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2000为基期
(如果有不对的地方,欢迎指出,谢谢)
第一步:
在国家统计局下载好两份数据:1.地区生产总值指数(上年=100),2.名义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第二步:
直接将基期的名义gdp复制到(不变价)实际gdp数据表里(以2000年为基期,所以2000年的实际gdp就是其名义gdp)
第三步:
基期的下一年的不变价格(实际)gdp=(基期年的名义(实际)gdp/基期的下一年的地区生产总值指数(以上一年=100))/100)
{2001年的不变价格(实际)gdp=(2000年的名义(实际)GDP/2001的地区生产总值指数(以上一年=100))/100}
第四步:
基期之后的第二年(2002年及以后年份)及以后的不变价格(实际)gdp=(上一年的不变价格(实际)gdp*该年的地区生产总值指数(以上一年=100))/100
(其实这一步已经计算出来了,excel操作最好,因为可以在第三步计算出来之后就直接填充,如果要在stata中计算,或者需要用省份的gdp平减指数代替地级市gdp平减指数,就要计算出gdp平减指数)
第五步:
该年的gdp平减指数=(该年的名义GDP/该年的不变价(实际)GDP)
第六步:
该年的实际GDP=该年的名义gdp/该年的gdp平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