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123456 发表于 2012-1-29 00:28 
曹国奇先生为什么反对基因自私论呢,无他,为自己的“理论”制造依据
本来对这个帖子兴趣不大,刚才写了很多,也很认真,但是一个操作失误,都不见了。再回复一下,还是从简吧。
我为我的理论的基本假设“自私+利他”寻找依据有错吗?再说,作为理论的基本假设,我可以不作任何论证,参加这些讨论只是好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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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主的问题在于简单将基因的本性套在人身上,这如同将个人的本性套在国家的身上一样的荒唐。首先,基因有很多本性,并非只有自私这一个本性,只是经济学中选择性地丢弃了其它本性而已;二是很多基因合作才够成一个细胞,难道细胞的本性就简单等于基因的本性?三是器官是很多细胞合作的结果,这种是靠被我们称为组织的那个东西完成的。组织起什么作用?主要就是抑制细胞的一些行为,并强加一些行为给细胞。《癌细胞就是正常细胞的自私行为没被组织抑制住的结果》。那么,器官的本性还与细胞本性同一吗?四是人体是由很多器官合作的结果,……,那么,人体的本性还与器官的本性同一吗?
说实话,基因的自私与人的自私本来就不是一个层面的东西,是两码事,只是因为二者错误的使用了同一个名词——自私,才有西经和周500这样的人士在此煞有介事的研究学问了。
还是那个经验,对付极端主义的最佳手段就是将他的陈述中的极端概念置换成对立的极端概念,其它任何方式的讨论都是多余。
二、在自私和利他这两个本性中,他们分别与独居和群居相一致(是不是具有因果关系,不敢肯定)。事实证明群体物种延续种族的概率大得多,但是很多物种频临灭种也不选择群居。那么仅仅用自私一个本性作为终极原因能解释群居生物和独居生物的差别吗?
三、在群居是人类本性的前提下,合作是必然,因为群体本身就是合作的产物。一切“个体为了获取更大利益才选择合作”的论调都是狗屁不通。谁再要是还对这个观点持反对意见,自己先将自己禁闭起来试试,再之乎也者。
四、按照个人研究,自私与利他关系如下:
1:自私是强力,利他是弱力,所以我们很难看见利他性,但是很容易看见自私性;
2:自私的力程(发生作用的距离)很短,只能与近在咫尺的个体表现出来。比如湖北的曹国奇不会与北京的曹国奇搞竞争。利他的力程很长,几乎与意识的力程相等。比如我们总是以黄帝子孙自豪,其实我们很多人祖先就是黄帝杀死的,可能还杀死得很惨。但是黄帝的坏处被我们忘了。显然我们对中国的李娜就高兴,对法国的李娜就是不爽,其实是中国李娜夺冠还是法国李娜夺冠对于我们一般老百姓的好处和坏处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是中国李娜是我们群体的。
3:正是力程不同,所以尽管自私很强烈,我们走到哪儿自私到哪儿,坏到哪儿,但是其总量不大;相反,尽管利他很弱,可是其力程特别长,所以其总量也不小。简单说,自私相当于电磁力,是强力;利他相当于万有引力,是弱力。但是由于利他的力程特别长,所以在它能在很广的广度内将我们大家困在一起,形成一个群体;而自私则使我们相互排斥,相互保持一定距离,于是我们没有变成马克思假设的同一个人,彼此之间没有利益之争。人类群体中的争斗与友谊就是这样取得平衡的,于是我们和谐相处了。