所谓“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古人认为,禽兽尚且知道感恩而反哺其父母,人怎么能不如禽兽?

《本草纲目·禽部》载:“慈鸟,此鸟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大概意思是说,小鸟出生后,母鸟喂养它长大,之后它会反过来喂养母鸟同样的时间,以为报答。《初学记·鸟赋》中也说,“雏既壮而能飞兮,乃衔食而反哺”,意思也差不多。《增广闲文》中还提到羔羊有“跪乳之恩”。

其实,动物学家通过科学的观察和研究,至今没有找到任何证据能证明除人以外的哪一种生物有“反哺”这种现象。原因是“反哺”不符合生物生存发展的自然规律。地球上的所有生物,其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唯一的一个目的,那便是生存(人有其特殊性,是个例外)。生存对个体来说,既是吃饱饭,躲开天敌的捕杀,更是成功地繁衍后代。个体终归有生存的时限,没有生殖繁衍,生命便无法传递下去。

所以,在动物界,行为的普遍规律是“活下来”并“传下去”。“传下去”也是另一种形式的“活下来”。这方面,中国人最有感触,子女之于父母,如同将父母的生命延续,子孙之于祖先,也就如同祖先得到永生一样。

于是,“活下来”跟“传下去”发生矛盾的时候,“活下来”常常给“传下去”让步。举例来说,比如螳螂,交配之后,雌螳螂多半要吃掉雄性配偶,来保证孕育后代足够的营养供给;某些种类的蝎子也有一种特殊的繁衍策略,雌蝎为了提高幼蝎的成活率,会把自己当作幼蝎的第一顿美餐,让幼蝎吃掉自己;鲑鱼逆流而上几千里回到出生地产卵,产卵之后大多死亡,无力再游回大海。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生物界的一切规则,优先于子代的生存,所以,不可能有反哺的现象。

古人所认为的反哺,实在是古人缺乏科学知识的误解。有些鸟类,如某些种类的杜鹃。只生蛋,却不孵蛋。它们有自己的办法,就是让某些其它种类的鸟帮它们孵化并抚养后代。生物学家称这种繁殖方式叫“寄生性繁殖”。

春末夏初,林区山地常能听到“布谷,布谷”的鸟叫,人们把这种鸟叫“布谷鸟”,其实就是杜鹃。杜鹃鸟要产卵时,就去找一个没有成鸟守着,并且里面已经产了鸟蛋的窝,衔出其中一枚鸟蛋,扔掉,之后在里面产一枚自己的蛋。这对倒霉的鸟父母没有能力辨别哪些蛋是自己产的,哪些不是。孵蛋时,杜鹃的蛋就跟着一起被孵化。

杜鹃蛋发育得很快,最先孵化出来。这时,幼杜鹃还没睁眼,却已知道把窝里的其它几枚鸟蛋一个一个推到窝外去。这样,这个“外来客”就成了这窝里唯一一只幼鸟。可悲的是,幼杜鹃的“养父母”仍不明真相,精心养育这别人的孩子。

杜鹃鸟个头本来就很大,幼杜鹃长得飞快,用不多久,幼杜鹃就长得比它的“养父母”还大。最后,这只幼鸟占据了整个鸟窝的空间,它的“养父母”只好常站在它背上给它喂食。古人恐怕就是看到这一幕,误以为个头大的幼鸟是老鸟,个头小的老鸟才是幼鸟,产生了“幼鸟给老鸟反哺”的错误认知。

前段时间,我在《西部商报》上看到一则新闻,说甘肃一家农户屋檐下的燕子窝里,两只小燕子在给窝里的一只大鸟喂食。起初,农户还以为是古书里说的“燕子反哺”。鸟类专家去看过后,发现所谓“大鸟”根本不是燕子,而是别的寄生性繁殖鸟类的幼鸟,给它喂食的才是燕子父母。说到“山羊跪乳”就更简单,小羊与母羊体形上的差距,跪着吃奶比较方便而已。本没有下跪谢恩的意思。

人会“反哺”。有些人认为这是人的天性,孔子就这样想,这也是瞎说。人是生物界的一员,决不是凌驾于地球生物之上的神灵。人的天性即人类的动物性,既然动物没有反哺行为,人哪里来的“反哺”天性。

孔子在臆造“孝”的基础时认为,子女对父母有先天的敬爱之情,所谓“父子之道,天性也”。人是感情丰富的高等生物,这没错,但人类与生俱来的先天感情几乎同动物的没什么分别,除了父母对子女的爱之外,任何爱都不是先天产生,而是后天培养得来的。也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爱主要是先天的,这同动物相似,子女对父母却没有先天的爱,这方面,人也跟动物一样。

父母对子女具有先天之爱,是生物繁衍的一种策略。我读初中时,生物课本上曾有一幅插图,令我印象很深——一只小猫躲在一只母鸡翅膀底下。猫当然不是鸡生的,但生物界常会出现这种泛母性的育幼行为。当育雏的母鸡丧失了小鸡崽的时候,有可能把过剩的母性加之于其它动物的幼崽身上。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某栏目做过一期节目,说的是一只母猫在哺乳期间,悉心喂养一只老鼠幼崽的荒唐事。猫鼠本来是天敌,但母猫在哺乳期,先天母性“爆发”,竟也会把老鼠当成自己的孩子,悉心照料。等母猫哺乳期一过,便恢复本性,把喂过奶的老鼠吃到肚子里面去了。通常,凡高等些的动物,生者对被生者都会有种本能的爱,目的就是为了使父代产生保育子代的行为,保证子代的生存,最终使这一物种繁衍生息下去。人也一样。父母对子女的爱,大部分是先天产生,受激素和体内一系列复杂的化学变化控制,很难用理性左右。

人类的后代,也跟所有其它动物的后代一样,无需对父母存有先天之爱,只需要依赖父母,获得必要的食物跟庇护,保证自己顺利成长便够了,这是个已经被科学证实的事实。子女对父母亲的爱,除了人与人之间的普遍情感以外,都是在后天的朝夕相处当中产生的。如同有些孩子,生下不久就被送给别人,没跟生父母一起生活过几天。几年后,在别人家长大的孩子对生父母没有任何感情,对养父母的感情却很深。反过来看,其生身父母对这个只生下来,却不曾养过的孩子却常有异常深厚的感情。最简单的例子可以告诉我们,子女对血亲上的父母没有先天的爱,同父母对子女先天之爱完全不相对等。

子女对父母的爱几乎都来自于后天的共处,并且,这种爱最初来源于一种生存上的合作和依赖。生产力不发达的原始社会,原始人类生存的基础是合作。人类大量使用复杂工具,应对复杂的环境,年长者的经验对一个部族的生存发展十分重要。所以原始部族中自然而然产生一种对经验丰富的长者的崇拜和依赖。这种生存的需要,结合人作为高等智能生物而具有的复杂感情,发展出人类的反哺行为。“孝”,作为人类反哺行为的异化出现,这是后来的事。

有社会学学者还说,“孝”是一种生殖崇拜和对永生的崇拜。姑且说有这一层关系,但也扯远了,我们这里不做讨论。

这是《2025年家庭教育手册》第一章的部分摘录之一,后续还有。还是那句话,思想是武器,发牢骚有什么用?找安慰有什么用?想改变现状,就要主动起来。靠什么?靠思想。我个人的立场,是希望家长和子女共同努力,对抗的是愚蠢的传统思想。我当然不站在家长一边,也不站在子女一边,我只把道理讲给大家听。当然,听不听,还要看各位。如果大家都抱着找安慰的心理来这里,那这个小组早晚完蛋,因为受伤的人彼此依靠,伤痛永远不能改变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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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4 04:28:05
原帖: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3063852/


这一句话,我们做爹妈的常挂在嘴上,或者不是原话,但意思也通常一样。生养算是父母对子女的恩情吗?不能算是。

回顾一下汪长禄写给胡适的信。汪氏把亲子关系比作朋友之间不求回报的给予,把老子比作平白无故施善的朋友,看起来似乎是这么回事,其实毫无道理。父母相对于子女,怎么能是“并不希望得到些许报答”的“大施主”?这样的“大施主”,怎么不去平白无故施舍别家的孩子?朋友之间的给予要讲回报,是因为朋友之间关系平等,谈不上谁对谁负有责任,这如何能等同于本身有抚养子女责任的父母?更不要说,父母对子女,有先天的本能之爱了。

恩情是什么?“恩”这个字,字典上的意思是恩惠,这种解释跟没解释没什么两样。“恩惠”,在字典上的意思是:给予或接受的好处。我认为这种解释并不准确。把恩情仅仅理解为好处,显然不对。好处分很多种,不见得都是恩惠。譬如说,A托我办事,我接受了A的礼物,这好处却算不上A对我的恩惠。

我理解,“恩”的意思大概是:由甲方不求回报的自愿的行为导致乙方直接获利,之后产生的乙方在情感上对甲方的“亏欠”。我做一件事,误打误撞,客观上使某人得到了好处,这不能算是施恩。比如说,我从阳台往楼下泼脏水,无意中浇灭了楼下某家的火灾,恐怕不能算是对其有恩。同样,好心好意没帮上什么忙,或者帮了倒忙,也不能算是施恩。

“恩”,也要没有利益交换。见义勇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或许可以称之为施恩。保镖拿钱营救主人,显然不能等同于施恩。

可以看出,能算得上“恩”的,必须要满足3个必要条件,一是施恩方的主观意愿,二是使被施恩方得利,三是施恩方自身不得利。

那我们来看看,生育子女算不算是对子女有恩。 孔融和王充的观点认为,生孩子是一时情欲爆发所致,谈不上恩情。这只说对了一部分,不全面。不少孩子的降生,的确是个“计划外的事件”,情欲爆发导致了夫妻行为,进而产生了意料之外的怀孕。显然,这种情形之下,父母双方,谁都没有生孩子的主观意愿。如同胡适在诗中所写的那样:“树本无心结子,我也无恩与你”。另一方面,这种生育行为

也使生育者自身得利(满足情欲),所以,“计划外生育”自然算不上父母对子女的恩惠。

那么,父母有目的,甚至有计划的生育,是否可以算作是对子女施恩?我们来回忆一下,是什么让我们有了生一个孩子的意愿?看到别的三口之家的其乐融融,恐怕没有哪一对新婚夫妻不羡慕。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患了不孕症,都是家庭的大不幸。不管是东方国家,还是西方国家,绝大多数夫妻都想拥有一个自己的孩子。作为一个正常人,这是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有个自己的孩子,不光满足了父母延续自己生命的意愿,也使父母得到了为人父母的人伦幸福。况且,中国传统文化,向来重视子嗣传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生儿育女更成了一种光荣的家族使命。

父母要的,仅是一个具有自己基因的后代,并非确定要生张三,或是李四。科幻小说里面,未来若干年后医学极端发达,基因干预技术,让父母能随意选择孩子的容貌、体格甚至性格、专长,这是幻想,如今的医学技术,恐怕远不及想象中的高明。大多数父母,在孩子出生之前连自己的孩子是男还是女都不知道。

对父母来说,他们要的,仅仅是具备“孩子”这个概念的自己的后代,而不是具体哪一个孩子,什么样的孩子。不是具体的某个人。于是,父母有计划的生育,无论如何都是使自身获利的。其得到了自身生命延续的幸福,和做父母的快乐。这显然不是施恩的行为。反过来说,要是认为父母完全是为了孩子,而丝毫不是为了自己才去生育,那么剥夺某对夫妻的生育权也就不会对他们产生任何影响才是。但事实却并非这样,否则专治不孕不育的医院生意就不会如此火爆。

另外,施恩的行为,至少也该有明确的被施恩者,才可以满足“主观意愿”这一必要条件。然而,不管是意外生育,或是有计划的生育,谁都不知道将要出生的自己的孩子是谁。被施恩者甚至还不存在在这个地球上,又何谈施恩?

这样一看,我们做爹妈的生育子女,根本不能算作是对子女有恩。我们的目的是“生”,而非“生谁”。不管我们愿不愿意承认,“生”是自我满足,而非满足被生者。这世界上,根本没有“生育之恩”这个东西。如同鲁迅先生所说:“食欲是保存自己,保存现在生命的事;性欲是保存后裔,保存永久生命的事。饮食并非罪恶,并非不净;性交也就并非罪恶,并非不净。饮食的结果,养活了自己,对于自己没有恩;性交的结果,生出子女,对于子女当然也算不了恩。——前前后后,都向生命的长途走去,仅有先后的不同,分不出谁受谁的恩典。”

“生”既然不是对子女的恩典,那“养”算不算? 不算。 首先,养育子女是人的自然天性。前面讲过,育幼行为是一部分低等动物和绝大多数高等动物的自然本性。以前说恐龙没有育幼行为,现在看也未必。鳄鱼,三叠纪至白垩纪中生代就有了,现生爬行动物中,它和恐龙亲戚关系最近。雌鳄鱼会帮幼鳄出壳,引导幼鳄下水,进行短期的照料。甚至于,某些昆虫也有育幼的行为,蜜蜂、蚂蚁这些社会性昆虫不用说,有种虫叫蠼螋,雌虫产卵后会将雄虫赶走,自己独立照顾虫卵。虫卵孵化后,雌虫将幼虫留在洞里,自己出外捕食,带回喂养幼虫,直到幼虫三龄,能自己捕食为止。

动物没有感情,或说几乎没有感情。然而,动物也会养育后代,我们是不是也要说,动物父母是在对孩子施恩?恐怕只有古人会如此附会。动物养育后代,是本能的驱使。究其原因,是为了物种的繁衍,不是为了后代。人养育后代的本能,实际上跟蠼螋没有任何分别。

想想,一个母亲生下孩子之后,弃之不养,这种人实在太少。如同怀孕数月时,母亲便要开始分泌乳汁一样,养育子女也是人最基础的自然行为,受强烈的自然本能驱动,难以抗拒。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有些人,心狠手毒,冷酷无情,对亲生父母,姐妹兄弟,都能下毒手,做了父母,却对自己的孩子百般关爱。显然,这关爱不是来自于他们的高尚道德和丰富的同情心,不是无缘无故的布施,不求回报的恩典。这种关爱,是父母养育子女的本能。养育子女的本能如此强大,可以让凶恶的魔鬼变成温柔的父母。

第二,养育子女也是父母应尽的责任。胡适说得不错,“但是你既来了,我不能不养你教你,那是我对人道的义务,并不是待你的恩谊”。不管从人道,还是法律的角度讲,养育子女都是父母无可推卸的责任。既然是责任,就是不得不做的事情,就不存在施恩的问题。

第三,养育子女也使父母得到莫大的快乐和满足。 一本书里,有个父亲骂儿子道:“剩下一个馒头,老子宁可饿着不吃,也要给你这小兔崽子吃,你怎么就不知道报恩!”如果可能的话,你去问问这位父亲,看着自己的儿子吃饱,自己心里是不是甜甜的?看着自己的儿子长高长壮,自己的心里是不是美美的?如果自己把仅有的一个馒头吃了,看着自己的儿子挨饿,这种滋味是否比自己饿肚子还难受?

多数父母,往往只看到养育孩子时自己付出的有形利益,却忽略了自己得到的无形的快乐和满足。有形的付出容易看到,无形的所得不容易察觉,但也实实在在存在。

打个比方,有人喜欢古董,买一个破了口的瓷碗花一百多万,值吗?多数人认为不值,但买主认为值。他虽然花费巨资,买了个“没用”的东西,却得到了精神上的巨大满足。这东西,本不能用钱来衡量。父爱、母爱也一样。而我们做父母的,却喜欢拿给孩子花了多少钱,做了多少事来衡量自己的所得。

我一个朋友,喜欢玩改装摩托车。为了改车,连吃饭的钱都可以省下,睡觉的时间都可以不要,在毒日头底下把车擦得闪闪发亮,自己却因此中了暑。难道这个爱车人有必要让他的摩托车感恩于他?

真的为了帮助别人去作公益活动的人,绝对不会在意被帮助者是否感恩于自己。因为,他客观上帮助了别人,也在主观上满足了自己。从前,人们把雷锋神话了,认为他是“毫不利己”的人。事实上,雷锋亏了自己,帮助别人,换回的是非常大的自我满足。从这个层面上看,雷锋确实是“利己”的,只不过他追求的“利”,是高尚的精神满足之“利”。

其实,父母对子女何尝不是如此。人常说,孩子是父母“甜蜜的负担”。甜蜜,就是父母辛勤养育子女,得到的极大幸福感。一位心理医生在一篇文章中提到,她的一个女性患者说:每当自己被排斥或嫌弃的时候,就会下意识地作出一个动作——低头看看胸前,想象着给儿子哺乳的情形。这位心理医生的分析是:只有婴儿是全身心地需要她,所以,这个自慰式动作可以有效缓解被人拒绝的焦虑和挫败感。也就是说,付出母爱的同时,母亲也得到了极大的,任何快乐无法取代的心理回报。

认为自己对孩子有养育之恩的人,喊着“老子养你这么大,你这没良心的不孝子,你怎么报答我!”殊不知,自己这种行为实际上是极大的矛盾。若认为养育是恩情,那便是一种无私付出,不计回报的感情。可张口闭口“我养了你”,又偏偏是在索求回报。这又将“养育之恩”当成了利益交换的投资行为,既是投资行为,既然计较回报,就不能算是施恩。

一边说自己的养育是无私的恩惠,一边高喊孩子要感恩父母,这到底是有私还是无私,到底是恩惠还是交换?

诚然,多数父母并非真的要孩子回报自己什么,喊着“报恩”,也常常是对子女“不孝行为”的一种感情宣泄。父母之爱,至纯至真,若说无私,不对,但也是天底下私心最薄的爱。然而,即便如此,“生养之恩” 这几个字,做父母的还是不要提得好,这个问题,后面我要具体谈。

第四,还有一大部分人,养育子女的同时还抱有“养儿防老”,甚至“养子生财”的想法。鲁迅先生说:“所有小孩,只是他们父母福气的材料,并非将来人的萌芽。”这一语,或许点中了不少中国人“养儿防老”的投资思想。

“养儿防老”是中国人的传统陋习,现在却有不少人把它看作是理所应当,甚至看成是“美德”。“养儿防老”这个词,出自宋朝陈元靓的《事林广记》,里面写道:“养儿防老,积谷防饥”。意思很明白,养儿是为了防备老无所养,如同积攒粮食以备饥荒之年一样。可见,在我们的封建传统中,孩子跟无生命的谷子,没什么两样,都是父母的预先的投资与储备。

纯粹的“养儿防老”思想,忽略了一切亲情和人性,把孩子看成是生存危机中的一个必须要投资的“期货项目”。“养儿”的目的不是为了爱,而是为了回报;“养儿”的初衷不是为了儿子,而是为了老子。

还有不少人,把孩子直接当成是生财工具,做“卖儿卖女”的买卖。古时候,有拿孩子抵债的父母,逼孩子做童工的父母,还有的父母把孩子买到戏班、杂耍班子里换钱。甚至有的父母,把孩子从小弄成太监,卖到宫里。日本人寺尾善雄写了一本反映中国太监制度的书,叫《宦官物语》(也被译为《话说太监》)。其中讲道:有一个很穷的父亲为了发财,就将他9岁的儿子马德清用刀子“净了身”,送进宫里……

我在网上看到有人引述的如下内容:“数千年来,中原人市鼎沸”,“乡下交易的情形是如此的:先由媒婆把那个可怜的小姑娘带上门来,这些准丫头年龄大概都在8至12岁左右,太小的不能操作,太大的容易跟人私奔。……这也许是最不悲惨的一种人市,因为妓女市场和血肉的人肉(一称“米肉”)市场正惨淡地普遍存在”(《自由呐喊》,石言主编,海南国际出版中心,1994年)。

这本书我没有读过,但这些内容让我印象深刻。鲁迅说,在一些地方,“出卖小孩,只有几百钱一斤”。过去的情况大概是这样,不过今天仍有个别父母在做“孩子生意”。


摘自《2025年家庭教育手册》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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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4 04:29:31
原帖: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3068029/

1999年2月5号的《中国青年报》有一篇报道,一对父母用3岁的亲生孩子当作抵押,骗走某鞋厂老板1万4000元货款,数年之内音讯全无,倒是鞋厂的老板将他们的孩子抚养了起来。

2000年9月29日《市场指南报》:题为“父母狠心离去,亲友拒之门外”。一位狠心的母亲为了1.88万元的债务,竟将亲生女儿丢给债权人,自己逃之夭夭,而女童在亲戚家也到处遭遇白眼,目前只好在债权人家栖身。

去年《扬子晚报》上报道了南京破获一特大贩婴团伙,人贩子“黄老倌”将弟弟的两个亲生儿子卖给了丁某,弟弟分得1500块钱;人贩子“小白”2006年8月和2007年3月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和外孙女卖掉,获得赃款12000元。 大洋新闻网上报道过江西安远县一位父亲将自己13岁的女儿买为人妻的消息;《都市时报》也报道:云南省红河县的王某,以8500块的价格,把自己刚出生的儿子卖给了人贩子。同乡李某的亲生女儿也以2500元的价格卖给了人贩子;《北京青年报》报道,2004年8月某天,石景山分局接到贩卖婴儿的举报电话,经过调查,一对从河北来此打工的夫妻,以1万3000元的价格将自己的亲生孩子卖给一个山东人。

2008年的某期《广州日报》报道,东莞一家工厂非法雇用童工作为廉价生产工具,有些女孩甚至被工头**。东莞市石排镇ZF进行清查解救,共解救出上百名童工,但这些孩子却不愿回家,说:“爸妈把我买了,我不想回家。”

2007一期《新快报》载:安徽省太和县某村34岁的吴某将刚满7个月的儿子以每月500元的价格租给了邻村经常出外乞讨的一名妇女;《扬子晚报》一则报道说:2000年8月18日上午,在204国道如皋收费站,某村村民陆某驾驶三轮摩托车,经过收费站时逃费被稽查人员拦截,车主丢下证件后对稽查员说他回去拉人。不久,陆某拉来了自己年仅7岁的女儿,对稽查人员说:“我把女儿交给你们。”边说边把女儿往车道上推。最后,这位腰间还别着手机的“穷人”丢下亲生女儿,扬长而去;《检察日报》有一则“卖女儿买摩托”的报道。2000年2月13日,河南省某市的何海刚经人介绍商定以3000元的价格将女儿小姣姣送给刘某,交易之后的当天下午,何海刚即用其中的2900元钱购买一辆摩托车骑回家中。

《检察日报》报道,辽宁省恒仁县赵某,为赚钱竟然让自己年仅13岁, 且患有严重精神病的亲生女儿卖淫。



2002年11月的一天,赵某与孟某讲好以50元的价格,让孟某与其女儿发生性行为一次……赵某亲眼看着孟某对其亲生女儿实施奸淫……



2007年4月27日的《杭州日报》报道,徐某让自己15岁的亲生女儿在美容院内卖淫,自己为其“把风”。人民网香港2002年8月19日有一则消息,台湾省台南市一名未成年少女,被其母亲连续强迫卖淫长达两年之久。这名少女中学二年级开始卖淫,三年级时不慎怀孕,她的母亲得知后令她吃药进行流产。

2004年11月5日南方网报道,河南省息县一个好吃懒做的居民逼自己13 岁的女儿去卖淫,有时还亲自带女儿到嫖客家过夜。

2004年3月17日新闻网报道,四川仁寿一男子肖某,长期逼其女儿卖淫,并在2002年肖某还**了自己的女儿,致使女儿怀孕。

大众网报道,北京郊区某村民陈霞,令其女儿与同村一位60岁的景某进行性交易,获利100元,当时她的女儿只有5岁!

这些把孩子当赚钱机器的父母,难道对孩子也有恩情可言?如果说“养子生财”者毕竟属于个例,但在社会养老未能做到大量普及的情况下(话说回来,即便中国的社会养老能力足够满足养老需求,按照传统,老人还是更愿意令儿女赡养自己。“孝顺”的儿女,也必定以父母居住养老院为耻。若赡养父母真的是出于对父母的爱,无可厚非。若是为了保“孝顺”的名声,那就没什么意思了。还有不少儿女,将老人放在身边赡养,却并不尽心尽力。老人的生活,未必比养老院舒坦多少,对于老幼双方,都实在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中国人“养儿防老”的“养子观”仍然被大多数父母接受。

2008年,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发布了《2007年中国居民生活质量报告》,对于我国城乡居民未来养老方式预期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城市居民中33.3%的居民选择“养儿防老”式的未来养老预期,是所有未来养老方式预期中比重较大的方式。而农村居民的这一比例达到66%。这就是说,“养儿防老”观念并没有发生根本转变,即便在城 市也仍有不小的市场,在农村就更不必说。

还有一些人,往往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成才,替自己完成自己未完成的愿望,替自己实现自己未实现的理想。把自己的兴趣强加到子女身上,强迫或半强迫孩子按照自己的制定的“路线”来成长。以子女被迫的成功换取自己精神上的满足。这类家长往往口口声声“我这是为孩子好”,事实却并非如此。比如,孩子不喜欢足球,父亲是球迷,逼孩子拼命练球,不顾孩子的身体健康和正常发展,希望孩子有朝一日成为球星,圆自己的“球星梦”。这种养育子女的目的,也明显带有父母“自身得利”的特点,只不过这种精神利益更加隐蔽罢了。

不管是“养儿防老”,或更极端的“养子生财”。不管是通过子女获得显性的物质利益,还是获得隐性的精神利益,这种养育都以父母“自身得利”为目的,自然无恩可言。

总的来说,养育子女是人的自然天性,是做父母的必要责任;养育子女,不管从极端还是非极端的情况来说,父母都得到了物质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满足。做子女的,也并非像汪长禄说得那样,是“白吃不回帐的主顾”。养育子女,对子女没有任何恩典。

父母的“生”、“养”都没有恩,有人说,父母对子女的“爱”总是 一种恩情吧?

不是。

“爱”,是人的感情流露 ;“恩”,是得利者的得利回报,完全不可以等同。父母爱子女,可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既是本能的,自发的,也是责任。对父母来说,无论多大的阻力,恐怕都难阻止其对孩子的亲情。这种爱自然而然地形成,多数情况下并非父母亲有意为之。父母对于子女,也有义务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令子女健康成长。

另一方面,父母对子女的爱,必然也令自己得到极大的精神满足。有科学研究显示,母亲在为幼儿哺乳,或者细心关爱孩子而自身得到快乐的时候,大脑内会分泌一种有益的化学物质β-内啡肽,也称“脑内吗啡”。美国切斯特大学的神经生理学教授戴维·菲尔顿研究发现,大脑分泌出这种“脑内吗啡”时,NK细胞十分活跃,免疫力随之提高,同时可以扩张血管,畅通血流,对身体健康有很大的好处。

最重要的一点是,“爱”和“索报”,本就是一对矛盾。如同鲁迅所举的例子:孩子在学堂上学,母亲在家磨杏仁准备回来给孩子喝,作为孩子难道就该感恩于父母?母亲对孩子的爱,既是爱,就是无私。也唯有无私,才有价值,否则就成了投资,也不能算是爱。既然是无私的爱,为什么还要寻求孩子报答?如果寻求孩子的报答,那对孩子的“爱”,就是为了报答才去做的,有私之爱如何能算是爱?鲁迅说得清楚:“殊不知富翁的杏酪和穷人的豆浆,在爱情上价值同等,而其价值却正在父母当时并无求报的心思;否则变成买卖行为,虽然喝了杏酪,也不异“人乳喂猪”,无非要猪肉肥美,在人伦道德上,丝毫没有价值了。”

我们父母一方面称自己对孩子“爱得无私”,另一方面又要求孩子“感恩父母”。这样就很难说清,这爱到底是有私还是无私。既然爱,本不该计较回报,况且,爱孩子时,我们父母不已经得到了世间最幸福的回报了?


摘自《2025年家庭教育手册》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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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4 04:31:07
原帖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3065021/

我们真的欠孩子的“债”
中国有句俗话,像是“债成父子,冤成夫妻”,或许我记得不准,但大概的意思是,“孩子生下来是来向父母讨债的”。想必不少家长都会默默点头,表示同意此种说法。但恐怕,这些家长的认同多半怀着一种无奈。养孩子真不是件轻松的事,自己为孩子不停奔忙,的确好像上辈子欠了他们什么。也就是说,这不过是一句赌气的话。不过,孩子确确实实是我们的“债主”。我们不但对孩子没有恩情,

反而一生下孩子,我们就的的确确欠孩子很多。 很多人想不通,我们对儿女没有恩情就罢了,说来说去,如何我们反倒欠儿女的债了?

想不通,我就先打个比方。 假如,有个跟你素不相识的人介绍你一笔生意,说:这笔生意风险大,竞争对手少说也有上亿之多;这笔生意回报慢,兢兢业业劳作数十年,可能才能略见收效;这笔生意操心多,一场生意做下来,就要七、八十年,且一旦入股,就不能中途退出;这笔生意赚钱少,多数人做这个生意,都赚不到什么大钱。头几十年,不赔钱就不错了。之后的经营,也多半只能温饱,或是略有盈余;这笔生意门道深,要想真的做好这笔生意,可能需要数十年的智慧积累。很多人做这生意做了一辈子,却连什么是赔什么是赚都没弄清楚……

如果是你,这风险大、回报慢、操心多、赚钱少、门道深的生意你是不是敢做,或者得仔细掂量?可那陌生人跟着又说:不!你没有决定的权利,这笔生意,你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必须听我的!

你一定反驳:“凭什么?!”

那人说:“不凭什么!我就这么霸道!” 说罢,不管你愿不愿意,这人就强行把你带到一个你从来没去过,见都不曾见过,听都不曾听过,甚至想都想不到的陌生世界中去了。并对你说:“都看你自己的了,我可不欠你的!”这时你必定要气炸了肺,“你不问我愿不愿意,把我带到这个陌生地方来!让我做一场要花百八十年才能做完的生意!你却说你不欠我的?!我要是在这个地方过得不痛快,找你算账!”

很多读者已经看明白了。没错,这个蛮不讲理的人,不就是我们自己?那被强行带到陌生世界的人,不正是我们的孩子?

我们没经过孩子的同意,就生了他,就把他带到这个充满竞争,充满生存压力,充满陷阱的世界里来了。让他面对一场漫长的,只能前进不能后退的挑战。并且我们都知道,绝大多数孩子,注定只能过平凡的一生,生活必须精打细算,甚至整天忙碌才能勉强度日。能看到花花世界的种种诱惑,却没有权力体会与享受。终日为了一家温饱忙碌,在一次次追赶、斗争、失望、挫败中慢慢老去,直到自己老得不能动,接着在平凡中悻悻离开。

孩子们会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来,还是被淘汰?富贵还是贫穷?幸福还是痛苦?欢乐还是悲伤?我们都没有把握。我们单知道,几乎没有一个人能在这个世界上只是享受幸福。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必然要承受一些苦难,不过是多和少的问题。但能不能够享受到幸福,就不是一定的事情了。所以我们常说,人是哭着降生到这个世上的。

当然,人生大可不必这样悲观。大多数人是被小幸福和小痛苦交替围绕着过完一生,没有大起,没有大落,平平淡淡,简简单单。但却不是每个人都能体会平淡和简单之中的大幸福,我们谁都不能保证,可以生出一个具有大智慧,如同庄子一样大彻大悟的人来。何况,我们也不能保证,我们对孩子的后天教养,能帮孩子多大的忙。平淡永远是大多数人生活的主旋律。人们应该热爱生活,但这种热爱多是一种无奈,因为没有任何人有选择的权利。

从某个角度上说,我们给了孩子生命,像是教会了一个纯洁无瑕的少女体验性的快感。一旦当她体会过了,就无法放弃这种快乐,就要在追求这种快乐的过程中经历一些苦难。我们赋予了孩子生命,还如同劝一个人吸上第一口大麻,之后他便无法脱离这种毒品的诱惑,必定要在这种诱惑之下渡过几十上百年的悲喜人生。我们就像伊甸园里的蛇,怂恿夏娃吃下了那个苹果。

孩子没有被我们生下之前,什么都不是,处在一个“无”的状态,无生无死,无喜无悲,无得无失,无始无终。我们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孩子变成一种“有”的状态,有生有死,有喜有悲,有得有失,有始有终。然而,激烈的竞争和残酷的生存现实,让幸福和快乐成为生活中的“奢侈品”,有多少人能保证,这一生中的一半日子都活在幸福和快乐中?

有个故事这样讲,有个孩子,深山里降生,深山里长大,从小到大, 都在山里,过野人般的日子。远离喧闹的大千世界,倒也轻松快活,饿了,采点果子,捉只野兔,渴了喝几口清凉甘甜的溪水,闲暇时间就在山里玩耍,看花开花落,听虫鸣莺啼,日子简简单单,无忧无虑。

一天,外面世界一个探险者到山里来,碰到这孩子,好心,把他带回山外文明世界去。出了大山,这野孩子才发现,世界原来这么大,好吃好玩的东西这么多。他迫切想得到新鲜美好的一切,却哪能都得到?辛苦工作赚钱,他换取每天三餐一宿。他怎么追,都追不上他的希望。他总是发愁,虽说生活比以前丰富得多,野孩子却远不如以前快乐。

我理解,把一个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来,或许跟把山里的野孩子带到山外去有些相似。

问题的关键在于,替孩子做决定的是我们,孩子却是稀里糊涂被我们操纵了。我们在前文已经讨论,除去极特殊的情况不谈,几乎所有夫妻造孩子出来,要么出于本能,要么是为了自我满足,更多的是二者皆有。我们可能并没有多考虑过孩子是否愿意被造出来,或者,我们能否给造出来的孩子一个幸福的人生。我们只是按照自己的意思,简单地决定了一个生命的出现。

“超生游击队”,词老土了一点,但不过时,这种“特殊编制”现在还有,或许还不少。孩子对这些人来说,算什么?为了传宗接代而进行的风险投资?中国人有食不果腹的时候,有居无定所的时候,甚至还有灾疫战乱的时候,没有哪个时候少生过孩子,这些时候,爹妈可曾考虑过,孩子生下来能不能过上好日子?这种情况之下降生的孩子,将来过了苦日子,也要感恩爹妈不成?

中国的人口,在历史上占世界人口比例一直相当高,常常维持在20%-30%。东汉末年,中国人口数量出现低谷,但也占全世界人口约十分之一。明清时期,中国灾荒战乱不断。太平天国起义军跟清ZF打得昏天黑地,老百姓流离失所,过得有今天没明天的时候,中国人口也不见下降。1850年前后,中国人口出现4亿3千万的高峰,约占世界人口的35%。从历史上看,中国老百姓造孩子,未必提前考虑过孩子吃饭穿衣的问题,更不要说考虑孩子接受教育的问题。

如今的情况当然不同,但大多数孩子,也是被稀里糊涂造出来的。很少有父母认真考虑过,社会生存压力越来越大,自己有没有条件给造出来的孩子一个幸福的人生,孩子是否愿意出生和成长在这样的家庭和社会当中,自己对孩子今后的教养如何科学和行之有效等等的问题。

胡适在给汪长禄的回信中说:“我想这个孩子自己并不曾自由主张要生在我家,我们做父母的不曾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涂的给了他一条生命……他既无意求生,我们生了他,我们对他只有抱歉。”

我们自作主张生下了孩子,于是,孩子的未来,好与坏,幸福与苦难,我们必然要负起最大的责任来。孩子的将来快乐多于痛苦,我们应该庆幸,但不能居功,因为这是我们的责任和补偿。我们为了我们自己,带他来到这个世界,就理所应当给他一个快乐多于痛苦的人生,这是我们对自己行为的责任。就好像,我们自作主张“绑”朋友回家吃饭,就理所应当把饭菜做的可口,让朋友吃得开心一样。

被迫降生的孩子,未来如果苦难多于快乐,那我们更要负起责任,甚至自责自怨。因为这一切的开始,是我们的“一意孤行”造成的。所以,孩子一生下来,我们便欠孩子一个幸福的人生,这是对我们单方面迫使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的补偿。于是,我们兢兢业业,诚惶诚恐,尚且嫌不够,更不要说让孩子感恩与我们。

我们能做的,就是尽一切努力,给孩子创造最好的先天条件,提供最好的关照与教育,希望孩子能在这个世界上,走出一个漂亮的人生。这时,父母或许才算是还完了欠孩子的“债”吧。

中国的西部有些地方,干旱缺水,吃水,要从几公里以外的地方用担子担。有些人用拖拉机拉水,卖给农户几块钱一桶,开土饮用水公司。干旱的土地种不出多少庄稼,一年的收入有时还不够买水来喝。生活用水就更被缩减到了极限,很多人几年都洗不上一次澡,洗脸都是件奢侈的事。

贫穷,缺水,在这个地方生活一辈子,会是什么样的人生?

非洲一些贫穷国家,人一辈子,甚至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他们喝污水池里的水,没有净化,破盆舀出来就喝,我见过非洲孩子的饮用水,浑浊不堪,不过是略微沉淀的泥汤子。疾病也无处不在,非洲有些地方,几乎每个人都得过不止两三回疟疾。孩子们肚子里的蛔虫,能盛满一只中等大小的饭碗。战争无休无止,叛乱和政变是常有的事,不同部族之间更是厮杀不绝。种族灭绝则是最极端的方式,士兵端着枪,像手无寸铁的妇女和儿童扫射,要灭绝种族,士兵们会首先向女人开枪,并最先杀死怀孕的女人。战乱当中,手里拿枪的人,可能会毫无理由向一个陌生人开火……

我会想,在这些地方出生的孩子实在是不幸之至。没有哪个孩子能选择父母,父母却可以极大程度地选择是否生育孩子。有些孩子生下来,注定受一辈子苦难,让他们选择这种人生的,偏偏不是他们自己,而是他们的父母。这时,再说父母赋予孩子生命是一种恩典,实在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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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4 04: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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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担心,说父母对孩子没有恩情,捅破了这层窗户纸,孩子就会不“孝顺”了,说父母对孩子有亏欠,孩子就愈发不“孝顺”了。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我再来举个例子,一对男女相爱了,条件成熟了自然要结婚,结婚了就要在一块过日子,过日子就有磕磕碰碰,就不免吵架拌嘴,甚至偶尔说些绝情的话,却不能由此断定这两个人不相爱了。

同样,一对男女没有爱,勉强凑和在一起,各自给对方规定语言行为规范100条,如:早上起来要说“我爱你”;外出之前要接吻;回家之后要接吻,并说“我爱你”;饭做得不能吃要说能吃,做得难吃要说好吃;夫妻生活每周三次,不愉悦也要兴奋呼喊呻吟……

这“爱情”,看着和谐美满,但我想没几个人愿意过这样的日子。两个人相爱是很好的事,感情不能掩饰,也不能做秀。爱情是这样,亲情不也是如此?

我们有些父母,每天喊着要孩子“感恩”,被逼出来的“感恩”还能叫感恩?这种感恩恐怕如同咀嚼报纸一样让人觉得生涩,无法下咽。我在腾讯网上看到,郑州某大学旅游管理学院给学生布置了一项题为“亲情寒假,感恩父母”的寒假作业,要求每一个学生回家后都要给父母磕个头,表示感谢。这实在迂腐得可以,磕个头,就能证明孩子心中对父母的爱?磕头,能磕出亲情来?别说孩子不习惯,我看父母亲也未必受得了这一套。

感情这东西,发自内心,条条框框规定出来的感情,不是真感情,是表演。孩子给父母磕一个头,又能如何?爬起来便会顿悟世间亲情的可贵?况且,磕头这种中国最丑陋的习俗,怎么如今还要捡起来?

子女对父母,虽然没有先天的感情,而人终非草木,只要父母亲对子女真心付出,细心关爱,子女的心怎么会像石头一样。父母爱子女,子女也会爱父母,爱是交换来的,子女对父母的爱大可不必用“恩情”逼出来。

肯定有人说,如今的孩子都不懂事,没感情,白眼狼。父母对他“千好万好”也换不回他的报偿。这种情况的确有,不过我想,问题的关键还在于父母爱的方式和教育的方式。

个别人除外,九成九的父母都爱孩子,有时爱得真是“天昏地暗”。但满腔的爱,如果是不讲方法,不讲技巧的“傻爱”,也难起到什么好的作用。现在很多父母,为了孩子将来能有个好前途,过上衣食无忧,甚至“白马轻裘”的好日子,在学习成绩上对孩子过多要求,除了在学校要考前几名,假日还要去学这学那,拿奖牌拿证书。学习好了,母亲像“天使”,学习不好,母亲就成了“夜叉”。

这是在“知心姐姐”卢勤的一本书里读到的:这是一个六年级孩子写给妈妈的“知心家信”:

那天,我从老师手里接过数学试卷,糟了!58分,我垂头丧气地回到家中,胆怯地靠在门旁边,眼睛盯着脚尖:“妈妈,我得了58分。”

“啪!”一记耳光落在我的脸上,妈妈的眼睛瞪得像铜铃,额上的皱纹形成了一个倒立的“八”字,左手叉腰,右手抓起苍蝇拍,照我的屁股上就是一下,嘴里说着:“你这个不争气的东西,我辛辛苦苦送你上学,你不好好读书,才考了个58分,我看你疯了——”一碗不知什么滋味的饭是和着泪水咽下去的。

“不争气的,还不去洗碗!”

“不争气的,还不去扫地!”

“不争气的,还不去洗衣服!”

今天,我从老师手里接过语文考卷,啊!100分!我哼着小曲像小燕子似的“飞”进家门,“妈妈,你看100分!”

“叭!”一个响亮的吻印在我的脸上。妈妈那大大的眼睛眯成一条缝,额上的皱纹变得温柔了,双手紧抱着我,嘴巴笑的合不拢:“哈哈哈……我的女儿真好,真乖。”

午饭是猪肉,鱼汤……

“别,碗不要洗了,油星子会溅到你衣服上……”

“别,地不要扫了,灰尘会迷了你的眼……”

“别,衣服别洗了,水冷冰冰的。”

我想多问一句:“妈妈您到底爱什么?是我?还是我的分数?”



父母都是这样“爱”孩子,哪会有多少孩子能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孩子不恨我们就不错了,更不要奢望孩子会爱我们。于是,无奈的父母亲只好用“恩情说”来索取孩子的“报答”。

武汉市曾举办了一次“楚才杯”国际中小学作文比赛,4200份参赛作文中竟然有超过70%的孩子选择了一个共同题材——被妈妈逼着整天做功课,学习压力大,期望妈妈给自己一点时间。这些孩子不约而同地把妈妈描写成一些“凶神恶煞”的形象,如“母老虎”、“河东狮吼”等等,将自己妈妈“妖魔化”。这件事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反响,我们来看一看其中一个化名“杨明明”的孩子的作文:

妈妈是“母老虎”,我每次出去玩总被准确地堵回来。她要我上培优班,否则就是一顿“竹笋炒肉”。在学校我哈欠连天,培优的作业已让我筋疲力尽了,哪还有心思去听老师的讲课?到底我是妈妈的皇帝,还是妈妈是我时间的债主呢?

哼,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做了为人母吗?我不是木偶,更不是个呆板的机器……我还没想完,妈妈的“打狗棒”——教鞭就呼啸而来,我只好忍痛写起来。

只有打游戏时,我才会逃离妈妈,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人,享受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感受。

我知道参加楚才也得不了奖,就是想借考试说出自己的心声。

父母用错误的方式“爱”孩子,又用“恩典”这借口要求孩子感恩,难怪会有“磕头谢父母”这种可悲的笑话。

有句话叫“不养儿不知父母恩”,现在我们知道,父母对孩子没有恩,所以这话可以说成“不养儿不知父母爱”。没错,孩子终归是孩子,孩子只能看到我们对他挥舞的拳头,却看不到我们“打在儿身,痛在父心”的心疼,也感受不到我们“恨铁不成钢”的无奈。孩子小的时候,最需要我们的笑容和温情,否则孩子就会认为我们不爱他;孩子大了以后,最需要我们的理解和支持,否则就会觉得跟我们有跨不过去的代沟。我们不会冲孩子笑、不会鼓励、不会理解,用我们自认为正确,其实却大错特错的方式“爱”孩子,孩子怎么会爱我们?那我们手里也就只剩下“生养之恩”这张牌了。

家长对孩子的关心,过分单一,简单集中在孩子的学习成绩上,是让孩子变得“不孝”的一个重要的原因。一项调查显示,在回答“什么事情让你的爸爸妈妈觉得最开心”这一问题的时候,接受调查的上百名10-13 岁的小学生答案出奇的一致,几乎都回答,“学习成绩好”、“考试满分”、“拿三好学生”。

在大多数孩子的心里面,成绩好就是对父母最大的爱,最好的“回报”。于是,即使孩子想要“回报”父母,他们的唯一方式也是好好学习,而忽略对父母其它爱的表现。孩子发现,只有拿满分最能讨爹妈开心,当然不在乎用其它的方式来表达对父母的爱。

有件事情是这样 ,一位母亲精心培养自己未来的“博士儿子”,对孩子的学习,从小就严格要求。孩子想帮她洗菜,她把孩子赶开,让孩子有时间多看书学习;她的收音机坏了,孩子想帮她修理,她也把孩子推回屋子,说,只要你学习搞好了,就是对妈妈最大的帮助,妈妈才最开心。

为了让孩子有更好的学习环境,她辞去了工作,全职照顾孩子的生活。终于有一次,她生病了,浑身无力,口干舌燥,她躺在床上休息。心想,我平时那么疼爱孩子,孩子回来之后,一定会给我倒上一杯水,也关心照顾我一回。可没想到孩子回到家,看到饭桌上空空的,马上生气了,走到妈妈床边说:“怎么还没给我做饭,我下午还有考试呢!”

这位母亲当时的心情无比沮丧,这种心情我们完全能理解,可这又能怪谁?父母把培养孩子单纯地理解为培养好学生,而忽略了将孩子培养成一个有情会爱的人。父母一门心思希望孩子有一个好成绩,考上好大学,却没有把孩子当为一个完整的人来全面地认识。如果给孩子这样的错觉,学习成绩就是衡量一个人的唯一标准,那孩子怎么还会去爱别人,关心别人?

还有一类父母,对孩子非常“溺爱”。这种溺爱容易让孩子觉得,自己在家庭中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父母亲都是为自己服务的“下人”,既然是“下人”,又有什么必要让孩子去爱呢?所以,过分溺爱孩子的父母也可能不会得到孩子的爱,这个道理更简单。

心理学家研究发现,从专制、拒绝、放任的父母教育方式中成长出来的孩子,多是心智扭曲、没有爱与被爱能力、不负责任的人;而享受过度宠爱和溺爱的孩子有可能养成掠夺式的生活态度,以自我为中心、不懂得尊重他人、与他人难以合作等等。而父母如果以民主、理性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孩子会变得富有爱心、开朗活泼、健康乐观。

一句话,平等的家庭关系下才能产生爱。孩子比父母地位高一等,不行;父母比孩子地位高一等,也不行。父母像对待朋友一样对待孩子,用正确的方式影响教育孩子,没有哪个孩子会不爱父母。

一项对中、美、日三国的孩子进行的调查显示,在回答“最受你敬爱的人是谁”这个问题时,美国孩子把父亲排在第一位,母亲在第三位;日本孩子排第一位的也是父亲,第二位是母亲;而中国孩子却没有一个人将父母列入受自己敬爱的人的前十名。

怪了,西方人最不讲究“生养之恩”。儿子稍大一点,跟老子说话就跟哥们儿一样,直呼其名。还叛逆得要命,哪管你是不是生了我养了我,都不作数,我自有我的主张。我们中国人每天张嘴闭嘴喊着“孝顺父母”,亲子关系却远不如美国人和谐。

中国的父母亲,相比其它两国的父母,对孩子的付出可能最多,操心受累也最多,本该换回更多的孩子的爱,结果却令人难以接受,问题之一就是我们爱孩子的方式不对头。

父母亲跟孩子相处,要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恐怕就是让孩子明白,无论怎么样,父母都是爱自己的孩子的。因为我们对孩子错误的爱的方式,几乎已经让孩子对我们失去了信任。一个小学生在日记里写道:

我觉得妈妈是捡了我的妈妈,我不是亲生的女儿,不然的话妈妈怎么不爱我。我生病了,三头(摘者:或许是孩子的同学)叮咛我吃药,妈妈就先问我考试的分数,还不让我吃药,说这样会影响脑子影响学习,我想睡觉,妈妈说:“我陪着你学可以了吧?”。妈妈骂我笨得是猪,我不是猪我也想学习好考试好。妈妈让我每天出门前说“我爱你妈妈”,我每天都说,您从来不说。那天我看到了很小的时候拍的相片,我觉得一点都不像我……

父母亲千万不要认为自己的孩子一定是爱自己的,很可能表面平静的亲子关系,其实暗藏危机。我们对孩子过于严格要求也好,过于溺爱也好,都很难给孩子一个准确的爱的信息,很难让孩子了解我们的爱。孩子从小得不到他要的“爱”,长大后也不会“爱”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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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4 04: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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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全愈的书《家庭教育在美国》里面有一个故事,黄先生的朋友—— 一对美国夫妇,他们的孩子闯了祸,跟一帮“狐朋狗友”把家里的豪华沙发弄断了一条腿,客厅也被折腾得不成样子。孩子把“犯罪现场”尽可能收拾好,一切东西物归原位,对于沙发,孩子决定不首先说出这个错误,假装什么都不曾发生。这对美国夫妇是如何处理的呢?

我(摘者:黄全愈)问:“你们打他了吗?” 阿莱西欧博士的表情有点点异样,不知是觉得我怎么会问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我怎么问到了他们心里曾闪过的念头?

她摇摇头说:“No!” 我停了一下,想了许多问题,然后问道:“那你们是怎么处理的呢?” 她没有接着回答我的问题,反而是接着上面的话头:“我回来后,并不知道发生了这件事。你们也知道,就像你们也不是每天都有机会到客厅的沙发去坐的。我们还是整天忙这忙那,忙进忙出。直到过了两个多星期,有一天,我躺到沙发上,想放松一下,这才觉得有点不对头!怎么沙发会像船那样两头翘的呢?但我又以为是我的错觉,沙发根本不可能像船那样两头翘的呀。可是,越躺越觉得不对,我就叫古瑞克来试试。他说他觉得不是像船,倒是像弯弯的月亮……”

这种说法让我想起一首我喜爱的歌《弯弯的月亮》。

大家忍不住放声大笑。 我注意看了一下泽克(摘者:不就是那个闯祸的孩子),他也笑了笑,既有难为情的羞涩,又有孩子的天真。

我又继续追问:“你们是怎么处理的?”

阿莱希欧博士笑着说:“最好还是让泽克自己说吧!”泽克“嘿嘿”傻笑了半天,又推推让让了半天,才嗫嗫嚅嚅地说:“首先,我把做足球裁判得来的钱(摘者:这孩子当时好像只有10岁,在美国,孩子也有很多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拿来修沙发。其次,一个月不能请我的朋友来家里玩。对啦,还有一个月不能玩游戏机,不能看电视……”

我打趣道:“现在恢复正常了吗?” 泽克看看矿矿,摇摇头,半笑不笑地说道:“10月份真是一个糟糕的月份!”

逗得大伙哄堂大笑。 笑声未绝,突然听到古瑞克很认真地说:“不管怎么说,泽克,我们是爱你的!”泽克也很认真地点点头。 从头到尾整个叙述过程中,我竟没有听到一句父母亲让孩子难堪的话,最关键的惩罚一段也留给孩子自己来说。在这半是玩笑、半是叙述的过程中,泽克一定又一次感到了自己的责任,也感到了父母对他的爱。


这是一段关于“美国家长怎么惩罚孩子”的讨论,但用在这里也很合适。我们注意到,黄先生的朋友对他的孩子认真地说:“不管怎么说,泽克,我们是爱你的!”这句话给我的感触很深,如果不让孩子知道父母的爱,那恐怕父母付出的再多,也是徒劳。孩子不能理解父母的爱,父母的努力就得不到孩子的配合,结果也会大打折扣。

最重要的是,孩子感觉不到父母的爱,同样也没有办法去爱父母。我们给与孩子正确的爱,正当的影响,孩子自然会“回报”给我们爱。爱就是这样彼此传递,而不是靠要求“求”得来的。中国从古至今,都流行一种“重孝轻慈”的文化,注重对孩子“孝”的苛求,忽略父母对孩子“慈”的施与。结果是“孝”讲得越多,“亲恩”讲得越多,越没有用处,越让人反感。

“生养之恩”认为,是父母都该爱,没说的,死道理不能变。想想就不对。天下的父母何止几十亿,都该爱,就没了好坏之分。对一个人,该不该爱,该不该敬,要看这人的实际情况。毕竟,爱的、敬的是人,不是一个身份,一个名头。

偶尔去菜市场买菜,发现如今的菜好不好吃很难讲,个头却都越来越大。青椒看起来,个个都有半斤多;香菜粗壮得像棵小树;胡萝卜粗的像白萝卜……细打听,知道这些菜都是用化学的方法“催”起来的。这样的菜好看,但科学家说了,不能多吃,吃多了对身体没有好处。于是,原来买菜都挑“好看的”,现在都挑“正常的”。

想一想,我们每天喊的“生养之恩”不也如同化学肥料一样吗?父母对孩子没有恩情,也未必做到了正确地爱孩子,却要用“恩典”生硬“催”出一个“孝顺孩子 ”。孩子的“爱”不是正常形成,是“教出 来”、“逼出来”、“催出来”的。这种爱,送进心里也不能暖心,恐怕还对身体大有坏处。有一则新闻,平常都很“孝顺乖巧”的一个男孩,被父母亲无意发现日记里居然写着谋杀父母的计划,前前后后好几页,看得父母亲几乎瘫倒在地上……

“催出来”的爱,跟催出来的菜一样,好看,但不正常。都说绿色食物好,为什么不让亲情也变成“绿色”的?忽略感情的根本,人伦的正道,而去追求乌七八糟的所谓“亲恩”,不异于大嚼特嚼化肥蔬菜,不知何时要吃出问题。


有人说,不管父母对儿女有没有恩情,感恩父母总不是什么坏事。还有人认为,中国走入老龄化社会,提倡感恩父母可以解决老龄人口生活的问题。事实上,养老问题要走社会养老的路子,这是必然的发展趋势,既解决老年人口问题,又不影响年轻一代的生活和工作,西方国家大都遵照这种办法。虽然我们国家目前还没有完全的社会养老能力,但条件终究在一步步快速形成。况且,还是那句话,父母对子女付出真情真爱,再加之正确的影响和教育,父母与子女之间,建立起浓浓的真情,子女怎么会不为父母养老。

在一次家庭关系的研讨活动里,我发言阐述了我对亲恩的看法,多数年轻家长对我的“异端观点”先是惊讶,逐渐变为赞同,并愿意接受。年长一些的家长,接受起来就困难一些。我记得有一位中年母亲,会后给我发了一封邮件,把我“臭骂”了一顿。然而,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我只好一笑了之。事情过去了半年多,我都已经把这件事忘了,一天,突然又收到这位家长的邮件,足足有万字。

除了表示歉意之外,她详细讲述了她思想转变的过程。她说,以前她一直觉得感恩父母是子女最重要的责任,甚至是任务,父母辛辛苦苦抚养子女,子女怎么能不感恩戴德?甚至,她觉得儿女活着就是为了报父母的“大恩大德”。所以,她总是用一个“恩人”的姿态来跟女儿相处,女儿跟自己说话的语气稍显不恭敬,她就生半天气。要么,就对女儿大发雷霆。

有一次,因为女儿的一句不太中听的话,她躲到房间里掉了一夜的眼泪。后来想想,女儿的话说的都是有道理的,只不过语气没有毕恭毕敬,有点像朋友之间的劝慰,可是她受不了。

以前,她要求女儿特别严,跟孩子说话,大都是命令的口吻。简单粗暴干涉孩子的事情,却觉得这理所应当。所以,她跟女儿的关系,相处得不好。女儿越大,关系越僵,孩子有什么心里话从不跟她说,宁可写到纸上,写完之后再撕掉。曾经有一段时间,母女俩半个月没说一句话,她认为,我把你养这么大,你欠我多少恩情没有报答,难道还要我当妈的主动讨你的欢心?

女儿有了男朋友,她感觉天要塌了,狠狠训斥女儿一番,命令她跟那个男孩断绝一切来往。有段时间,她甚至想放弃工作,每天接送孩子上下学,全程监督。结果,她的威慑再一次起到了相反的作用,女孩不但没跟那个男孩分手,反而对她更加仇视。她在女儿的“日记”当中还读到女儿想要离家出走,跟她断绝母女关系的念头。

于是,她跟孩子大吵一架,孩子哭着喊道:“我不要你生我,不要你养我!我活着不能为了报恩活着!我每天被你的恩情压得喘不过气来,我多希望我从小是个孤儿!”

她给孩子说愣了,好久没回过神来。 女儿的哭诉给了她非常大的触动。她说,那件事她想了一夜,慢慢觉得我那天在会上的话其实很有道理,只是她在感情上没有转过弯来。她写道:如果我把我的女儿看成我的朋友,那我们俩的矛盾啊痛苦啊,就马上全解决了。就是因为我以前一直拿妈妈的威严来面对她,俯视着她,我总是觉得她欠我多,我总觉得我是个债主,想让她对我恭恭敬敬言听计从。……其实朋友没什么不好,朋友的关系也挺平等的。

之后,她主动找女儿聊天,用朋友的身份平等地对待孩子,不再整天想着谁欠谁。心态平衡了,母女之间的问题也自然而然解决了。母女之间现在关系不错,无话不谈。不再谈“生养之恩”,女儿对自己的态度反而比以前更恭敬。她说,孩子都有逆反心理,都希望父母跟他们平等对话,作为母亲,尽心养育自己的子女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为什么要说成是恩情呢?

发生在这位母亲身上的事情非常典型,也很有借鉴意义。俗话形容一个人给别人脸色看,就说这人“好像别人都欠他八百吊”似的。“债主心态”是我们的家长的一大通病,带着这种不平衡的心态跟孩子相处,必然会出现矛盾。

既然我们是“债主”,既然孩子亏欠我们,孩子的地位和我们便不平等,孩子便要听我们的,对我们毕恭毕敬,做什么都是应该的。抱着这样的心态跟孩子相处,除了会给孩子很大的压力之外,自己也累,沟通和教育上,都容易出问题。

“债主心态”是家长的一个“心魔”。在网上,我看到柳州医专的一位心理医生陆艳清的一篇文章《感恩的心》,我觉得这位伟大的母亲写得非常好,于是“自作主张”,把文章的部分片断摘录了下来: 我们的潜意识如此需要孩子,在孩子面前却摆出恩重如山的面孔,可见父母们实在缺乏足够的诚实。我们经常看到一些父母声泪俱下地哭诉:我一把屎,一把尿地把你拉扯大,你却……这种日复一日让孩子心怀内疚的做法,给亲子关系带来极大的破坏。

父母的本意也许并不需要孩子回报什么物质性的东西,只觉得这样能使孩子更感激自己,更靠近自己。殊不知适得其反,把孩子推得更远。试想如果一个人时刻被提醒他欠别人的债,而他几乎不可能还清这笔债,引发的焦虑和内疚将导致唯一的举动:就是逃离。妻子们也经常用这样的方式把丈夫往外推,可见要使一个人远离自己的最好方法,莫过于经常告诉他:他欠你的。

我经常表达对儿子的感恩之情:儿子,幸亏有你,妈妈才觉得非常幸福。儿子有点不好意思:那我经常淘气,又不做作业呢?我说:那是很少的时候,给妈妈带来快乐是主要的。于是儿子很是得意,立即抢着把地扫了。
……

父母如果总是带着一种“索报”的心理去和孩子相处,亲子关系不会好,矛盾和问题会接踵而至。孔子以为,孩子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事实上,父母爱孩子才是天经地义的事。正是因为父母无私的,不计回报的爱,才能让孩子也学会去爱父母,爱朋友,爱所有人。人们常说:父母之爱是世界上最无私的爱。那就让它无私下去,永远不要被“苛求回报”的庸俗化的东西污染。

《2025年家庭教育手册》第一章部分摘录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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